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暇之余,随便聊天

十八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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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嫣红其实是个有原型的角色。

    当然小说之外的嫣红,没有那么有钱。她是我中学的一个人同学,留着短发,长得倒是挺一般,不过对我挺好的。

    她那时候总是喜欢说一些我觉得莫名其妙的话,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北鼻。然后有一天突然对我说,你知道北鼻还有另外一个意思吗?

    我可能比较晚熟吧,回去琢磨了半天,也不明白她要干什么,直到很多年以后,再回想起来,才知道北鼻就是BABY啊,她叫我宝贝呢。

    那时候班上所有人可能都知道她喜欢我,唯独我不知道。因为我的哥们时常拿她来调侃,说:那谁谁是你对象。

    我当时还不信,跟哥们说:别逗了,不可能的事。

    因为我对嫣红真的是一点感觉也没有。

    她还动不动就往我的书桌里塞一点零食,哈哈。所以那时候我就觉得她是个有钱人家的女孩。

    我小时候家里穷,其实按理说也不算穷啊,只不过我家的教育是那种“穷养男、富养女”的那种方式吧,所以那时候我的口袋里从没有超过一块钱的时候,每天放学能买一根小麻花吃,也就这样了,以至于有次放学的时候被两个混混打劫,只从我身上抢走了两毛钱,然后被他们鄙视地叫我穷逼。

    除了那根麻花,剩下的吃的就都是“嫣红”给我的。现在说起来还挺幸福的,有个女孩关心,多少还有点得意。

    但是后来她也不怎么得了一种怪病,时常头疼,据说是癫痫,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她也没来得及和我说一声,就这样退学了。

    然后她有一个闺蜜,长得挺漂亮的,也留得短头发,其实我当时喜欢的是那个闺蜜,就暂且叫小王吧。

    我觉得她也是喜欢我的,因为我们那个城市的条件有限,经常是三个人一张桌,然后每个星期轮换座位,每次轮换到我和小王坐在一起的时候她就显得很高兴,而且很明确地说:我喜欢和你坐在一起。

    我当时觉得很开心,但是却没敢说我也喜欢和你在一起。

    可能是因为嫣红的原因吧,我和小王虽然彼此喜欢,却不敢说出来。

    毕业前的一年,过圣诞节,我就和小王一起去了嫣红家,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嫣红之前还有个男朋友出了车祸死了,然后她拿出她画的那个男孩的肖像,说很像我。

    我看了之后没有过多的感动,感受只有一个,“这厮的绘画水平有待提高。”

    当然我没说,不过回来后还是挺感慨。因为我是个路痴,尽管去过她家,在回家的路上就已经不记得是几栋几号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以后也没再联系。算不算初恋我也不知道,应该不算吧。

    再后来我上大学了一个同宿舍的胖子,跟我无意间提起来,说那个嫣红因为男朋友和他打过架,具体细节就不多讲了,我只是知道她找到了真正的男朋友了。

    小王是我真正喜欢的人,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吧,因为我和她很谈得来,不过也真是凑巧,她也有癫痫那种怪病,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那脑子有病的人特别多。而且还在课堂上发作过两次,浑身抽搐地躺在地上,桌子都被震得咣铛铛地响。

    我当时都被吓傻了,然后又隐隐地觉得很心疼,因为我是真的很喜欢她,那时候我就已经知道癫痫是遗传的,按照政府那时的政策也就是她不能生小孩。

    可是我还傻傻地坚持一个信念,那我以后也要和她结婚。

    只是再没有以后,因为她也退学了,我甚至都没去过她家。

    因为她留得也是短发,在我以后的岁月里暗恋的、相恋的,热恋的女孩都是短发,不知道和小王有没有原因。

    多年以后的某一天,有次回老家,突然看到她挽着一个兵哥哥的手在街上散步,笑颜如花,只是她不再是短发,而是扎起了小辫。

    她没有看到我,只是这样擦肩而过。

    我看着她的背影,感谢老天让我能再见她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