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欣欣向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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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晓发现,自己并不如当初那般抵触,许是这几个月跟小白的感情发生了变化,当太医诊出有孕的时候,晓晓竟有些期待,期待这个孩子的降临,甚至想知道是男还是女。

    她本人更喜欢男孩儿,不是重男轻女,她觉得,如果男孩子跟小白一样俊俏,肯定能萌死人,不过女孩也很好,因有些迫切,便直接问了。

    晓晓对张陆这个白胡子老头颇有好感,可惜这老头总是一本正经,尤其在她跟前,甚至不敢抬头,弄得晓晓都没怎么看清他的模样儿,就把他的白胡子当成了标志。

    她其实就问了一句,是男是女罢了,这老头却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回娘娘话儿,这,臣瞧不出,请娘娘恕罪。”

    晓晓愕然,她记得都说中医挺神的,超过两个月,一号脉就知道男女,比b超都牛,莫非这老头是怕得罪自己。

    想到此,故意脸一沉道:“这么说定是女的了。”

    张陆吓得一抖,忙磕头道:“臣着实不知。”说着用眼神恳求着小白,那意思是,皇上您可替老臣说说话啊。

    小白从刚才张陆说晓晓有孕开始就傻了,坐在那儿两眼发直的盯着晓晓的肚子,虽说自己日思夜想的盼着,可成了真之后,却有些不敢相信。

    张陆说大妮的身子本来就有些弱,又吃了那药,那药虽能让她忘了过去,却有个不好之处,就是吃过之后不易受孕,这些当时张陆就跟他说明白了,却当时那种境况,她宁死也不要跟着自己,知道慕容兰舟死了,她就要跟着他去,为此不惜自戳,她那一刀简直就扎在了小白心头,那种疼,这辈子他都不想再尝第二回。

    那时他只想着保住她,留住她,至于什么法子也顾不得了,她昏的那两天两夜,他在佛前祝祷了不知多少遍,哪会想到皇嗣,何况张陆说虽不易受孕,却不是完全不能,如今这个时候有了,小白提了几个月的心,终于落下了一些

    不过他还是有些怕,大妮并不知道外头的事儿,他下了严令,不许人在她跟前胡说,他不会让她知道慕容兰舟没死,不仅没死,他勾结北地部族招兵买马,纠集十万大军,起兵造反,短短两个月内连下十六城,如今正在幽州雁门之外。

    小白相当清楚慕容兰舟起兵跟皇位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如果他想,他早就是大夏的君主了,慕容兰舟跟自己一样,想要的只是大妮。

    这两个月小白日夜难寐,他倒不是怕慕容兰舟,就算慕容兰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兵强马壮的大夏也不是白给的,即使这些都是慕容兰舟当年治理有方,但底下的兵士,从来不关心这些,他们只要知道谁是主子就成。

    慕容兰舟如此起兵,正坐实的乱臣贼子之名,出师无名,便胜了也不免遭人诟病,更何况他也不是为了胜,他已经多次遣了使者前来,开门见山就一个要求,送还大妮,即刻退兵。

    小白怎么可能把大妮给他,好容易得回的人,这辈子都不会放手,但心里还是怕,怕晓晓想起过去的事儿,怕她弃他而去,如今有了孩子,或许自己该放心了。

    小白心思杂乱,哪顾得上张陆的求救,晓晓见他半天不语,只顾盯着自己的肚子,未免有些不好意思,推了他一把道:“瞧什么呢,眼都直了,你倒说说,喜欢男还是女?”

    小白这才回过神来,目光仍旧不舍移开,道:“男女都好,只大妮生的,朕都喜欢。”

    这话可算情话了,晓晓忍不住脸红, 发现自己怀孕之后,越发感性了,动不动就脸红,李进忠进来说裕亲王在御书房候见。

    晓晓一听裕亲王,立马皱了皱眉,跟小白道:“你赶紧去,赶紧去,千万别让他跑来。”

    小白忍不住笑了一声:“裕亲王不拘小节,且他送来的那些玩意,朕瞧你喜欢的紧呢,怎么对他这个人倒如此不喜,皇叔知道估计要难过了 。”

    晓晓翻个白眼道:“他比唐僧还唠叨,能烦死人。”说完才发现自己说错话,吐吐舌头别开头,小白低笑了一声,虽不明白她说的话,也知道她的大概意思,嘱咐了秦嬷嬷几句出了寝殿。

    过了前头穿廊,停下,轻轻问了一句:“她的身子可有大碍?”

    张陆忙道:“娘娘倒无大碍,只一样。”小白猛地转过身来盯着他,张陆吓得抖了一抖道:“只,只肚子里的孩子,心脉较弱,恐是那药的缘故,臣是怕……就算生下来,也……”

    说到这里,再不敢往下说,身子越发躬了下去,小白愣了愣道:“你是说,孩子生下来恐也养不大。”

    张陆不敢应这话,只道:“若有灵药仙方许可为公主续命。”“公主?这么说是女孩儿了。”张陆点点头:“臣并非从脉象上瞧出的,却是祖上遗下那方时,下有注解,言道受孕艰难,便侥幸有喜,也是女胎居多,且心脉羸弱,恐性命难继,若要续命需另寻灵药仙方,臣句句属实,不敢欺瞒皇上。”

    小白脸色暗了暗:“朕且问你,她可会记起前事?”

    张陆道:“这,臣不知,先祖医书上并无详尽记载。”小白挥挥手:“朕知道了。”转身往御书房去了。

    张陆抹了把汗,李进忠在一边儿道:“这都立秋了,张大人还热不成,老奴这儿都觉得冷呢。”

    张陆叹了口气道:“李公公就莫取笑我了,我这儿成日提着心呢,就怕哪天事发脑袋不保。”

    李进忠低声道:“我瞧你是怕慕容兰舟吧!”一句话正说到张陆心里头,张陆正是怕慕容兰舟,本以为死了人忽然冒出来,起兵造反,张陆可很知道慕容兰舟的性子,若知道自己给皇贵妃下了药,纵自己有十条命也不够死的。

    想起慕容兰舟的手段,忍不住了打了个机灵,李进忠如何不知他的心思,凑到他耳边道:“我给您老出个保命的主意……”

    晓呆坐了好一会儿,都还没找着真实感,手放在自己肚子上,根本感觉不到有什么不同,但里头却有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她的孩子,不管男女,一想到是她的孩子,晓晓心里就软的一塌糊涂。

    这或许就是女人的天性,更何况她喜欢小白呢,或许可以说爱,要说爱上他的理由,如果晓晓说是,他对自己太好了,自己忍不住就爱上了他,这应该算很合理吧,况且,她心里总有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就像小白一样看着她,即使瞧不见那人的样子,仍然能感觉到,那执着的爱意,他爱她,她自然也会爱他,至于皇贵妃之前的那位慕容兰舟,晓晓决定忽略,毕竟比起一个从没见过的人,小白更真实可信。

    且她一穿越过来就是小白,不管乔大妮喜欢谁,自己喜欢的人是小白,现在还有了他们的孩子,将来他们一家三口应该会很幸福。

    跟所有母亲一样,晓晓以一种圆满的心态去规划自己未来的生活,她想着自己的幸福小日子,殊不知外头已经翻了天。

    朱锦堂立在廊下瞧着窗子里浅笑的小丫头,不,该说是小女人了,以前那个机灵的丫头如今变成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小女人,周身萦绕着一种过去没有的妩媚,即使眉眼儿未变,却美得夺人心魄。

    以前的朱锦堂不能理解皇上跟慕容兰舟的做法,就为了一个小丫头,你争我夺,折腾的天下都跟着不安生,在皇上和慕容兰舟眼里,江山根本不值一提,他们要的只是这个女人,这丫头是不折不扣的祸水,或许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要搅的大夏不得安宁。

    但朱锦堂一点儿也不恨她,他甚至想过,如果易地而处,自己是皇上或慕容兰舟,会怎么做,想到此,朱锦堂摇头失笑,低声自语:自己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呢。

    刚说完,就听一个扁扁尖尖的声音道:“乱七八糟,乱七八糟……”正是他手里提的那只金刚鹦鹉。

    晓晓自然也听见了,扒着窗户看见朱锦堂先皱了皱眉,又看见那只红肩的金刚鹦鹉,顿时眉头一松,朱锦堂忍不住笑了一声,提了提鸟笼子道:“瞧意思,贵妃娘娘不想见我这个朋友,那本王可走了?”

    晓晓一着急忙道:“谁说不想见了,进来,进来。”朱锦堂忍不住笑了一声:“那本王可就进去了。”

    晓晓白了他一眼:“还想着我用八抬大轿抬你不成。”“那倒不用,本王又不是新娘子,就算本王想当新娘子,娘娘也不是本王的良人,奈何奈何。”噗嗤……晓晓刚喝进去的一口茶悉数喷了出来,丁香忙递给她帕子,晓晓瞪着裕亲王,心说这厮就是个不掺假的二货,嘴还贫,真亏这话都能说出来。

    晓晓懒得理他,一双眼下死劲儿的盯着那笼子里的鹦鹉,半天才道:“它还会说什么,会不会念诗?”话音刚落,就听那鹦鹉尖着嗓子念了起来:“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料的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晓晓跟朱锦堂都愣了,朱锦堂端详了鹦鹉半天道:“那卖鹦鹉的说,它只会学人说一两句话,怎到了这儿,却长篇大论的念起诗来了。”

    虽说这首词格调有些晦暗,晓晓还是高兴非常,逗弄着鹦鹉道:“这就说明我的人品好,鹦鹉也是会看人的,瞧见那爱唠叨的也烦,一见本姑娘貌美如花,自然就会念诗了。”

    朱锦堂见她这会儿调皮起来,倒跟以前一般无二,想起两人在花鸟市那番事儿,忍不住勾了勾嘴角,跟她道:“明儿我要走了,没人隔三差五的来烦你,想必你定然高兴。”

    晓晓心里是挺高兴的,不过还是瞥了他一眼道:“你能去哪儿?”

    在晓晓眼里,这位裕亲王就是不折不扣的混吃等死型,能有什么正经事,不想朱锦堂却道:“去雁门郡。”

    “雁门郡?”晓晓眨了眨眼,怎么听着如此耳熟呢,忽的想起来,貌似现代那些京剧里经常说雁门关,难道是边关,朱锦堂去边关,难道是要打仗了,打仗可不好,自己刚怀了孩子呢。

    想到此,忙问:“是要打仗了吗?”说到打仗,晓晓脑子里恍惚闪过什么,朱锦堂深深看了她一眼,忽的戏谑道:“原来我们贵妃娘娘还知道关心外头的事儿。”

    晓晓听了,不满的瞪了他一眼:“自然要关心的。”

    朱锦堂站起来道:“依着我说,你还是想着怎么过你的小日子要紧,旁的随着他们折腾去,反正末了都有的好日子过,这可该着走了,省得待的时候长了,又遭你嫌弃。”说着迈步走了。

    堪堪走到门边儿上,却又回过头来,目光在她的肚子上溜了一圈道:“恭喜了。”接着才去了。晓晓瞧了瞧笼子里的鹦鹉,忽觉朱锦堂也不是那么讨厌了,这人对自己蛮好的。

    因这鹦鹉两个肩膀上的红,晓晓给起了个名叫红肩儿,本来想叫红肩膀的,成嬷嬷说红肩膀太繁琐了,叫着不顺嘴,晓晓就改成了红肩儿。

    红肩儿跟成嬷嬷很是相投,举凡喂食喂水,都是成嬷嬷伺候,有了红肩儿,成嬷嬷的话多了一些,至少不像过去那样,成天一句话不说,晓晓总觉着成嬷嬷心里有什么心事儿似的,不过,晓晓也没空琢磨这些,她一心迎接着自己肚子里的小生命。

    自从有了孩子,每天除了吃跟睡之外,又多了很多事儿,例如给孩子缝衣裳鞋袜,即使晓晓不善针线,也想给自己孩子做点儿什么,就跟着丁香学做鞋。

    本来她还以为自己会笨的一塌糊涂,不想还过得去,虽说做出来的远远不如丁香做的好看,到底是个鞋的样子。

    晓晓比着手上的鞋子,脑子里模糊闪过一些影子,仿佛做过鞋似的,不是这样小的,是大的,到底多大,晓晓下意识用手比了比。

    成嬷嬷问了一句:“娘娘比什么呢?”

    晓晓回过神来摇摇头:“没什么。”瞅了眼窗外道:“快传晚膳了,嬷嬷去前头瞧瞧,若小白回来,就让御膳房做鱼。”

    成嬷嬷道:“娘娘如今闻不得腥味儿呢。”“哪如此娇气,让御膳房去了腥筋儿,做成红烧的不就成了,小白喜欢,也不知最近怎么有那么多朝廷大事,忙的连饭都吃不踏实了。”

    成嬷嬷应着出了寝殿,立在廊子外,不由往后瞧了一眼,坐在窗下的晓晓,脸瘦了一圈,身上的衣裳都松垮垮的了,这孩子倒真是个磨人的,娘娘的身子也不知能不能撑住那分娩之苦,真令人忧心。

    雁门郡外的营帐绵延数十里之远,跟远处的层峦叠嶂衔接在一处,颇为壮观,慕容兰舟极目远眺,却怎么也望不见京城,更别提紫禁城里的人儿了。

    他不好杀戮,如果不是朱子毓逼他,他更不会妄动刀兵,大夏的万里江山,曾经就捏在他的手里,若是想要那个位置,又岂会等到今天。

    他可以把江山拱手相送,但晓晓是他的妻,这夺妻之恨啊,让他如何咽得下,况,没了她,剩下的这半生还有什么意思。

    只不过,自己跟朱子毓争归争,若伤害到她,是自己不想见到的结果,慕容兰舟把手里的书信一撕两半,苦笑了一声,她怀了身孕,自己却不是她肚子里孩子的爹。

    想当初,他曾想过多少次,两人的孩子,他喜欢小丫头,到现在,他仍记的第一次见到晓晓时的样子,那样聪明伶俐古灵精怪,若跟她一般,自己定会加倍疼爱吧,疼着宠着长大,不让她受一丁点儿委屈,若生个男孩,便要好好教导,毕竟男孩子苦一点儿能磨练意志。

    就此事,他跟晓晓还抬过杠呢,晓晓说男女都一样,重男轻女不对,似他这般重女轻男也不对,要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向,才能教好孩子。

    慕容兰舟记得当时自己应了她,心里却想着,还是小丫头好,他总是哄着她的,誰让她是自己的弟子呢。

    如今她有了孩子,自己却连看她一眼都不能,信里说她的身子不好 ,想到这个,慕容兰舟就恨,恨朱子毓,为了一己之私,竟然不惜让她前尘尽忘,连那药伤身都不顾了,还有张陆,以往倒没瞧出来,他有这么大的本事。

    元忠见主子望着京城方向,不禁暗暗叹口气,这就是命数,谁也脱不开,早晚得有个结果,不死不休,想起主子吩咐的事,开口道:“探子来报说张陆辞官回乡了,三日后出京。”

    慕容兰舟脸色一阴:“在涿郡截住他,他的家眷呢?”

    “家眷昨儿动身走的水路,他自己走陆路,想是怕主子呢。”“他倒还知道个怕,让元良带着人把他的家小请回来,话说我有日子没见他家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