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夜②篇龙纹少年

林泽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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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戈家的小姐,应该见过这个吧。”

    阿灭静静注视了戈君片刻,掳起右臂一截衣袖,露出手臂上的深蓝色刺青。

    那是一条振翅而飞的龙,蜿蜒缠绕在阿灭的手臂上,像一件美丽古雅的饰品。只是和普通的纹绣不同,这条龙的一部分身体,隐隐约约埋在阿灭的皮肤下,像是和阿灭连为一体。

    一霎间,戈君的脸色变了,她抬起头,凝视着阿灭。

    眼前这个英俊少年,和有血有肉的普通人无异,但是戈君知道,身上有着这种龙纹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

    从记事起,戈君的父母就给她讲过,这条龙,和有关这条龙的故事。但是……

    “不可能,这不可能是真的,你……不可能,真的存在!”

    面对戈君的仓皇失态,阿灭好像早有预料,他什么也没说,从身后的背包里,取出一个包装好的盒子,端端正正放在桌上。

    “咦,这是什么,阿灭送给我们戈君的礼物吗?”

    刚刚清空肚子,感觉畅快多了的宝芙,突然出现在呆若木鸡的戈君身后,探头探脑的注视着阿灭放在桌上的盒子。说实话,不知确切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狐狸般灵敏的鼻子,就嗅出这位阿灭,和自己最好的朋友之间,有点儿什么不同寻常的气氛。

    所以缺乏想象力的她,立刻就想歪了。

    站在那里,宝芙在心里感慨:戈君这种半疯的铁公鸡,竟然这么有市场,看来她宋宝芙以后不用操心哄戈君上相亲节目了。

    其实如果阿灭对戈君有点什么,也不奇怪。因为宝芙一直都觉得,和自己相比,戈君头脑好,人长得又漂亮,又是大家闺秀,如果不是她的脾气古怪一些,追她的男孩子,大概会从教室一直排到操场。但是宝芙私心觉得,配得上戈君的男孩,应该是很特别,很优秀的那种人。

    连她自己都没发现,她竟然很自然的,把阿灭归类成很特别,很优秀的那种人。

    只是,才第一次见面而已,就送礼物,现在的年轻人也太……那个了。

    不过真的好羡慕啊……什么时候,这种好事能轮得到自己啊!

    “给你的!”

    就在宝芙站在一边又是挠头又是抹鼻子,露出一副垂涎欲滴,一点儿也上不了台面的神情时,阿灭径直抄起桌上的盒子,扔到宝芙的怀里,如果不是宝芙闪得快,盒子差点儿就砸中她本来就不很高的鼻子。

    “什么,为什么会给我?”

    “那天晚上,你毕竟帮了我……总之,这是答谢!”

    阿灭不明白,为什么知道是自己送给她的东西后,这女孩脸上会露出一副好像是吞了鸭蛋般的滑稽表情。

    “噢,原来是要报答救命之恩,可这样是不是太仓促了?至少应该起个坛,烧一注高香,再拜拜关公爷……”

    “……”

    在阿灭那种杀人般的眼神逼视下,宝芙识趣的打消了祭完城隍关公爷,再吃北京烤鸭,然后干一杯二锅头的想法。真是的,看来以后救人,也得挑那种稍微懂得做人道理的家伙救。她嘴里嘟嘟囔囔的打开盒子,看到里面的宝石红色手机时,吃了一惊。

    老天有眼!

    竟派人给她送来了这款xx-x5,她可是一直梦寐以求呢!

    虽然不是特别响亮的国际大品牌,价钱也并非高的吓人,但宝芙有一次在商店的橱窗里看到了,就是一见钟情这种典雅的款式,虽然这个颜色有点……吞下口水,宝芙把盒子退还给阿灭。

    “这个……我不能收!”

    “……”

    “……不不不!我当然没别的意思,只是觉得,那天的事情,完全是巧合,如果因为这种事情,就收阿灭的东西,感觉好像做这些事真的需要报偿,好像阿灭的命,就只有一个手机这么多……”

    看到阿灭沉下来的脸,宝芙忙不迭解释,只是做了一点点小事,就要接受别人如此破费的报答,她可真的承受不起。不过,为什么她越解释,就觉得阿灭的脸色越难看?

    “你的手机,不是摔坏了?”

    “但是……已经修好了。”

    宝芙为了作证,连忙从衣兜里找出那只被紫衣王子修好的“老古董”,她没料到,原来那天夜里,阿灭有注意到,自己的手机被那几个小混混摔碎的情形。

    蓦地,阿灭从宝芙手中,夺过那只古董手机,他盯着那只手机,脸上露出古怪的神色,低声自语。

    “怪不得从一进这间屋子就不舒服,原来难闻的气味,是从这上面发出来的。”

    “难闻的气味儿,我怎么没闻到?胡说!虽然我这几天没空打扫卫生,可也不至于有什么味儿吧……”

    宝芙慌忙抬起胳膊,闻闻自己身上某个隐蔽的部位,只是三天没洗澡而已,难道就臭了?果然是荷尔蒙分泌旺盛的青春期啊。

    咔嚓一声脆响,就在这时,那只陪伴了宝芙四五个年头的古董手机,在阿灭的掌中,化为一堆金属和塑料碎片。

    被骇到已经灵魂出窍的宝芙,眼睁睁的看着阿灭从那堆碎片中,取出自己的sim卡,装入红色的新手机中。

    在那一霎,她只是想,强行破坏他人的手机,是不是也该算作暴力犯罪。

    然后,很自然的,她就发出了高分贝的尖叫。

    但是受到刺激的原因,宝芙后来想想,自己也很惭愧,是因为那只古董手机。

    其实只是一只老掉牙,几乎已经没有什么价值的破手机而已,但是宝芙也说不清为什么,自己就是有一股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无名火,她气得浑身发抖,刚才还像一只胆怯的小鸟,现在就变成了雌威大发的母老虎,对着阿灭大喊。

    “喂,你用自己的手,挣过钱吗?”

    “怎么?”

    阿灭一点儿也不明白,眼前这个女人,到底出了什么状况。

    “像你这种穿着高级服装,上名牌学校的人,肯定自己没有汗流浃背的挣过一分钱,对不对?”

    “……”

    “我就知道,所以你这种人,才会浪费粮食、浪费金钱、浪费生命——随随便便弄坏别人的手机,感觉很好是不是?你根本就不懂,一分钱有多来之不易!”

    “只是一只手机,没有必要说这么多吧。”

    “这不单单只是手机的问题,这是人生态度的问题,你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躺在钞票上睡觉的公子哥儿,怎么可能知道……”

    “包袱,给你修手机的那家伙,是不是脸白白的,长得还很帅?”

    “呃——你怎么知道?”

    宝芙不明白,为什么当阿灭问,给自己修手机的那家伙,是不是长得很帅时,自己竟然会脸红,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模模糊糊,宝芙脑中闪过一丝奇怪的想法:难道自己会是因为阿灭弄坏了那个人修好的手机,才生气吗?

    不过,阿灭刚才叫自己什么,什么“包袱”还是“箱子”之类的,十七年半来,竟然第一次有人敢这样称呼自己尊贵的大名,是自己听错了吗?

    “包袱!”这时,阿灭更是不客气的看着宝芙,把背后的包,随意的扔在桌子上,“我这几天没地方去,在你家暂住一下。”

    “你说什么?”

    宝芙凝视着阿灭那张眼角上扬的俊脸,掏了掏耳朵。

    “我就睡这儿。”

    阿灭已经迈开长长的腿,自动自发的坐到了沙发上,就像是一只猫盘踞在自己的领地,大有一副谁也休想把他赶走的气势。

    “戈君……”

    事情的发展,完全令宝芙招架不住,她求救的看着好友,这时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她这位正义的好友,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沉默不语。

    “戈家的小姐,我想你明白。”

    就在这时,阿灭对戈君说了一句莫名奇妙的话。

    “宝芙,我有事要回家去见爸爸,我会给你打电话,但是……”戈君走过来,用力握了握宝芙的手,“……但是在我明天赶过来之前,不管发生什么事,你一定要按照这个人的吩咐做。”

    宝芙顺着挚交好友忧虑的目光,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正在闭目养神的阿灭。

    她登时有一种整个世界都已经颠倒了的感觉。

    “喂!”在戈君离开后,宝芙冲到盘膝坐在沙发上,仿佛老僧入定一般的阿灭面前,“你是不是应该,把事情给我解释清楚!”

    所有的事都太诡异了。

    和自己有换帖子交情的戈君,似乎有什么事瞒着自己!而这个从什么日落山跑来的阿灭,和戈君之间,好像也有某种奇怪的关系。

    这个阿灭,宝芙根本不知道他是人是鬼,只是第二次见面而已,孤男寡女的,他竟然就要求在她家借宿!

    最糟糕的是,这还是宝芙这辈子第一遭,和除了父亲之外的男人,单独在一个屋檐下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