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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千岁添千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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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白仲所知,赵国公主资料上显示的是十六岁,但实际已经十八岁。

    虽然“女大三,抱金砖”也可勉强一说,可嬴政不爱听这种话,他喜欢说《818那个肖想小正太的脑铝人》。

    但是老女人有老女人的好,如吕不韦所说的那样,和那几根豆芽菜比起来,赵国公主虽然颜值略逊于芈妍,但她的发育非常非常好。

    天然柳腰,盈盈一握,胸口被袍服收得紧紧的,两厢对比显得特别壮观,再加上她举手投足之间不经意露出的风情,那种远非豆芽菜们所拥有的性感,看上去要有多诱人就有多诱人。

    如果说芈妍是美,那赵国公主就是实实在在在的魅力。

    魅骨天成!

    白仲低下头,装做不在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胸,都十三岁了,怎么连个发育迹象都没有?

    [你喜欢用药还是喜欢隆假体?我建议用假体比较好,这样光着身体平躺也能保持形状,天然的会垮。]

    不约!谢谢!

    “赵婷拜见大王。”赵婷跪在地上。

    和其他几个公主,拜见嬴政时都羞答答低下头,不敢看嬴政的不同,赵婷行礼之时,不但一直媚眼如丝看着嬴政,见嬴政被自己瞧红了脸,还露出一个风情万种的笑容。

    这个不要脸的小婊砸!

    这是白仲和其他五国公主的共同心声。

    不过和五国公主只能将手藏在衣袖里,恨恨的扯手帕不同,白仲直接“碰”的一巴掌,拍在面前的长案上。

    正目不转晴看着赵国公主的嬴政,听到这一声响,立刻身子一挺,收回视线,装做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开口问道:“长平侯有何事要说?”

    “今日大宴,大家都这么开心,仲愿为大家舞剑一曲以为助兴。”白仲说着,瞄了一眼旁边的蒙恬,开口说道:“小甜甜……”

    “知道啦,我弹筝。”蒙恬虽然年纪小,但音乐天赋相当好,弹筝的技术在他们几人之中是最好的。

    想到此处,白仲有些心塞塞。

    根据后世的历史,蒙恬武可兵退匈奴,文能改良毛笔,还是音乐才子,江湖传闻他改良了秦筝,如此汤姆苏的设定,也无怪白仲喜欢欺负蒙恬了。

    “既然长平侯有意,那寡人就允许了。”嬴政冲着赵高使了个眼色,开口说道:“赵高,去将寡人的剑拿上来。”

    嬴政今年不过十五岁,下过月过完生日也才十六岁,还不到加冠佩剑的年纪,因此他并没有随身带剑,而是让赵高去将他的剑拿来给白仲使用。

    过了一会儿,赵高双手捧着一柄剑走到了白仲面前,白仲习惯性的抓起剑之后,忽然发现有些不对——画风不对。

    这剑不是青铜所铸,而是上好的钢剑,剑身又细又长又窄,薄如蝉翼、寒气逼人。

    咦?总觉得这柄剑在哪见过啊!

    看着台下白仲随意挥舞着长剑的模样,嬴政简直要为自己这个奇思妙想点个赞了。

    把小白姑娘的剑给阿仲用,这个主意果然很棒,阿仲拿起剑后的模样,果然很像小白姑娘!

    嗯!虽然寡人更喜欢阿仲,但是如果能找到小白姑娘的话也不错,毕竟阿仲是男人,不会生孩子。

    要是寡人和小白姑娘生个孩子,不知道孩子生出来会不会像阿仲?

    完全不知道上头的嬴政,已经从一个虐恋情深替身梗,玩到另一个虐恋深情替身梗,脑洞大得不了得的白仲,放弃去想自己到底在哪里见过这把剑的念头,拿着剑走到大厅的中央。

    而蒙恬在跟负责宴中奏乐的琴师小声谈了几句之后,坐到了一把古筝面前。

    因为是晚上,这年头又没有电灯泡,为了照相,宽广的大厅里点着千盏烛火,火光明亮璀璨,将大厅照得晃如白昼。

    白仲执剑,对着一根蜡烛快速斩去,只见寒芒一闪,蜡烛从腰部斩断,有烛光的另一头正稳稳立在白仲的剑身上。

    这时,筝声响起,如流水一般倾泻而出,筝忽快忽慢、忽强忽弱,虽然弹筝之人手法谈不上精妙绝伦,但这首筝曲却是众人头一回听见,不禁精神一振。

    随着筝声响起,白仲将手中的长剑一扬,莲步轻移,柔身起舞。

    似羿射九日,璀灿夺目,光华万丈;似龙翔于天,翩然自在,轻灵欲飞;似雷霆万钧,令人窒息,摄人心魄;似江海清光,行云流水,连贯洒脱……

    筝声越来越急,鼓点也随之铿锵大作,众人眼前仿佛看见如血残阳下,两军决战时,声动天地,金鼓战号齐鸣,众人呐喊的激励场面……

    白仲长臂用力一展,一直在剑尖上燃烧的烛火猛得一跳,剑势有如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异常凶猛激烈。

    筝声再高,鼓点再密,两军短兵相接,刀枪相击,气息急促马蹄声、刀戈相击声、呐喊声交织起伏,震撼人心。

    众人屏住呼吸,望着大厅中的白仲,挥舞着长剑在大厅中不停穿梭着,似亲临战场、生死相博、万骑驰骋、铁马金戈。

    寒芒剑影之中,一点烛火闪烁着,杀气直冲云霄。

    席上之人人人心悸,胆小之人脸上更是血色褪尽,苍白如纸,汗如瀑布。

    就在此时,鼓点开始变得零乱起来,筝节奏紧密急促。

    一急一紧互相交替,象征败者草木皆兵、胆战心惊,胜者长剑沥血、千里追敌。

    白仲脚尖微一用力,身子猛得跃起至两人多高,众人一阵惊呼,白仲却不以为异,身姿轻盈的挥舞着长剑,在空中自由旋转周折数次才灵巧落地。

    烛光依旧在剑尖跃跳着,似乎就像粘在白仲剑尖上一般,怎样都不会掉下来。

    此时,鼓点已经消然消失,筝声沉雄悲壮、凄楚宛转,似壮志未酬的将军在告别自己最心爱的人,闻者无一潸然泪下。

    白仲剑势一收,刚才的杀伐之气不再,整个人似流云回雪,飘忽无定,舞姿多变,煞是好看。

    在场之中,无一不心为之惊,魄为之动,魂为之牵,梦为之萦,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白仲脚尖用力,凌空再起,一个旋身,长剑并着烛光在空中划开一个亮眼的圆弧,堪堪从刚才被白仲从中斩断的半截蜡烛上划过。

    烛光燃烧的一头重新放回断蜡之上,不偏不倚,不差分毫。

    筝声又是一急,白仲不待筝曲停下,手腕用力往上一抛,竟然将剑高高掷起,大约有数十丈高。

    众人惊叫一声,有胆小者甚至捂住嘴,唯恐打扰了白仲,接着就看见长剑如电光一般下射,而白仲则不急不躁,一手拿着剑鞘,稳稳接住落下的宝剑,使其直入鞘中。

    筝声直接消失,一切归于平静。

    白仲收剑,静静的立于大殿中央,看着众人依旧目瞪口呆的表情,强压着内心的喜悦,面上继续淡定的装着逼。

    人人皆知“昔有佳人公孙氏”,却不知道公孙大娘的老师正是系统给他配备的剑术老师,有“剑圣”之称的裴旻裴将军。

    而盛唐又是中国封建社会歌舞发展的颠峰,剑舞在唐朝更是顶顶流行的活动,她不信这么棒棒哒的表演,打动不了这群先秦老古董。

    因为筝曲是直接在*处“煞住”,殿中之人依旧沉浸在舞蹈的余韵之中,良久才有人率先回过神,以一声击掌惊醒梦中之人,“好曲好剑!精彩十分精彩!赏!蒙恬!白仲!都有赏!”

    嬴政脸上的表情很兴奋、很由衷,但心里却微微有些泛酸泡泡。

    寡人还以为阿仲是个乐盲呢!这曲子寡人竟然都没有听过!真是想想都不开心!

    蒙恬走过来,和白仲一起跪在地上齐声谢恩,“谢大王!”

    “长平侯,这是何曲?寡人似乎从未闻过。”

    “回禀大王,此曲名为《十面埋伏》。”虽然是古筝版,但也是《十里埋伏》啊。

    “十面埋伏……此有何意?”嬴政不自觉的扫了下方的六国公主一眼,还真是十面埋伏,所以说这是在嘲讽寡人吧?

    白仲略一想,就将“十面埋伏”和“霸王别姬”这两个成语的解释,掐头去尾的向嬴政以及众大臣解释了一番。

    反正有自己在,八成也不会再出现这两个成语了,所以自己大人有大谅,看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份上,不计较项羽灭秦的事,先把这两个成语整出来再说。

    霸王别姬……怎么听着那么不吉利呢?我才不会和阿仲分开……啊!不对!我是霸王还是姬?

    嬴政脑洞有点大的想着,白仲则拖着蒙恬欢欢喜喜的下了场,准备去看大王赏些什么。

    这场剑舞的正面意义是好的,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界,让大家不再容易被low的歌舞所吸引,负面影响也是有的……本来准备跳个舞、弹个曲,表演一下自己满身才华的公主们,纷纷都自感丢人现眼,而打消了这个念头——也不知道这是拯救了大家的眼睛,还是让众人没有一饱眼福的机会。

    既然不打算进行才艺表演,那就直接牵手配对吧。

    华阳太后命六国公主皆站在大厅中央,然后回过头看着嬴政,开口说道:“孙儿……”

    听着华阳太后如咏叹调般山路十八弯的“孙儿”,自知躲不过的嬴政重重的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