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太阳照常升起(2)

安非anfei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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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去苏珊的公寓时,苏格正趴在客厅的桌子上专心致志地写着什么。我忽的想起今天下午忘记去英语学习班接她了。

    “抱歉,忘了去接你。”我走过去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

    “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差劲的监护人。”她头也不抬地说,“你知道,我很可能在独自回家的路上遭到抢劫或者被人贩子拐到山里去。”

    “拜托,你13岁的时候就一个人跑去上海了好不好?而且我想人贩子应该不会拐卖你这么麻烦的小孩。”我在沙发上仰躺下来说。晚上喝了太多的酒,我依旧有些头晕脑胀。

    “吃饭了吗?”我又问说,“没吃的话,我帮你煮点泡面。”

    “谁会吃那种垃圾食品啊。”她白了我一眼说。

    我笑笑,从桌上捞过一本书来翻了几页说:“你居然会这么用功地读书,还真是难得啊。”

    “还有不到两周就中考了,肯定要用功一点啊。”

    “中考?”我惊讶地支起身子说,“你不是要去英国读高中吗?”

    “我不去英国了。”

    “哈?为什么?签证出了什么问题吗?”

    “不是,是我自己不想去了。”她若无其事地说,“不过我还没有告诉我妈。”

    “这个,我觉得你妈肯定不会同意的。”

    “中考之后再慢慢跟她说吧。如果我的成绩不错的话,她应该也没多大意见。”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问说:“你为什么不想去啊,明明是那么好的机会?你该不会是担心自己没办法适应英国的生活吧?”

    “怎么可能?我是担心我妈。”她一边翻着面前的书本,一边轻描淡写地说,“你别看她在外面挺强的,其实一点生活常识都没有,连个鸡蛋都煎不好。而且她都35岁了,却还是一个人,心里肯定急得不得了,如果我不在的话,说不定她哪天又会跟某个连澳大利亚人说什么语言都不知道的家伙订婚了。我可受不了那种笨蛋当我的后爸。”

    我微笑地看着她说:“看你平时装的挺酷的,其实骨子里是个乖小孩吧。”

    她没理我,过了会儿,忽又问了句:“你明天去参加那个人的婚礼吗?”

    我愣了一下,恼说:“你这小屁孩居然偷听大人的闲话!”

    “是你昨天晚上打电话声音太大了好不好?”她辩解说。

    我躺回沙发上,默然地看着天花板,俄而说:“还是不去了吧,去了也只会觉得尴尬。”

    “那你跟他,就这样了啊?”

    “就这样吧。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我说。

    我忽然觉得困顿不堪,数日少眠的倦意像一块巨大的岩石重重地向我压下,一周以来我终于第一次沉沉地睡去。我甚至没有来得及跟苏格说晚安。

    第二天,我果真没有去参加杨康的婚礼。因而我并不知道他是如何亲吻了黄令仪,又是合着哪支曲子跳完了第一支舞。他的婚礼之后,我们有很长时间没有见面。《听.说》终究没有重新开播,于是我不得不再次去另一家电视台从外景主持开始做起。然而我再没有遇见赵铭泽和齐总监那样的知遇之人,我日益老去的容颜也渐渐成了阻碍我向上发展的透明天花板。我一直将外景主持的工作做到了30岁,而后一个22岁的女孩儿取代了我的位置,我终于成了一个默默无闻的编导。

    熬夜加班成了常有的事,我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了抽烟和酗酒的恶习,酒精损坏了我的肝脏,尼古丁熏黑了我的肺,长期的伏案工作使我患上了严重的脊椎病,我的后背每年有一半的时间都疼得直不起腰来,即便只爬四楼都会累的喘不动气。我在衰老到来之前便已经垂垂老矣。

    30岁生日那天,我和杨康发生了一夜情,从此我成了他见不得光的情人。我像所有恬不知耻的第三者一样逼他承诺、离婚、给我名分。然而,他只用性和名牌手提包来搪塞我。我有时觉得他早已不再爱我,我们的爱情在两年之前的那个早晨就已经终结。我甚至怀疑我不过是他众多情人中的一个。就这样经历了几年不光彩的偷情和撕破脸皮的争吵之后,我终于离开了他。

    35岁那年,我迫于年龄和房贷的压力跟一个只见过三次面的男人结了婚。那男人小平头,啤酒肚,身高一米七,戴一副老土的黑框眼镜。他在朝阳区政府有份每天打字、复印、整理表格的工作,虽然毫不起眼,可是与他的婚姻成功地帮我解决了北京户口问题。我们在自家的小区里举办了一个俗气而寒酸的婚礼,我的生活在廉价的玻璃纸花落下的那一刻彻底静止。

    我们的女儿在我们结婚之后的第二年就出生了。那女孩像她爸爸,小眼睛,塌鼻梁,稀稀疏疏的头发。我没有因此觉得特别不快,当然也没有感到丝毫的快乐。不如说,我觉得自己只是像其他的女人一样做着一件不得不去做的事情而已。我的身体像大多数生过孩子的妇女那样变得臃肿起来,我的手指也开始变得粗笨。我的丈夫渐渐对我失去了兴趣,我们在餐桌上没有了任何话题,我也终于成了一个日复一日如同机械一般地淘米做饭哺乳孩子的头脑空洞的女人。我再没有去过酒吧、咖啡馆、音乐厅、电影院,也再没有读过任何的文学作品——事实上,我将家里的报纸杂志全都换成了《健康指南》和《祝您幸福》。我再没有去旅行过,再没有化过妆,也再没有穿过高跟鞋,我将那些鞋子装进了一个巨大的箱子,连同我对生活所有的期许和梦想一股脑地扔进了地下室里。

    那之后我只见过杨康一次。在那之前,我没有听到或者看到过他的任何消息——我大概是在刻意地躲避跟他有关的一切也说不定。在相遇前的那几秒钟里,我穿着一身肥大的灰色休闲装和一双土气的球鞋等待对面红灯倒数的结束,而他正驾驶着一辆黑色的宾利试图冲过那条马路,副驾驶座上那个年轻性感的女人正娇嗔地对他说着什么。然后,十字路口的信号灯一时轮转,他急急地刹车,却依然压过了斑马线,车身只差一点便撞在了我的身上。我惊恐地转身,他和那个女人也抬头看我。他的脸上是同那女人一样漠然的神情。我愣愣站在那里,过了许久才猛然意识到,他没有认出我来。他竟然已经不认识我了。

    他和那女人见我既没有反应也没有离开,便想下车询问,我在他们开口之前便仓皇地逃走了,就像十年前我从那个花园里逃走一样。我好像跑了很久,后来我手里的袋子、脚上的鞋子都不见了我也还是一直在奔跑。我跑过无数个灰旧的街区和无数座颓圮的桥梁,穿过无数座荒草丛生的花园和这城市里最阴暗肮脏的下水道。最后,我跌倒在一条阒无人迹的街道上,膝盖摔的血肉模糊,痛得我几乎要晕厥过去。我拼命地呼喊,然而除了我的回音没有一个人回应我。我望着空荡荡的街景,终于放声大哭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不在这里卡一章不信服啊,当时写到这里被自己虐的死去活来,你们也来感受一下吧。

    完结前说两句话吧。第一句:whatall the thingsfear bee true?

    第二句在最后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