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顾琰篇

栖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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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过,大多数人三岁以前的事情是没有记忆的。也有人说过,这种情况因人而异。而我,很不幸地,不是大多数人的一员。因为,我能够记住三岁前一个月的事情。不多不少的一个月,决定了我的记忆从一开始便是梦魇。

    我叫顾琰。这个名字我两岁又十一个月时才有。在这之前,所有人只要“喂”一声,我便知道是在叫我。

    那一天,我因为在尝试用剑时没抱住沉重的剑身把它掉了下来,被门主罚进小黑屋。小黑屋是个很恐怖的地方,它只是一间空房,隔光隔音,却能让人心里难受地发疯。在里面,看不见任何东西,听不到任何声音,只有清晰的心跳声告诉着自己,喂,原来你还在这里呢。后来长大后我才知道这是一种活着的感觉,可惜到那时候,我已经连活着的感觉都体会不到,可以平静如同死人一般地呆在小黑屋里了。

    我哭喊着,哭得喉咙沙哑眼睛肿痛,始终没人理会。直到我声嘶力竭,房门终于被打开,光线透过门射进来,刺得我眼泪直涌。但我倔强地不肯闭眼,其实我是害怕,害怕一闭上眼就重新回到黑暗,再也见不到光明。

    泪眼模糊里,一个人影逆光走到面前,说:“顾琰。你以后的名字。”我不由地打了个寒颤。我从来不知道有人的语气可以那么冷,也自此才知道,原来在我的世界里是存在“母亲”这个名词的。

    我母亲是一名舞姬,淑姬是她的称号,没人知道她的原名。她的出现让我的生活有所改变。我每天的事情除了吃饭睡觉训练,多了去看她这一项。她对我的态度很冷淡,甚至当着我的面一脸厌恶地令我不要再去烦她,但我仍是控制不住想多看她几眼,于是改为偷偷去瞄。不过让我疑惑的是,好几次明明觉得她发现了我,但她却若无其事地继续干自己的活没有赶我走。

    有一次林溯浩叔叔带我出去买东西,我无意中看到一个小女孩拽着她母亲的衣裙稚声稚气地问道:“娘,我是你亲生的吗?”她母亲正挑着首饰,头也不回地回答:“不是,垃圾堆里捡来的。”小女孩顿时嚎啕大哭,她母亲只得哭笑不得地蹲下来哄她:“傻瓜,逗你呢。”

    不知为何,这一幕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以致于我那天原本打算偷偷瞄两眼就走,结果迷迷糊糊地走进了母亲的房间。等我意识过来后,母亲已经站在面前,冷冷看着我。不知哪来的勇气,我抬头努力看清她的脸,问道,“娘……你为什么生我?”这是我第一次叫她,她在听到我的称呼后愣了愣,出乎意料地没有露出厌恶的神情。我不敢问我是不是亲生的,因为我怕她会一脸嫌弃地答“不是”,然后即便我哭,她也不会哄我说出我真正期望的答案。

    她盯着我许久,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再回答时,她终于开口,一如既往地冷漠:“报复顾连政。想看看他引以为傲的高贵血液里掺杂着他最恨最蔑视的人的血,他心里会多不舒服。”

    我不是很明白,呆呆地问她:“那你心里舒服吗?”

    她的眼神瞬间变得很复杂,静静地看着我。这种眼神让我心里有种一揪一揪的感觉,就像前几天知道一个对我很好的哥哥去了很远的地方以后再也见不到的感觉一样。那时林溯浩叔叔摸着我的头哄我,我的心情才好受些。于是我踮起脚想要摸娘亲的头,可惜我太矮怎么也够不到。

    她突然笑了。我的动作顿在那里,娘亲笑得真好看。她蹲下来,问:“你想干什么?”

    我回过神来,啊,够得着了。我摸着她的头,认真地回答,“这样心里会舒服很多。”

    她突然握住我的手腕,我以为她不喜欢我摸她头,吓得身子一抖。然而她却放低声音问:“你喜欢这里吗?”

    我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如果跟我走,可能吃不饱睡不好住不安稳,你愿不愿意?”

    我拼命地点头,不断地说愿意。她看不下去了,直接双手扶在我两颊固定住我的头:“别点了,我知道了。”

    我傻傻地笑,怎么也停不下来。她无奈地说:“再等等,我先离开去办件事。你守好我的行装,等你生日那天我来接你走。”

    她离开了。我仍是每天习惯性地去她房间看两眼,其他人都当我是因为她的离开而难过,却不知道我的心里其实是欢喜中带着些许忐忑。

    三岁生日那天,林叔叔说服门主让我休息一天,本来他要带我出去,我骗他说好累,想睡一天。于是我独自一人在房里抱着娘亲留给我的一个小包袱等她。

    辰时。巳时。午时……子时。

    屋内没有点灯。我呆呆地看着外面漆黑的夜空,紧紧地抱着那个包袱蜷着身子在同样漆黑的屋里又坐了一夜。这是我第一次,敢在黑暗里度过这么长的时间。自此以后,我习惯了黑暗。

    我训练地更加忘我,进步飞快,门主很满意。我也越来越不喜欢说话,对任何人都保持着距离。

    五岁时,我杀了第一个人。那天晚上,我坐在石阶上静静地看天空,八月十五的月亮总是最圆的。林叔叔来了,在我旁边坐下。他主动说起我母亲的事情。那时我才知道顾连政和母亲的一些恩怨。母亲是北番北家人,顾连政企图得到北家独门蛊术,灭了北家,知道母亲逃了一命后更加不打算放过她。母亲答应带我走后去了天朝,将最后的蛊种交给天朝人,正要回来找我,被知道这件事情的顾连政抓住囚禁,逼她要回最后的蛊种。后来,在我三岁生日那晚,她逃脱失败,半路遭堵,万箭穿心而死。

    我平静地听完,没有任何反应。林叔叔看着我,以为我没有懂,长叹一声低喃:“你还小,不懂也好,都忘了吧。”我没有告诉他,自从三岁前一个月起,我的记忆就已经开启,想关也关不掉。况且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怎么可能不懂?只是没有办法,干脆把心门关了。林叔叔走后,我继续坐了很久。起身时下意识地摸了摸脸,发现手上尽是水。我抬头看了看,刚刚坐的地方恰恰是屋檐之下,估计是上面滴水滴到我脸上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杀的人越来越多,怕我的,蔑视我的,恨我的人很多,可是,唯独没有喜欢我的人。门主关心我,是因为我有利用价值,无论是身份还是能力。林溯浩关心我,是出于一种责任感,更多的是同情。而口口声声说喜欢我的那些女的,不过是对我外貌的迷恋。总之,没有人是纯粹地因为我这个人而关心我。即便我不存在于世,他们不过是觉得少了某样东西而不是某个人,也不会难过。

    渐渐地,我忘了活着的感觉。没有活着感觉的人,又怎会在乎死亡?所以,当我重伤掉进澜河时,我第一反应是,要死了。紧接着第二个念头,那么这时候的感觉,是不是就是活着的感觉?

    或许是一时贪恋,我在水里昏昏醒醒反反复复,最终迷迷糊糊地撑到上了岸。再然后,我朦胧中看到一双鞋,费尽最后的力气抬头,撞见那双清澈透亮的眼。接下来,便失去了意识。

    她救了我。

    然而我已经没法相信有人是毫无目的地接近我,所以当她要为我把脉时,长期养成的警惕感让我的身体率先做出动作。估计她因此更加讨厌我,终于忍不住让我滚了。我无所谓,讨厌我的人多的是,不差她一个。衣服湿冷而脏,穿在身上黏糊糊的,还磕皮肤。伤口随着我的动作扯得生痛,但我不讨厌这种痛感,它至少让我知道我还有感觉。

    一切理所当然,唯一出乎意料的是,她挽留我。是廉价的同情吗?我还想走,却在听到她说“我在意你的死活,很在意”时,留下了。不是同情,是在乎。即便是大夫对病人的单纯的在乎,起码有人是真的因为我这个人而关心我。我贪恋这种感觉。

    有些东西就像令人上瘾的毒药,一旦尝了开头,就忍不住沉溺其中,这就是贪念。每天和她斗嘴,看着她气得憋屈,就犹如一道微光照进人生,让我发现原来一片黑暗里还隐藏着值得留恋的美好。我贪恋这道微光带来的温暖,生活仿佛变得有了意义。

    但贪念终究只是贪念,敌不过冰冷的现实。追杀我的人来了。在危险关头,我毫不犹豫地将她掩于身后,以身相护。我想,或许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就有了要留住那道微光的想法。

    追踪蝶也出现了。终于到了不能再拖必须要离开的时刻,否则她会因为我而陷入危险。我不希望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我把刻着名字的玉佩留下,想写的东西明明很多,提起笔后却不知从何写起。最终,我只写下一句话:“勿忘。顾琰。”

    回到玄誓门那个地方,不过几天的时间,竟觉得无比陌生。或许十五年来,我从未熟悉这里。无关时间长短,就比如那个小屋,即便我呆了不过几天,它便永远印入我的脑里。离开后,那里的人,那里发生的每一件事,我和她吵的每一句话,都在时间的氤氲里渲开想念的花,永盛不谢。

    她唯一留给我的东西,那个写着“心痛求安慰”的纱布,被我带在身上,紧紧贴在心口,企图让心里空空荡荡的感觉褪去。可是心里反而越发想得发疯,空得难受。

    执念便是由此产生。既然终有一天会找你,就让我除去所有障碍,挡去所有风雨,再去迎接你。

    执念成魔。我不惜一切手段,只为奢求那道微光。

    林徽悦。当这个名字融入骨髓之中后,再见到以陌时,我便一错再错。

    执念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它既有支撑信念的能力,也有毁掉一切的魔力。我选择了追随它。因为或许只是短暂而生的感情,怎么会比年年日日刻骨铭心的执念更有说服力?所以,在林徽悦和蓝以陌间,我屡屡选择了林徽悦,哪怕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想的是另一个人,哪怕每做一次抉择内心越发不安。

    这也决定,我注定越走越远。

    最后的一次抉择,以蓝以陌的命换林徽悦的命。我还是答应了。

    我早早到了那里,因为我担心自己费了几天功夫才艰难下的决心会在下一刻就被推翻,只好行动在先。我不断地跟自己说,这是最理智的决定。但是,当看到她踏上岸边时,我便知道,在感情面前,理智什么都不是。我做不到。这次,我松开了握着剑的手。

    然而,我的意识只停留在那一刻。等到清醒过来时,汹涌的鲜血顺着剑身滑到我的掌心,月光从黑云里逐渐出现,我无力地看着林徽悦苍白的脸逐渐被月光照亮,看着蓝以陌同样惊恐无力的脸。

    我知道了真相。夜修跪着求我回宫,我无动于衷。我最想要的,从来都不是宫里那个位置。如果争那个位置的初衷都没有了,争来又有何意义?

    大皇子弑父夺位成功。对于我来说,顾连政从来都不过是陌生人,他不把我当儿子,我也不把他当父亲,因而即便有人觉得我冷漠无情,我还是承认,他的死我一点都不难过。我在乎的人只有她。我选择留在这里对付倾尽全力要夺她性命的章城瞿。其实我并没有出多大力,她很聪明。她设计阴了章城瞿,毁了血玉珠,玄誓门很快被我控制。

    离开那天,她抱着林徽悦的骨灰盒,多日黯然的眼神里多了几分不一样的情绪。

    我知道那是什么,却还是明知故问,“要走了吗?”

    “恩。”她的语气平静无痕。

    我知道她不怨我,可是我更希望她对我有所怨恨,这样我在她心里的痕迹,说不定更深几许。我也知道,即便没有端木弈,即便我是被血玉珠控制下拔的剑,我们之间隔着林徽悦的死这个既定的事实,以后,再无可能。但我还是问了,一个明知道答案的傻问题。“可不可以留下?”

    她没有直接回答,这令我多多少少没有那么难堪。她看着悠远的天朝方向,轻声答道,“他在等我。”

    影卫亲自前来保护她,我连送她的机会都没有。我只能停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看着她的背影离我远去。

    之后的发展都在意料之中,只是得知她大婚后我还是在石阶上坐了彻夜。我散了玄誓门,杀了章城瞿,发动起以前蓄积已久的力量造反。内战下,在我的形势逐渐稳定后,我在北番人民心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即便我算是旁支血脉,古家仍是自豪地将我的名字纳入族谱。于是,他们终于答应不惜一切代价解生生不息蛊。

    我把得之不易的解药给了端木弈。并且即便知道困难重重,我仍是答应为他的孩子解蛊。因为,那是她的孩子。

    我很羡慕端木弈。因为他能够毫不掩饰地告诉所有人,他爱她。而且有勇气让以陌站在他身边,携手去面对风雨。

    而我做不到。我是一个一直走在黑暗里的人,她是我期盼,珍惜,担心一不小心就会破碎的微光。我步步谨慎,小心翼翼。企图抓住我把柄的人很多,我对她的在乎只能藏于心里,因为我怕,怕她因为我而湮没于黑暗中。我企图为她撑起一片天,挡住所有风雨后才抓住她的手,却没想到因此而终生错过。

    然而,即便再给我一次机会,这条路我仍会选择独自一人走在前方,哪怕我已经知道她是恣意于天地间的阳光,不会轻易被黑暗吞噬。因为我太清楚被黑暗侵蚀的感觉,哪怕阳光有一瞬间的被乌云掩盖,我都舍不得。

    所以,以陌,去吧,不用顾虑,不要回头。自此以后,你的背后留给我,不管是拒绝,还是噩梦,只要能触及你的身影,便好。

    你是我此生的阳光。可惜,我终究无缘拥有。

    所幸,阳光的背后总有阴影。那么,就让我在这片阴影里,守护你。

    ——我是亲妈之以下为开放性剧情(紧接在结局之后)——

    派去送剑的手下回来了,看他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我便知道事情已经办妥。起身,身体因为长时间不变的坐姿有点发麻。是时候回国了,即便每次来天朝前都会先赶着把当下的事情一一办好,但一国之事,岂有终止?这次在天朝呆的时间久了,回去估计又已是事务繁重。

    “抓住她!”才走出街道上没多久,听到阵阵呼喊声由远及近。只见前方一头雾水的人群被一拨拨地拨到两侧,中间开出一条小道,一个小巧玲珑的身影疾速奔来,一边回头看一边挥动着手臂大喊:“让开啊!撞死不偿命的!”

    眼看着她只顾回头没有留意前方即将撞上来时,几名护卫及时拦在前面,两名护卫一左一右将她扣住,她仍保持着跑步的姿势费劲地迈了几步,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被抓住了。出乎我意料,她并不惊慌,反而左右看了看两名护卫,两眼放光地问道:“你们要英雄救美吗?”

    明显地看到所有护卫脸皮一抽。不用说,我也猜到他们此刻的想法。我想在场只要眼睛没瞎的都不会认为这叫“美”。身上大红大绿的衣服搭配起来就像一个移动的西瓜,满脸胭脂浓厚地看不清本来面目,用的香料浓郁得反而令人觉得难闻。就在此时,她的视线移到我身上,定住,脸上的神情因为浓妆而显得诡异。

    黏黏的视线和以前别有心思的女人如出一辙,刺鼻的味道恶心不已,心里的厌恶油然而生,我不喜地皱了皱眉,对那两名护卫下令,“扔掉。”

    她神色骤变,在护卫前将她甩出去前狠狠将左右两护卫的脑袋靠近一撞,挣脱束缚后指着我骂道:“靠!不救人你们还拦我路!别以为长得一副比女人漂亮的脸就了不起,你只是丑得不明显!”

    “大胆!竟敢……”

    “下一句就是竟敢这样跟皇上说话对不对?”她不屑地看着那护卫,“台词老掉牙了。”

    真是胆大妄为。我看着她无所顾忌恣意的身影,不知为何,虽然不悦,厌恶反而减退了些。

    此时,一群人先后涌上,将我们团团包围住。周围的空气里顿时弥漫着萎靡的味道。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走上前喘着粗气,骂道:“让你好好打扮接客,你竟然弄成这副鬼样吓走客人,还敢逃?我看你逃到哪里去!”

    我心了然,原来是青楼妓女逃跑被抓。

    “西瓜”拍拍胸膛,理直气壮地说:“我就喜欢大红大绿怎么着?这样的打扮是流行,是前卫!随便走到哪里都绝对艳压全场,是你们不懂得欣赏而已!而且谁说我逃了?我是在跑步锻炼身体,有利于丰胸!”

    我下意识地打量她一眼。她前面一大段话不敢恭维,最后那句话,她的确有这样的需要。

    她估计看穿了我的想法,挺胸叉腰狠狠瞪了我一眼。

    没有兴趣继续在这里被这恶心的气味熏,我抬步离开,那群人想拦,我扫了他们一眼,他们立即吓得眼神闪烁,当作是无意中让出一条道来。想到西瓜刚刚的言行,不禁对这群粗俗的男人更加不齿,一群男的还不如一个女的有胆量,只知道欺软怕硬。

    “站住!”那个西瓜朝着我的方向喊,我继续走我的路。

    接下来发生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她竟然瞬间越过我的层层护卫,感觉到异样气息靠近的我正要出手,没想到她直接像八爪鱼一样趴到我身上。我最讨厌女人不识好歹地近我身,抬手要将她拂走,她突然声泪俱下:“客官啊,当你刚刚答应用一千两为我赎身时,我便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了。我知道你不会抛下我,打算去搬救兵。但事情其实很好解决,一千两就可以了。你不要因为看到老鸨长得又凶又丑就心疼那一千两,不舍得给她啊!”

    我感觉到自己的眼皮直跳,嘴角抽了抽。周围的护卫也忘了来把她扒走,宛若五雷轰顶般地呆站在那里。

    老鸨迅速挡在路前,眼睛流露着对那一千两的贪婪。“这位爷,看在你如此喜欢她的份上,我就不计较这几天因为她的捣乱对我怡红院造成的损失,你直接交她的赎身费便可。但是。”她的眼神变得阴狠,“如果你要去搬救兵动武,老娘也不是好欺负的。”

    西瓜从我身上跳下来,眼里闪着狡黠的光芒,挑衅般地看着我,仿佛在说,谁让你拦我路,看你吃瘪。

    想要把麻烦往我身上引?我看看天,时间不早,不能再拖了。我吩咐道,“给钱。”

    护卫把银票交到老鸨手里时,西瓜没想到我处理得如此干脆利落,惊得目瞪口呆:“你真给?”

    我看了她一眼:“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其实武力解决也很快,对方都是群小喽啰。只是,我为何要顺她的意?

    “那也不要真给她一千两啊!”她的表情很痛苦,估计是原本想看我给那群人一顿教训,没想到我反而真便宜那老女人一千两。当然,我没错过她那句低喃,“原来是只金龟,要不要跟他混呢?”

    这次没人再拦路,我顺利走出,走远几步后,头也不回地回答她那句话,“你真有自知之明,知道你不值那个价。不过差价的钱不用找了,算是以后再也不见的庆祝费。”

    下一刻。

    一声河东狮吼响彻半空:“丫的!你只王八,我记住你了!”

    ------题外话------

    开放性剧情顾名思义就是开放性(说了跟没说一个样……)。你可以把它视为顾琰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西瓜”只是无数陌生人中的一人,自此再无交集。你也可以把它视为顾琰生活里的一个转折点,“西瓜”可能会成为知己,也可能会是顾琰另一段新感情的主角。总而言之,无数种可能,选择权尽在你手里。而我的顾琰,故事仅到这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