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过年

寻香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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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上是暖和的,心上的放松的,不知什么时候,莫尽言居然就迷迷糊糊靠着俞思冕的脑袋睡着了。他后来是被爆竹声惊醒的,醒来发现自己居然躺在床上,被子盖得严严实实的,俞思冕并不在床上,门外传来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响。

    不一会儿,门开了,带进来一股寒风,俞思冕缩着脖子推门进来,迅速将门关上。

    “俞大哥,我怎么到床上来了?”莫尽言不解地问,他明明是和俞思冕在火盆边烤火守岁啊,而且俞思冕比他还先睡着的。

    “我抱你上去的。爆竹吵醒你了?刚刚更漏到点了,我去放了爆竹。”俞思冕走到床边,将满是寒气的外袍脱下来,“外面好冷,看样子要下雪。”他搓着手上床,完全看不出半点酒意。

    俞思冕吹灭了灯,在莫尽言身边躺下来,伸手揽住他的腰,将身体贴上去:“还是小莫身上暖和。”

    莫尽言身子一颤,紧张得绷直了身体。俞思冕似乎没有察觉到他的异样,将下巴搁在他肩膀上:“以前听人说,最有福莫过于冬天的夜晚,有人能给你暖被窝。这话说得太对了。小莫,你说是不是?”

    莫尽言鼻子里模糊地嗯了一声,这话是说得没错,但是这福气还真不是好享的啊,这心忽上忽下水深火热的是怎么回事?简直就是煎熬啊,能不能不要贴得这么近啊。

    俞思冕贴着莫尽言,□在他的臀部蹭了一下,莫尽言脸轰地变成了烧红的炭,刚刚蹭在自己身上的是什么?一股热流自丹田处涌出来,直往鼠蹊部位冲去。莫尽言无比窘迫地发现,自己有反应了。他尴尬地往里挪了挪,夹紧了双腿。

    俞思冕的手有意无意地在俞思冕的小腹上轻轻移动,这简直就是火上浇油。莫尽言想拿开他的手,但又觉得更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法,只好拼命咬牙忍着,呼吸也不由得粗重起来。

    俞思冕突然凑到莫尽言耳边,嘴唇贴着他的耳垂上:“小莫,要我帮你吗?”

    莫尽言吓得心跳都漏了一拍:“什、什么?”

    俞思冕轻笑起来:“憋多了不好,伤身体。”

    莫尽言此刻全身都成了煮熟的虾子了,脚趾间都红透了,他将身子蜷缩起来,恨不能挖个地洞钻进去。

    俞思冕将他拉到自己怀里,伸出右手,往莫尽言裤子里探去:“哥来帮你。”

    莫尽言全身一僵,赶紧制止住了俞思冕的手。

    俞思冕心里有那么一点受伤,小莫居然拒绝自己!但是他并没有退缩,继续说:“不用害羞,只是帮你的忙,要不你也帮帮哥?”说着抓起莫尽言的手,按在自己的□上。

    莫尽言这下彻底被雷击中了,全身都不能动弹,连脑子都忘了怎么转了,俞大哥,他,他怎么会愿意这么做。

    俞思冕看见他如此反应,加重了手上的动作,有些报复性地技巧地捉弄小莫尽言,忿忿地想:叫你分神,叫你不愿意!

    莫尽言的脑袋一下子变成了浆糊,所有的感官都被俞思冕的手调动着,他有些难耐地动了动身体,张大了嘴呼吸,呻|吟也伴随着呼吸溢了出来。

    俞思冕将他的身体扳转过来,让他面对着自己,干脆地将他的裤子褪到了膝弯处,将他的身体拉过来,与自己相贴。俞思冕的裤子也随即被褪下去了,赤|裸的下|体相贴,那种细滑火热的触感令两个人都禁不住呻|吟出声。

    俞思冕情不自禁地吻上莫尽言,轻轻地啄着那微张的唇,手也毫不迟疑地在莫尽言的硬挺上撸动。过一会觉得躁火难解,干脆将两个人的合到一起,张开五指开始照顾两个小家伙。

    然而一只手根本握不来两根枪,俞思冕再次将莫尽言的手拿过来,将他也按在两根枪上:“小莫,一起来,帮帮哥。”那声音略带了些哀请。

    莫尽言听得情动,不再将手拿开,开始轻轻地撸动起来。

    俞思冕如一只狮子一样从喉咙中发出轻吼,他□忍不住往莫尽言手中抽|送,想要求得更多的刺激。

    莫尽言瞬间领悟过来,这是人类最原始的本能,他原先只能被动地承受俞思冕的抚摸,现在得了他的启示,也开始朝对方身上冲刺起来。

    快感如潮水般涌过来,两个人舞动着最原始的旋律,在一片欲海中沉下去,又浮上来,反反复复,沉沉浮浮,如在云端飘飞,又如在海底遨游,最后,快感终于达到巅峰,眼前仿佛一片花海突然绽放,那是人间最极致的美景,也是人生最极致的快乐。

    两人攀着对方的腰,刎颈相交,大口大口地喘息,眼神都微微有些涣散,在高|潮中回味良久。

    俞思冕先回过神来,在黑暗中准确地找准了莫尽言的唇,一下一下珍惜而深情地吻着,这个吻,不带情|欲,只有浓浓的爱意和怜惜。

    莫尽言在他的吻中醒过神来,张着嘴被动地承受着,好一会儿,他终于试探性地伸出舌头去回应,莫尽言狂喜不已,伸出舌头,去邀请对方来共舞。直到两个人都气喘吁吁,才分开来,俞思冕难得见到这么乖顺的莫尽言,忍不住又在他唇上轻啄了几口。

    “小莫,跟哥在一起吧?”他觉得这是最好的时机,所以再次提出了请求。就算是庄许和小莫有什么,这也没什么,庄许不在了不是么,余生只要他一直陪着小莫就够了。

    莫尽言身体僵了一下,没有回答。

    一股浓浓的失望之情占据了俞思冕的心灵,这种情况下,小莫居然都不愿意答应自己,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俞思冕听见自己这样问。

    过了好一会儿,莫尽言带着鼻音说道:“俞大哥,给我一点时间。”

    俞思冕呆了一下,也许是他还需要时间来忘却庄许?没关系,再等等吧,生死都熬过去了,还怕熬不过时间吗?“好,哥等你。”

    方才的激情,让两个人都出了一身薄汗,俞思冕将两个人的中衣都除下来,用裤子擦除了两人身上的体|液,全都扔在了床下,反正初一一早从里到外都是要换新衣裳的。就这么光着身子并排躺着,不敢再贴近,否则这一晚上都不要睡了。

    临睡前,俞思冕伸出左手,抓住莫尽言的右手,与他十指交叉,紧紧扣在手心里,这才合上眼,安心睡去。

    第二天一早,俞思冕比莫尽言还起得早,他早早就去打了桶热水,来给莫尽言擦身子。因为大年初一不能洗澡,据说这样会将好运和财运洗掉。莫尽言见他搓了帕子给自己擦身子,脸红得跟红灯笼一样好看。看得俞思冕忍不住偷吃了两口豆腐。

    俞思冕对现状其实也算满意,莫尽言虽然不能答应跟自己在一起,但是对肢体上的一些亲昵举动却不怎么拒绝。他的反应很青涩,完全是个雏儿的反应,这让俞思冕很高兴,就算是他与庄许有点什么,起码还没有发展到最后一步。

    擦完身,俞思冕将自己带来的新衣裳一件件给莫尽言穿上,从头至脚全都装扮一新。莫尽言穿戴好,站在那儿羞涩地笑着,有点不敢看俞思冕。

    俞思冕看得眼珠都错不开了,真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莫尽言这么一穿,实在是好看极了,比那些王侯贵胄家的王孙公子们都出色。简直是英俊潇洒,风华绝代。“真好看!”俞思冕由衷地赞叹。

    莫尽言的脸又红了,其实俞思冕才是真的好看呢。他今天也是盛装打扮,头戴白玉冠带,身着藏青云锦袍,足蹬皂靴,整个人显得气度非凡。再配上他丰神俊朗的面容,让人看得小心肝怦怦跳。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来,正在忙着做早饭的陈平生和陈良都禁不住呆住了,这两人站在一起,还真是一对璧人啊,一个俊朗无双,一个英俊潇洒,简直要晃花人的眼。

    陈平生开口笑道:“知道的是今天过年,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今天要去娶亲呢。”

    莫尽言尴尬笑道:“陈哥真会说笑,这不是过年嘛,俞大哥非让我穿新衣裳。”

    俞思冕接话:“新年本来就要穿新衣裳。”

    莫尽言小声地嘟囔一句:“又不是小孩子。”

    俞思冕宠溺地摸摸他的脑袋,含笑望着他。

    陈良在一旁看着,笑而不语,心下却暗忖,这莫尽言虽然是个男子,却比许多女子都长得貌美,难怪自家大人一直念念不忘。若是个女子,这等人物配了大人,倒还真是登对,可惜是个男子。不过既是大人喜欢,是男子又何妨,这样的人物,也配得上俞大人了。闽地的契兄弟风俗日盛,陈良倒也觉得这等事实在稀松平常。

    其实陈良倒是误解俞思冕了,当年的莫尽言还是个黑不溜秋的少年,眉眼还没完全长开,跟现在的英气逼人相去甚远。俞思冕念念不忘,是因为自己拒绝而差点完全错失,感情在思念中日益丰满,直至再见面后终于薄喷而出。他哪里知道他们两个之间的感情纠葛。

    门外一片洁白,莫尽言欣喜地跑到外面:“真的下雪了!”福建地处南方,是很少下雪的。莫尽言对雪的印象,还停留在小时候,像这样三寸厚的积雪,到处都是白茫茫一片的情况,还真是绝无仅有的一次。

    他回过头对跟上来的俞思冕笑道:“俞大哥,下雪了呢。这么厚的雪,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说着忍不住用手团了一团积雪,捏成了一个雪球。

    俞思冕看他跟个孩子似的欢喜,想着若是去了北方,见到几尺厚的大雪,这孩子不知该高兴成什么样呢。“以后有机会去北方过冬吧,年年有雪,而且还非常厚,人可以在雪上打滚儿呢,还可以在冰上溜冰。”

    莫尽言听得满心向往:“那是不是很冷?”

    “比这里冷。但是没这么多雨水,反而会觉得好过一些。”俞思冕笑着解释。

    突然,一个黑色的物件扑到了洁白的雪地上,定睛看去,居然是许哥。许哥到了冬天也怕冷,莫尽言给它在走廊下的避风处做了个窝,铺上了破旧的棉布和鸭羽,非常暖和。许哥很喜欢,每天傍晚就早早地缩进去了。

    这是许哥出生以来,第一次见到雪,它还不认识雪,所以没敢出去。此刻看见莫尽言在院子里团雪球,知道是无害的,便扑了上去。爪子落在软绵绵的积雪上,深深地陷了进去,吓得许哥啁啁大叫。

    “许哥。”莫尽言看得哈哈大笑,“来。”

    许哥展开翅膀,扑扇着往莫尽言身上飞来。就在许哥落上胳膊的一瞬间,莫尽言瞥见了自己簇新的衣服,下意识地收了回来,许哥落了个空,差点栽在地上,俞思冕眼明手快,一下子捞住了正在下落的许哥。

    许哥不满地啁啁大叫了几声,主人居然将手收回去,不愿意接它。

    莫尽言尴尬地笑了两声,从俞思冕手里抱过许哥,摸了摸它的脑袋以示安抚。许哥的爪子是十分锋利的,而且还常落在树干上,上面时常沾满了泥灰,所以莫尽言的衣袖上总是沾满了灰尘和挂掉的棉线。今天穿了新衣服,还是俞思冕送的,实在舍不得被许哥弄坏了。

    俞思冕自然是理解莫尽言的心思,心下自然是高兴的,但又知道他疼爱那只雕,便道:“小莫,没关系,让它落吧,抓破了也没关系,哥再给你做。”

    莫尽言挠一挠后脑勺,羞涩道:“不用再给我做了。今天不让它落,过了今天再说。”起码穿一天新衣服吧。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未砂姑娘的地雷,你太客气了。

    知道天冷了大家不爱伸手打字,可是没有留言没动力>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