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蹭饭

卿本风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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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喻送给秀秀的这一处房产位于帝都大街的南门街口,地理位置很是优越,偶尔上街听个戏买个零嘴什么的也甚是方便,虽然繁华喧闹,但是热闹的很有气派,赵喻他很有眼光。

    沉香榭就是这座‘金屋’的名字,周围种了许多不知名的珍贵树种,关起门来,街头就是杀人放火也听不见,这种闹中取静的效果也很是费了一番心思,赵喻他甚是体贴。虽然不了解他初初建了这金屋要干嘛,没准儿就是和女人幽会的吧。沉香榭这个名字,秀秀不是很喜欢,赵喻说不喜欢可以随意更换。换,为什么不换,于是被换成了媚香居。

    胡律先前听到这个名字,只说了两个字:“无聊。”离朱王爷后来听说了这个名字也说了两个字:“很好。”果然,个人心态不同,产生的回应也就不同。胡律这种口是心非的人,心里其实很赞同。不然为何叫他题字,他就这么题了呢?

    胡律是公孙先生的得意门生,公孙先生是帝都最有名气的老夫子,写的一手好字,吟得一首好诗,素有铁画银钩的美名,胡律青出于蓝,原本就很出色,只是他一向不喜欢卖弄。秀秀觉得,有一个这么有才华又这么低调的哥哥其实很有面子。而且万一她有所求,也不用花钱请人来书写,省去一大笔开销,她还有一大帮子的人要养活,自然是能省即省。

    这次算是她占了胡律一个便宜,本来心上还觉得过意不去,想着做些什么来回报他一下,她心思一转又想到他品行恶劣,曾经也没少占她的便宜,就把这个念头打消了。

    至于为何换成这个名字,秀秀有自己的思量,既然赵喻将此处赐给了他,那房契上自然要挂上自己的大名,沉香榭这么矫情的名字,一点都不配她开朗活泼的性子,加之那是赵喻起的名字,万一他一个不开心,要收回去怎么办?再叫那个名字,岂不是说明这房子曾经是他的,只是被她强占了?

    是自己的,就要彻底是自己的。他的人和心不再属于自己,还不许她占个小屋子么?女人,其实可以这么不要感情地卑微活着。就当是对她爱他的施舍好了,反正她一向想得通。

    媚香居不远处有一座小竹屋,这座竹屋的主人是个钉子户,此处原本是要拆了修假山建人工湖的,但他执意不肯搬迁,将作监的人也没有办法,在他门前挖了几个大坑就走了。

    秀秀觉得这人挺有骨气,幸好没拆,拆了一个人住在此处多不安全呐,万一着火了,遭血洗了,还有个人知晓不是。当然了这只是她闲得无聊时候的想法,拆了确实少了些意境。不事雕琢的天然之美,要比人工搭建的美好太多。

    竹屋后园是一片竹林,林中竹子长得修长匀称,是竹类中的谦谦君子。这么好的一片,决计不能让胡律再染指了。

    晨间的竹园一派静谧,小花小草点缀其间,又添了几分鲜活的颜色。枝头露珠轻颤,打落在头顶有些凉意。今日不用早朝,侍人都被她打发回家探亲,她实在是个好心的主子。偌大的院子,一时间空落落的,无人打扫的院子,落花纷纷,粉蝶飞飞,更添了几分自然之美。

    秀秀今日起的有些晚,这几日腹痛的天昏地暗的,折腾的要死要活的。匆匆洗漱一番,她随手提了小竹篮,背了小锄头去林中挖竹笋。这竹篮貌似还是那次她生病了,胡律送她一篮子黑花的那个篮子。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竹篮都搬到这里来了,看来是真的不打算住回去住了,这竹篮不大不小,用着还刚刚好。

    正是吃笋的好时节,暖风一吹,鲜嫩的竹笋冒出个小尖儿,害羞地躲躲藏藏。秀秀想,如果一榔头捶下去,有没有可能将它们捶回地底下,就像打地鼠那样。她会心一笑,决定等自己吃腻了竹笋,让离朱王爷来试试,反正他有的是力气。

    秀秀原本很爱吃笋,只是平素胡律都和她抢着吃,她就都让给他吃了,他现在不在,一个人正可以享受享受。秀秀很会做饭的,当年她专门学了,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做给赵喻吃,只怕以后都没有机会了吧,赵喻真是没有福气。秀秀叹了叹气,当初的愿望不能实现,一定是有更好的愿望等着她去实现,所以不能伤心。

    小竹屋的门微微开着,和风吹动窗口挂着的银铃,满院清脆声回荡。“秀秀大人……秀秀大人……秀秀大人。”离朱连着叫了几声,没有人回应,就四下找了找,院子的侧门通向后园,此刻也敞开着,他走进去,恰巧碰见秀秀扛着锄头走出来。

    “一大早的,你鬼喊鬼叫做什么!”秀秀将篮子和锄头递给他,亲切自然道:“你这么早,不会是来蹭饭的吧?”见他不答,一副吓傻了的模样,又道:“也行,把这笋衣给剥了,洗干净点拿到厨房。还有那个笋尖儿给我留下,我要下酒。”

    “……”一大早的离朱刚睡醒,就有小厮给他传话,说秀秀约他在媚香居旁边的小竹屋见面,他本来还不大清醒,一听说是秀秀约她,就一个激灵从床上爬起来赶赴约会,虽然一赶过来就被她使唤,不过他觉得很开心,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使唤过他。

    今日的秀秀有些随意,素衣朱绣,墨丝玉带,很简单的农家女装扮。她脸上未施粉黛,白皙素净,与印象中的胡韵有几分相似,大概因为是姐妹,生活习性也有些相似。只是那人不会下厨。

    离朱有些愣愣地想:像秀秀这样活泼可爱,身居要职,又会下厨的好女子,真是世间难求。

    “离朱王爷,一大早的,你就用你登徒子的眼神看着我,难道是耳朵又痒了么?”秀秀挥着一把大打铁勺回过头来看他,腮边鼓鼓的,她生气的样子也很可爱。离朱越来越发现,这个秀秀简直浑身都是优点。

    胡律当真投给她一个登徒子的眼神,戏谑道:“我就是个登徒子,这事儿你不是早知道么?”

    秀秀翻了翻白眼,不理会他,又继续做菜。

    离朱又想:像秀秀这样口直心快,其实心地善良的丫头,世间也难求了,遂越发地悲戚起来,绕到她身旁,看她些什么菜。

    “你饿了么?看上去一副几百年没吃过饭的样子?”今日的离朱就像一个未吃饱饭的小孩子,秀秀心里一阵母性泛滥。“乖乖的,去小板凳上坐一会儿啊,一会儿就可以吃了。”说完还像模像样要去摸摸他的头,奈何他太高,就改为拍拍他的手。

    离朱:“……”他在院子里转了几圈,发现自己真的饿了,还有心底某个地方,一直填不满的空虚。饭菜的香味一阵飘过一阵,刺激着人的味蕾,就像他小时候吃过的那个味道。心底对秀秀又多了几分欢喜。

    那是一大锅鲜笋炖肉,一壶温酒,还有些小菜。早已等不及的离朱边吃边点头:“嗯,味道不错,很有那老太婆当年的手艺。”

    秀秀看着他一副狼吞虎咽的样子,越发心疼,甚是贴心地为他布菜,边看着他吃,边问:“你慢点吃啊,真的很好吃么?”

    “嗯。”离朱点点头。

    秀秀有些食不知味,她望着离朱,赵喻的弟弟,越发难以下咽,他们在某些方面还是相似的。离朱和赵喻一样,有一双好看的手,有一张英气的脸,只是在行为上,比赵喻稍微放荡一些,秀秀觉得,这样的离朱比赵喻多了一份真。

    离朱王爷可以随心所欲活出自我,但是赵喻不行,他命中注定要压制自己的情绪。但同时,赵喻比离朱王爷更有选择的权利,他可以选择他爱的人和不爱的人,想娶谁就娶谁,可是离朱王爷不可以。

    赵喻可以压制自己的情绪,但是可以不压制自己的行为,他可以决定一个女人的一生,但是他不要她。秀秀觉得,这才是她最大的悲哀。她的那些痴心妄想之所以还存在,一定是失望的还不彻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