第16章 流血

苏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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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筝回到徐家时已经快十一点了。

    顾知桐是个很随兴的人,听说她是香港人之后非要请她吃粤菜。阮筝以菜已经点了不能退为由硬是把他拉住了。可吃过饭后他依旧不肯放过自己,非说请她来警局很不好意思,硬拖着她去吃了港式甜点。

    阮筝并不排斥那种味道,事实上她也很久没吃过了。在美国的时候很多店里的东西味道做得不正宗,为了迎合老外的口味多少经过了改良。回了国后她又没时间去吃,上次去香港也只是短暂停留,喝了杯丝袜奶茶就匆匆回了s市。

    顾知桐挑的这家港式甜品店味道很不错,听说老板是正宗的香港人,每天亲自下厨做甜点,确保店里的味道是正宗的香港味儿。

    阮筝和他边吃边聊,一时聊得兴起就忘了时间,等到想起来时已经晚了。顾知桐叫了的士送她回家,坚持要陪她到家门口。

    他是这么劝阮筝的:“你一个女孩子半夜三更坐车回家不安全,我是警察,要是有坏人我可以保护你。”

    他一面说一面硬挤上了车,前头的司机师傅听得满头黑线,赶紧解释道:“警察同志,我是好人,我不干违法的事情。”

    他的语气很有意思,阮筝跟顾知桐都笑了。到了徐家门口,顾知桐让的士司机等他一下,转身下车替阮筝摁门铃。阮筝没他手快,想拦没拦住,小声说了一句:“家里人都睡了,我本来不想吵醒他们的。”

    顾知桐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是我没考虑周到,下次我注意。”

    还想有下次?阮筝看他那样子,多少也猜出了他的心思。说实话,她并不讨厌顾知桐,相反还挺喜欢他的。但这种喜欢跟爱情不一样,是一种姐姐对弟弟的喜欢,不是女人对男人的那种爱情。

    阮筝想跟顾知桐把话说清楚,但人家既没有明确的表示,她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绝。万一对方只是热情过度并没那方面的想法,她这么说了反倒显得很失礼。

    想想他们两个以后也未必再有见面的机会,阮筝没说什么,只是冲他摆了摆手,转身推门进去了。

    顾知桐站在徐家大宅前凝视了片刻,暗夜里虽然看不清楚,看这座宅子的基本轮廓他还是看得出来的。这一片小区是高档住宅区,刚才进来的时候警卫还出来核对过身份,阮筝住在这种地方家境一定相当优越。看刚才来给她开门的显然是个佣人,这年头住这么大的豪宅,家里还养着佣人的人家已经不多见了。

    顾知桐下意识地又做了个老动作,听到身后的士司机在叫他,赶紧上车离开。车开出小区后司机跟他没话找话说:“年轻人,你这朋友家境不错嘛。这可是咱们s市最高级的小区了,听说里面一套房子至少九位数,十几亿的也不少呢。啧啧这年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哪。年轻人你可抓紧了,别把到嘴的肥肉给弄跑啦。”

    他一面开玩笑一面扯闲话,顾知桐只是偶尔回一两句,并不愿意深谈下去。他先前并不知道阮筝是什么身份,只是看她的言谈举止不像个普通的上班族。那只他帮着抢回来的名牌手袋顾知桐多少也知道价钱,再看她身上的衣着打扮,顾知桐猜想她要么赚得很多,要么家里很有钱。

    今天坚持送她回家也是为了一探虚实。从车子开进小区的刹那起,顾知桐的心里就琢磨开了。这个小区本地人是很少入住的,价钱太高承受不起。住这里的全是s市乃至全国有名的实业家,普通人根本连门边儿都摸不着,去哪里买都不知道。

    今天跟阮筝吃饭,顾知桐感觉她也不是那种非要吃顶级餐厅的千金大小姐。她吃东西口味不挑,好吃就行。说话谈吐也很自然,一点儿不像用金子堆出来的感觉。

    如果她父母真住这样的地方,顾知桐只能感叹有钱人中也有家教森严门风严谨的。但如果不是呢?想到这里顾知桐不由打了个冷颤。像阮筝这样的年轻女子,如果不是家境优渥,那么出入这种地方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这年头有钱人包/养情人已经不算新闻了,那基本上就是标配了。阮筝长得很漂亮,是那种看一眼就忘不了的类型。他还记得那天带她回警局时,满屋子大小伙子看她的眼神,那赤/裸裸的爱慕和对他的羡慕嫉妒恨简直都不用提了。

    年轻、漂亮、身材好,外加知书达礼谈吐不凡,这样的女人被人看上真是再正常不过了。顾知桐自小家境还算不错,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在s市也有几套房产。他本人也争气,警察局的铁饭碗端得牢牢的。外加身材高大相貌堂堂,这样的条件拿到相亲市场上去简直就是单身女性疯抢的对象。

    因为这些条件,从前的顾知桐也有几分傲气。可那仅有的一点傲气在徐天颂的超级大别墅前被打击得无影无踪。顾知桐突然觉得自己真是个穷光蛋,阮筝要是能为了他的三室一厅放弃上千平的大别墅的话,她还真是脑子被驴踢过了。

    想到这里,顾知桐原本不错的心情终于烦燥到了极点。耳边只剩的士司机唠唠叨叨的声音,还在不停地聒噪着。

    阮筝进了花园后一路往前,身后的佣人慢慢地跟着,等到她进了客厅后那人说了句“小姐早点休息”吧,就闪得连人影都没了。

    家里空荡荡的,所有人都已经回房休息了。阮筝不想开灯,借着不知道哪里透进来的一点点光线摸索着上楼。黑暗中她有些不熟悉地形,避开了这个却撞上了那个,几次之后终于没能保住琉璃台上的古董花瓶,咣当一声砸在地上碎了个彻底。

    “呲……”阮筝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徐天颂家就没有不值钱的东西,这种随便拿出来摆的货色说不定都有几百年的历史。砸碎了要不要赔呢?

    她还在那里琢磨花瓶的价格,一个声音冷不防在客厅里响了起来:“你这是打算吵得所有人都不得安睡吗?”

    阮筝被这声音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却不料直接踩在了花瓶碎片上。她的脚从拖鞋里滑了出来,脚底在碎片上一割,一道口子立马拉出好几厘米。

    她再次抽了口气,疼得直咬牙。听那声音似乎是徐天颂的,深更半夜他不开灯在楼下做什么?

    阮筝顺着声音过来的方向看过去,发现厨房的灯亮着,徐天颂高大的身影靠在厨房门口,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自己。

    “爸爸,你怎么在这里,吓我一跳。”

    “你这动静大概吓到了不止我一个。”他话音刚落,几个佣人就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屋里灯光大亮,阮筝看清面前的一地狼籍,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一个年轻女佣想蹲下去捡碎瓷片,一眼就看到了阮筝流血的左脚,下意识叫了一声:“阮、阮小姐,你的脚……”

    阮筝低头一看,血已经流到了大理石地面上。她赶紧把脚抬起,扶着旁边人的手往楼梯口挪了几步。那女佣个子比阮筝矮,力气也不大,两个人走在一起东倒西歪,好几次看着都要摔个狗j□j。

    徐天颂有些看不下去了,快步走过来从那女佣手里接过阮筝,一面扶她上楼一面发表评价:“笨手笨脚。”

    阮筝心想还不是被给你吓的,本来只是打碎花瓶,现在连脚都伤了。但她多少有些心虚,回头看着几个忙碌的背影,喃喃道:“不知道多少钱,要不要赔?”

    “当然要赔,就从你的工资里扣。从明天起你得给我白干活了。”

    真够小气的。阮筝心里腹腓着,将脸别到一边做鬼脸。徐天颂斜眼看她的表现,冷冷说了句:“幼稚。”

    “您这么有钱,打碎一个花瓶都要问我收钱,您比我更幼稚吧。”阮筝一手抓着徐天颂的手,一手扶着扶手,整个人简直像是挂在上面。但她现在只有一只脚能使力,不挂在扶手上就只能挂在徐天颂身上了。

    她虽然之前有意无意勾引过徐天颂,但并不打算用美色来对他进行报复。她只不过是想看看对方见到女人投怀送抱时的反应。试验的结果令她有些失望,徐天颂对她这样的完全不感兴趣,连看都没多看一眼。

    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她的策略是正确的。如果她一开始就打着j□j徐天颂的目的,那她现在估计连他的衣服边儿都还没摸着吧。

    面对阮筝的抱怨,徐天颂不置可否,抿着唇一言不发。阮筝艰难地迈着步,还在纠结刚才那个问题:“您似乎早就回来了吧,这么晚还在楼下,是在等我吗?”

    徐天颂晃了晃另一只手里的水杯:“喝水。”顿了顿他又补了一句,“我以为你今晚根本不会回来。”

    “瞧您说的,我是正经人,不做夜不归宿的蠢事。”

    阮筝说到“正经人”三个字的时候,徐天颂脸上似有若无地露出一抹浅笑。那笑容带着几丝讽刺的意味,阮筝看了后不由翻了个白眼。

    她觉得徐天颂对自己一定存有偏见,或许他以为自己跟他儿子早上过床了。事实上他们两个纯洁得就像幼儿园的小朋友,阮筝至今连男人的那玩意还没摸过呢。

    但这话不适合在这种情况下讲,她唯有当作没看见那个嘲讽的笑容,继续认真地往上挪。十几分钟后她终于挪到了房门口,徐天颂放手后转身就走,连片刻留恋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