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让一切是非对错

一度君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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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三章:终章

    比毛开车,我坐在副驾驶座。

    彼时夕阳正浓,晚蝉高歌。在我的心里深埋了十数载的一根刺,就这么血淋淋地挑出来,因为太快,便连痛也不甚明显。所以我还能微笑:“你怎么找到他的?”

    比毛专注地开车,闻言亦不曾转头:“那天无意中看到你的身份证,因为当时有事顺路,过来N市看看。跟岳父、岳母谈起当年的事情,他们提到那个男人,我在你们学校周围打听了一阵,有人告诉我他在那里。我去看过,然后发现……”他依然不曾转头,笑容坏坏地显得很痞:“你的眼光真的很矬哎苏如是。”

    我竟然没有跟他一般见识,想来最近的一系列事已经让苏如是的攻品大大提高了吧。不和小受一般见识,不也是一个好攻手则之一么。

    我只奇怪一点:“为什么你跟我报帐的时候,没提到来这边的费用呢?”

    他万年不变的淡定中终于又现了一丝腼腆:“咳,我卖了两副画,冲抵了。”

    老子颇为意外,他的画是从来不卖的。当下心里面便觉得自己有点过份:“下次你直接告诉我,正常支出,嗯,还是必要的。”

    他以单音节回应:“嗯。”

    接下来的半个月,就很忙很忙。

    他说带我去咸阳,那个传说中秦朝的都城。临行前他跟家中父母通了电话,他的父母挂了电话又特意打过来,这次直接跟我爸爸妈妈唠上嗑了。

    这一场通话大约用了五十几分钟,那就是一场互捧之战。我老爸老妈夸他们养了个多么优秀的儿子,那边他们说什么我听不见,不过料想也与这差不多。

    老子当时就很疑惑:“比毛,你父母太痛快了吧?都没见着我呢。”

    他仰躺在沙发上双手枕着头,一副高深莫测的姿态:“他们自己儿子的眼光,错不了。”然后又低声笑:“我哥第一次带我嫂子回来那一阵,我妈那个紧张、激动,三天没睡好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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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那天,我们到咸阳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多,比毛一家五口人十二点一刻已经在机场等着了。= =

    GM,我受宠若惊。

    如果说人与人之间只有一种最快拉近距离的方法的话,我想那一定是互捧……

    自出了机场,比毛老妈拉着我和我老妈的手就没放过,比毛很淡定:“这是爸、这是妈妈、这是大哥、这是大嫂,这是婷婷。”

    大家的脸都笑成了菊花,我一手任比毛妈妈牵着,一手牵着他的小侄女,他陪着我和他家老爸,场面那叫一个和谐有爱、那叫一个皆大欢喜。

    >_

    我们在咸阳并没有呆多久,婚礼经由双方家长协商,定在S市,准备时间两周。

    写请柬的时候把老圣、真梵和花猪也填了进去。晚上老圣打电话问我他能带鸭子过来么,我略微犹豫了一下,他急着解释说鸭子不是那种会捣乱的人。我唯有苦笑,其实他是什么人,我很清楚,只是……只是结局已定,又何必徒增伤情。但转念之间,又觉得终归是结局,完整一点也无甚不好。于是低声道请他一起吧。

    那一晚,老妈留下来陪我,比毛订了房间。老圣他们并没有过来——他是个谨慎的人,可能只是怕我和鸭子尴尬。吃完饭,大家便以“新娘要睡足觉气色才好”为由,早早地离开了。

    老妈也没有和我多聊,她对比毛,是放心的。只是三番五次叮嘱我以后不许欺负人家。其实这担心完全没必要嘛,我怎么会欺负自己的小受呢。

    她回房去睡了,也拍着我的头让我早点睡。从喧闹中突然安静下来,我颇不习惯。

    点了一支烟开了电脑,依然是上游戏登了琉璃仙的号,太久没上线,倒是天下没什么变化。反正黑人继续骗钱、红名继续杀人、老实的忙着做任务、游手好闲的依然看风景逛大荒。

    花猪和温如玉他们都不在,我无事时驱号四处遛达,在鸟巢又看见曼陀罗,以一个半跪的姿势帅气地蹲在悬崖边。雅灭蝶以一个坐下相依的姿势靠着他,角度调得非常和谐。红色和白色的翅膀光效相辉相映,给人一种天长地久的错觉。

    琉璃仙在崖边看着,那也是第一次,我见到雅灭蝶没有想到上去开红。

    在这个空虚的国度,曾有那么多男男女女渴望着幸福,而最后,九黎巴蜀、中原江南、燕丘幽州,许是寂寞太长,或者地图茫远,太多的人在某个叉路口分散。

    但是毕竟还是有人能够走到最后的,所以再多情伤,总还有希望。

    “嗯?你就这样盯着人看,不怕长针眼啊?”突来的声音将我吓了一跳,回头就碰在比毛脸上。

    老子黑线:“你……”

    “嘘……”他做了一个悄声的手势,得意地小声道:“我偷偷溜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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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嘛?”

    “我才不会让你一个人呆一夜,你又要胡思乱想了。”他说得如此煞有介事,老子也笑了:“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胡思乱想了。”

    他伸手过来抱住了我,低声道:“两只眼睛都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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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躺在床上,裹着毯子靠在他胸口,我却睡不着,翻了几次身,他就摁着老子:“再挑逗我不客气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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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那天晚上,我们都没睡,一起坐在阳台上看星星看月亮。

    ……好吧,其实S市的夜晚,星月之辉均被人间灯火掩埋。我们看到的,不过是这不夜城的阑珊夜色。

    “如是。”

    “嗯?”

    他环拥着我,握着我的手,声音很低很低:“我只想告诉你,我们会在一起,相伴很久很久。”

    我靠在他胸口,感觉到他的体温和心跳,我愿意相信他的话。我想你也和我一样,曾经历过一些无奈的过往。也许曾错过、也许被负过,伤情之后,也许会赌气地道我再也不会爱了。但到最后等你遇到对的那一个的时候,再念及这些往事,就会觉得那不过是浮云啊浮云。

    我不知道人生是不是真有宿命一说,但我想我们终归需要勇气和希望。

    所有未在一起的,都不是自己的。可以放手,但不能绝望,我们要永远保留爱和热忱,只为了不薄待对的那个人。

    因为——他将会伴我们很久很久。

    我醒来的时候是在床上,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当然就更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了。

    反正早上是老妈把我从床上揪起来的。

    换上了白色的婚纱,还在定妆,比毛已经领着接亲的人过来了。

    小唐扒紧了门,要求九万千九百九十九块钱的红包,不给不开门。最后杨叔大手一挥,找了接亲队伍里的几个小伙,宣称要把防盗门的门锁给卸了。= =

    小唐看看他们要动真格的,底气顿泄,最后大吼新郎无赖,一边把红包降到了九百九十九块。

    好家伙,这缩水可真厉害。

    他们冲进来的时候我看到比毛脸上的笑意,他缓缓地走过来,丝毫不脸红地道:“来,夫君抱你出去。”

    然后他就不顾身后的轰笑声,把老子抱上车了。= =

    婚礼的阵容,比我预想的强大——因为来客很多。还好在场人手也多,倒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双方父母都在招呼客人,其实来人中很多他们都不认得,但他们的笑容是那样的真诚热烈。我觉得自己很傻,谁的父母会和自己的骨肉一般计较呢。

    令我意外的是,我的老东家竟然也来了,手边还挽着他的夫人——我们叫她余姐。她这次见到我显得很热情,握着我的手不断地夸比毛年轻英俊,我只是淡笑,等老东家把比毛拉到一边介绍几个朋友去了,她的笑容突然有些苦涩:“小苏,你还在怪我吗?”

    我怔得一怔,随即反应过来,我想这个时候也许我能表明自己的清白:“余姐,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只有一句话,我和你的丈夫之间,是绝对清白的。”

    她只是握着我的手,眉眼之间突然现出说不出的疲惫:“我知道,其实……我一直就知道。可是小苏啊,这就是女人的悲哀,当心随人老,最昂贵的化妆品也掩不住你的老态的时候,我不得不防患于未然。”

    我只觉得震惊,她的笑颇为无奈:“小苏,原谅我吧。”

    我伸手与她相握,我想我们之间再不会有深交,而我非圣母,不会因为某个人的几句话,就将过去完全抹煞。但我仍愿给她这种假象,她的一番真言,无疑也是求个心安,让自己释怀。

    我想冲着老东家,我有义务这么做。

    后来呢,老圣他们就来了,让我意外的是花猪带来了温如玉。那是个老实憨厚的人,却自有那么一种山一样安全可靠的气质。

    我们握手,他看我的目光还带着敬仰,并且非常恭敬地叫了一声:“师父。”

    我唯有无言。

    鸭子在老圣身边,我老妈很热情地和他握手,招呼他随便坐,他笑着伸手与她回握,那动作很是机械。

    老圣很为难地看我:“琉璃仙,我知道我现在不应该再对你说这些,可是……可是……”我没有让他继续说下去,我从侍者的托盘里拿了两杯酒过去,鸭子双手微微握着,竟然现出几分紧张。

    我递给他一杯,从近处看他,才发现他消瘦了很多,我突然觉得也许曾经我们的爱,比我们自己想象得深刻。

    但是晚了,一切,都太晚太晚。

    我轻轻地与他碰杯,低头轻抿了一口酒,他突然拉住我的手,然后突然就红了眼:“他说你已经和他结婚了,他说你们已经结婚了!!”

    我以为只羡鸳鸯不羡仙一直都是那么风月博雅的,我以为我们之间所谓的爱,不过是找个人来将就。当我离开他的时候,我发现我爱着他。而此时此刻,他手里握着我的喜酒时,我知道他其实也爱着我。

    也许这爱就像卓尔不群对花猪一样,但至少,它曾经存在过。

    这就够了。

    我曾说过他像我的墨罂粟,其实那个时候我错了。

    ——他不是墨罂粟,那是我的天罚。

    我缓缓地抽出手,老圣迅速侧身挡住了众人的视线。

    “鸭子,你干什么,放手!!”他低喝,用力拔开鸭子的手,鸭子的五指本是修长而漂亮的,现在却只握得指节发白。我腕间欧根纱的纱袖被他揉皱,我只是静静地站着,看老圣将那纱一寸一寸地从他手中剥离出来。

    他的手没有摊开,我知道那手中放着一枚戒指,一枚莲花座戒托的钻石戒指。最后一寸纱从他手中剥落,他微侧脸仰起头,我看见那个侧面,在酒店大堂蕴蕴光线中,泛出莹莹水光。

    然后他转身,抿着唇仰头将杯酒饮尽。

    台上司仪在叫我,我以极雍容华贵的姿态走向我的小受,他牵着我到舞台上,证婚人是本来是杨叔的,后来因为老东家也来了,杨叔就不肯任了,让给他了。

    他煞有介事地让我们宣誓,然后司仪百般地折腾我们。

    不知道是有意无意,我瞟过鸭子,他真的是不擅酒力的,老圣远远地给我打手势,说他要鸭子先走了。

    那时候我在台上唱歌,是那首传奇。那歌词需要我唱得很空灵很空灵,它说只因在人群中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它说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它说宁愿用一生等你发现,我一直在你身边从未走远。

    老圣几乎是半拉着鸭子出去,那身影出了酒店大厅。

    旧爱如梦,旧爱成空。

    晚上是洞房花烛夜,你一定看过很多*的描写,可是你知道吗,由爱而发的性是写不出来的。没有一/夜情的刺激,没有AV/GV的多姿情趣,那只是一种水到渠成,像春天花开,像秋天果熟,做的人只是爱上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感觉。

    那以后我极少听到鸭子的消息。某一天花猪说起他结婚了,和一个相亲半个月的女孩。我觉得这很好,就算不能相濡以沫,也请不要相濡以恨。我们都能过得很好,便可以放下过去的负累。

    某日驱遥借东风路过江南,一个号奋力地打天灾小妖。在只剩血皮的时候接到系统提示:只羡鸳鸯不羡仙对你施展了逆转丹行,你回复气血XXXX点。

    我回头便看见了他,依然银发,着一身蒹葭。

    [当前]遥借东风:谢谢。

    [当前]只羡鸳鸯不羡仙:不客气。

    他召了白马,策马东去。人生只停在初见。

    其实这样、很好。

    作者有话要说:

    "沈庭蛟,还钱!"

    "我跟你,就只谈情."

    钱债肉还,肉债情偿,金主,请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