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第四个地方——少年锦时

九十七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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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钟离瑾在云开口中,知道了事情的大概。云家是铸成那柄剑的世家,是按照七百年后的约定辅助白家后人取了这柄剑回去销毁。可大楚现任的皇帝和国师十年前从白家知道了这个隐秘,对于这柄剑蠢蠢欲动,就派了人来争夺。

    三公主大概是国师那边的人,毕竟阴阳术不是白学的,而灰衣人呢,大概是皇帝那边的了。

    而且密闻里,久罗的杀手原本就是为钟离一族的人卖命的,那个灰衣人大概就是久罗现任的首领。所以说,追杀云开白泽的人皇帝和国师都有份。

    “帝王啊~人心哦~”云开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唏嘘不已。原玳没有接话,只是在她叹气的时候,提议着说道,要下山了。

    摸黑下了葬帝山,二人在天明之时沿路返回,两日之后就在林边分了手。一朝南,一朝北,从此话别无昨夜。

    “哎,那个,如果我真的和白泽成亲你会不会来?”云开站在原地,牵着五行,望着原玳的背影挠了挠脑袋。

    “嗯?会。”原玳回头,眸光炙热,脆生生的应道。

    “那就好。”云开爽朗一笑,“慢慢走吧,等你走完之后,就去宛州的那个楼外楼找白泽,白泽说,她愿意为你卜一卦,看看,能否让你再见她一面。”

    “嗯?”原玳瞪大了原地,满眼的不可置信。

    “你很想见她,不是吗?白泽现在的身体,要休养好几年才能卜卦,不过等你游完了地图上的地方,大概就能帮你了的。哎,你也不用太谢我,我们是朋友,不是吗?”她牵着五行,在阳光地下,歪着脑袋笑的浅浅。眉宇目间都是云州人特有的意气风发。

    原玳笑了笑,回到,“是。”她们是朋友,这是她离了战场之后,第一位能与她肝胆相照生死与共的朋友。有些人就是这样,你不用认识她多久,就那么一刻,你便可以认定她,能与你相交一辈子。

    “保重!”云开咧嘴一笑,显得很开心。

    “你也是,保重!”

    她们在大道路口分别,相背而行,从此天涯茫茫唯月相牵。离开的时候,将军将跟随了自己三年的越崎马,送给了自己来自云州的朋友。而后,只身一人,踏上了新的旅程。

    离别之时云开给了原玳不少盘缠,故而就算没有了五行,原玳还是花了盘缠买马上路了。先是走了一段,而后坐船一路朝下游,出了黎州城,就朝着宁州走去。一路往下,已走了月余,看完了两岸风光,下了船就又是金秋时节。

    宁州的秋天,是浸在金桂里的。整个城池到了秋天,十里飘香。原玳在城里住了一晚,喝了这里最好的桂花酒,第二日便望城郊的枫山走去。

    宁州红枫镇的枫山,是九州十大绝景之一。每年过了重阳,将将落霜之际,便是红枫生的最好之时。霜叶红于二月花,十月初的时候,漫山遍野的枫叶红了山头,鲜艳赛过二月初开的火藤花。看着看着便让人觉得,心也跟着热烈了起来。

    就好像……大片的火一般。

    华初对于这个地方,甚是憧憬得很,原玳自然是顺着她的意,不会错过这个地方的。

    只是近几日恰好是宁州的红枫节,来这里赏枫的人实在是太多了点,客栈全都爆满了。原玳没了法子,又只能露宿街头。但华初怎么肯,自从上次受了伤之后,华初就不许她风餐露宿,只要原玳一不好好按照她说的做,就冷着脸一言不发的不理人。原玳自然是不敢惹她生气的,见她脸色一变,赶忙说找户人家住宿。

    恰好枫山底下有间开医馆的人家愿意让她借宿,这才免了一顿说教。

    医馆附近人烟稀少,甚是幽静。就连馆内也是只有大夫和他夫人两人。大夫姓蔡,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和所有的年轻大夫一般,这个人很爱笑,笑的十分温和。他的妻子是个秀美的妇人,挺着个大肚子,看起来临盆之日将近。这女人和他的丈夫一般,也爱笑。

    原玳晚上在他们家用饭的时候,看着这夫妻二人你侬我侬恩恩爱爱的模样,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

    用了晚饭之后,原玳简单洗漱之后便到客房休息了。山中的夜色一向很好,晚风从敞开的窗口吹了进来,将垂在窗口的那一枝枫叶也吹的摇摇晃晃。原玳望着窗口被风摇曳的幽影,有些发怔。凉风吹来,躺在她身侧的华初缩了缩身子,朝她怀里拱了拱。原玳低头,看她不知何时整个人就贴在自己身上,笑了一下,伸手抱住了她单薄的身躯。

    ——————正文已完,以下是两千防盗章——————

    澜州的三月晚春,在北川河面上的风拂过,飘下毛毛细雨时,显得有些微微的凉。长风拂过苍茫的北川河面,爬上了被雨打湿的柔软青草,还有星星点点的爬地菊,也将岸边立着那一人身上穿的斗篷鼓了起来。

    背对着一望无际爬满青草的平原,朝着缓缓流淌的大河,那人穿着灰白色的斗篷,拄着一把长刀站着。像是挺拔的白桦一样,在烈风细雨中一动不动。

    毛毛的细雨将她斗篷打湿,上面的绒毛沾满了细小的水珠。岸边的风很大,时不时将她斗篷的帽子吹开,也拂开她长长的额发,露出被挡住的那一双深邃的眼。似是在风雨里站了许久,久到只知拄着长刀支撑身体其余的一无所觉。

    这是一个年轻人,风吹开帽檐时可清晰的看到她年轻苍白的面容。灰色的斗篷底下,是一身玄黑劲装。或许是衣服颜色的缘故,使得她高挑的身躯显得异常消瘦。她拄着刀,脚下踩着的地方是一片被春雨打的半湿的灰烬。在她的身旁,还有几根没有完全烧掉的木柴和旗杆,在雨水的濡湿里显露出一节节碳块的模样。

    这个地方,在昨天烧了一场大火。

    随着这场大火烧掉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近年威名赫赫的大将军,原玳。

    原本该在二月收到皇帝命令回帝京的年轻将军,在对蛮族的最后一战里,被对方的青隼射到了心脉,还没有返程,就把魂魄留在了苍茫的草原上。这是澜州原氏最后一人,将她的遗体运会初城的那一天,从峡龙关口到初城的每一座城池上都插满了原氏一族的白幡。

    如同原家的每一个子弟,这个比父亲还要早死去的年轻女将军在北川河被火葬去。可是,点火的那个人,再也不姓原,而是接受沧澜军的北漠王钟离邺。澜州原氏,在这场大火里,退出了大楚贵族的舞台。

    昨日来送葬的人很多,老的少的,可是没有一个是初城人。这个将军,怕是最后一个死去的初城人吧。

    带着斗篷的年轻人,站在昨日焚掉大将军尸体的地方,望着宽阔的河面,久久驻立。身后马匹放缰的黑马,低着头啃着鲜嫩的青草,偶尔抬头望向那道单薄的身影时,黑亮的铜铃大眼好似带着哀怯。打了个响鼻,黑马蹭了蹭蹄子,甩着背上的鬃毛,仰头,轻鸣一声,空旷的河岸边响起了悲哀的呜咽。

    也不知道站了多久,年轻人将拄着的长刀收到身后的刀鞘上。背起长刀,转身,翻上了黑马,朝着插满沧澜军黑红旗的城门慢悠悠的走去。河水仍旧在她身后缓缓流淌,除了呼呼的风声,那宽阔的水域毫无声息。毫无声息,却大的让人害怕,仿若能把所有的东西都吞噬进去。

    今日微雨,整座初城都好像浸在迷雾中一般,人走在街道上,都觉得湿湿凉凉的。将军府外巷口买杂货的老板,从店里踱步出来,站在廊檐下,看着微微细雨将对面酒楼的旗杆打的飘摇,拢着袖子眯起了眼睛。

    “春雨贵如油,可这毛毛细雨的没完没了的要下到什么时候。这北方的春天怎么比冬天还要冷啊。”老板姓安,原先是个宛州人,那年皇帝下旨来到了初城。听得自己南方的老板今日又说了一句这样的话,北方的老伙计整理着身后的货物爽朗的笑笑,“这是倒春寒,冷自是不必说的。老板你来了两年,难道还不适应嘛?”

    “不不不不,”听着身后年轻的老伙计这么说,人过中年的安老板拂袖轻叹,“这初城的冷,哪里及得上宛州三分。就算是倒春寒,也万万比不过的,因此,我倒并不是觉得冷。”

    “哦?”

    “宛州的春天,是很暖和的,冬天却是很严寒的,那个地方一年四季都是那么井井有条不慢不急的。”

    “老板,可是思乡了?”心思灵活的伙计转念一想,便晓得老板为何如此作态了。

    “故乡啊,毕竟是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老板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拢着袖子转身进了店铺里掀开门帘去了内院。“将仓库里的干货都摆出来吧,不然可真要发霉了。”

    伙计整理着干货,刚想应合一句老板的话,门口就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店家,您这里可有伞卖?”

    伙计扭头一看,待看到门口那个人时怔了一下。街上的来往的人很少,偶尔有花花绿绿的油纸伞打青石板街路过。那人牵着一匹精壮的黑马,身穿斗篷,站在台阶下,没有打伞,一身漆黑是如此显眼。

    看她的装扮,像个游侠,但伙计也不敢怠慢,忙应道,“有的有的,店里的伞都是宛州江陵上好的油纸伞,客官里面走,随意挑选。”

    屋檐下的来人将手里的缰绳搭在马背上,闻言踏上了台阶。因着这细雨绵绵的天,店里显得有些昏暗。来人进了屋子,将斗篷的帽子掀开,伙计才看看到她的面貌。

    那是个年轻人,面色苍白,轮廓深邃,眼眸清明,俊美的不像个华族人。她的头发不算长,只用皮绳扎起,束得整整齐齐。这样的人伙计只见过一次,那是去年冬天太守出城围猎时,他站在店门口兴致勃勃的看,看到了跟在太守身后的那一群英姿勃发的年轻人。听人说,那些都是附近城池的大家贵公子,仪态翩翩,风流倜傥。如今这个站在他眼前的年轻人,也是这幅资态。仿若马背上的那些贵公子,一身大户人家优越的气息。伙计不敢怠慢,姿态放的更加低,“这伞在这边,公子你且看看,可有合适的,若是没有,仓库里还有一批,且让我再拿给你瞧瞧。”

    年轻人眯起了眼,笑的,“不过是买个伞罢了,不需要这么折腾店家的。”她看了一眼摊在桌面放的整整齐齐的各色雨伞,最后将目光落在一柄墨色的雨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