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印第安生番

铁血坦克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书阅屋 www.shuyuewu.la,最快更新大明舰队最新章节!

    作为一等人的汉人,享受拥有四等人当奴隶的权力,而且汉人因为是一等人,按道理来说汉人是不能给别人当奴隶的。可是目前王羽还是没办法完全废除奴仆制度,当年哪个大户人家家里没有奴仆?不管是老仆、家丁、小厮还是丫鬟,都是签了卖身契的家奴,若是现在就制定法律制度,强行取消他们的奴籍,不仅是得罪了大户人家,而且更会遭到这些家奴们的强烈反对!

    那个年代签了卖身契,被卖到大户人家家里去当家奴的人们,有很多人已经失去了正常的自我生存能力,特别是一些高级的家奴。

    特别是老爷少爷小姐的贴身丫鬟,一些少爷的贴身小厮,他们其实已经失去劳动能力,这些人每天吃得好穿得好,所要做的“劳动”只不过是给小姐奶奶梳头,穿衣,小厮是跟着家主出门走走路,若是他们离开了大户人家,就丧失了生活来源,丧失了收入,让这些人还怎么活得下去?

    至于一些家丁护卫、园丁厨娘,每天做的事情也就是一件事,说难听点和皇宫内的宫女太监地位没什么区别,那个年代的宫女太监一旦被赶出宫去,宫女还好些,还能寻个人嫁了,太监离了宫,生活凄凉落魄,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同理,那些家丁护卫,园丁家奴,若是离开了大户人家,也是没有生存能力。

    至于有些最底层的家奴,虽然说把他们放出去,他们自己有生存能力,可是长时间形成的观念,不管是家主还是他们自己,都不愿意离开大户人家的。

    要改变这种观念,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很长的时间,才能让奴仆阶层完全从属于一等人的汉人里面消失。

    夷人是二等人,指的是白人、高丽、倭人、满蒙等蛮夷。可是荷兰人、满蒙八旗、帮清廷服务的高丽人等那些还没投降的夷人却还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二等人,因为他们是敌人,必须在战争中消灭。一旦这些人被俘之后,他们也是俘虏,必须经过改造,才能真正成为次于汉人的二等人。

    同样的道理,一等汉人,可是绿营官兵、清廷官员等,也是敌人,也算不上是一等汉人。在战争中被俘之后,也是俘虏,也必须经过改造才能成为真正的一等汉人。

    二等人是可以荣升为一等人的,譬如说通过婚姻和战功。一旦二等人同一等人通婚,就要更改为汉人。另外二等人立下战功,也能升为一等人。

    至于三等人和四等人,那就比较悲催了。

    王羽模仿蒙元搞的四等人制度,比起蒙元的四等人制度还要严厉,因为四等奴隶中,昆仑奴不仅永远没有机会升级,而且每个昆仑奴都要强行阉割之后才能使用!至于因为信仰河蟹教而沦落为四等奴隶的南洋土人,尽管没有经过阉割,可是他们若是不通过各种办法升级为三等人的话,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制度。

    哪怕是汉人,一旦信仰了河蟹教的话,都会马上沦落为四等人!

    即使过了很多年后,在河蟹教里面还有一句话,叫一胎富,二胎穷,三胎拆房迁牛罚款!独生子女享有读书、工作上的优待;若要生育二胎,必须缴纳一定的二胎钱,而且取消了各种优待政策;三胎,那就是超标了,将会面临巨额罚款。

    同四等人相对于的是,一等汉人则是鼓励生育,不仅没有晚婚晚育制度,而且到了年龄没有结婚的话将会被罚款;若是因为男方原因实在无法找到媳妇的,官府会出面,给男方在三等人当中选择一个女子配给汉人男子当媳妇。

    其实到了后来,这一点都不需要考虑了,因为不要说三等人迫不及待的想要把自己家的女儿嫁给一等汉人,就连二等人的女儿,譬如说倭人、安南人,都争着嫁给汉人。

    同为南洋人,为何安南人(不仅大越、占城等都是安南人,王新宇把高棉人和老挝人也划入到安南人里面)是二等人,而缅甸、暹罗、苏禄等却是三等人呢?那是因为安南其实和倭国、朝鲜一样,都是中华民族的分支。

    至于欧洲白人为何也是二等人呢?那是因为王新宇需要欧洲的科技和贸易,所以完全不属于中华民族分支的欧洲白人也能成为二等人。

    可是印第安人就比较悲催了。后世某些学者说什么印第安人是殷人后裔。但王新宇怎么都不可能相信印第安人真的是殷商后裔的说法!殷商已经是进入青铜时代的文明人了,怎么可能到了美洲大陆反而退化为石器时代?倘若真的是殷商人去了美洲大陆,在数千年内他们的文明应当是继续发展,而不是从使用青铜器,身穿穿衣服的文明人,退化成身上披着树叶,手持石器的原始人。

    即使因为他们和别的文明隔绝,没能进化到铁器时代,但也是在青铜时代徘徊,不可能退化到石器时代。

    也就在现在,郑经他们就面临着那些石器时代的原始人,严格说那些都是即将变成大明三等人的奴隶。

    冯锡范、洪旭和王秀奇的船队从耽罗(济州)出发,顺着太平洋洋流,飞剪船仅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到了太平洋对面的洪旭城。

    洪旭城是郑经在美洲的第一个据点,冯锡范、洪旭和王秀奇等郑经麾下的部将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来往于新大陆和欧亚大陆之间,不断的把新大陆的金银送回大陆,把大陆的各种商品和补给品送到新大陆去。

    为了缩短航行时间,以及避免出现无风的情况,来回太平洋两岸的航线采取了顺着洋流走的方式,去程的时候,从日本东京湾附近直接往东,进入洋流,横渡太平洋,直接就能抵达洪旭城;回程需要沿着海岸线往北航行,再进入洋流回来。

    这是一条发财的航线,当然也是一条充满危险的航线,路上可能遭遇风暴,台风,各种不可抗拒因素威胁船队的安全。郑经已经在洪旭城的南面找到了金矿。根据王新宇提供的地图,找到了后世旧金山的位置。郑经把这里起名为郑金山。

    郑金山在半岛上,因为山崖直抵海边,这里的地形复杂,所以这座新的据点附近没有发现有当地土著人活动。

    其他的地方发现了当地土著人,那种叫印第安人的土著人,名字还是以前王新宇取的,郑经不知道为什么叫他们印第安人。不过既然已经叫印第安人了,也就没有改名,就按照王新宇给他们取的名字,叫他们印第安人吧。

    从印第安人手里换取黄金,也是发财的一条路子。

    冯锡范、洪旭和王秀奇等人负责的船队,从大陆运输匕首、短剑、短刀、矛头、铁箭头等铁制品,运输瓷器、棉衣等生活用品去美洲,到了那边之后,基本上铁制品可以换到同等重量的黄金!瓷器和棉衣也可以换到大量金子。

    印第安人还没有南洋土著人那样对金银的概念,南洋公司同南洋土著人贸易虽然也是暴利,但南洋土著人毕竟是见识过来自大陆的商品,在他们那边价格卖得贵点,也不可能用铁器换到同等重量的黄金。可是在美洲,印第安人那边却可以赚到更多钱。

    在当地印第安人眼里,比石器硬得多的铁器,穿在身上十分保暖的棉衣,可以用来把大米烧成香喷喷米饭的陶罐,晶莹透彻,烧熟了特别香甜可口的米饭,喝下去感觉快要成仙的美酒,这一切都是好东西啊。

    而黄金呢,印第安人手里却有很多黄金,多得都用不完。黄金这东西不会变质,不像铁器那样会生锈,祖祖辈辈留下来的黄金在几十代人之后都还闪着亮光,后代又淘到新的黄金,一代代人积累下来的黄金根本就用不出去,变成了印第安人头上的装饰品。

    可是现在黄金可以换到那么多实用的好东西,印第安人自然很高兴的拿黄金去交换。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是那么老实的,也有一些部落的印第安人眼红那些坐船过来的人们手里有那么多好东西,他们想到了抢。

    对待那些会吃人肉,抢劫他人部落,甚至把主意打到了明国人身上的生番,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武力来解决他们。

    “杀!”数千印第安生番呐喊着,挥舞着石矛石斧,手持用骨头做箭头的弓箭,向明军的营地冲了过来。

    明军架起了大炮,布好了火枪、弓箭、刀盾和长枪阵。

    “轰轰”火炮喷出火光,霰弹钻入印第安人的人群之中,一下就扫倒了不少印第安人。

    成片的羽箭射出,印第安人又倒下一片。等到印第安人冲近了,火枪手扣动扳机,枪口喷出火光,冲在前面的印第安人就像是被收割的稻谷一样一片片倒下。

    “不好了!他们和大海那一边的白人是一样的!手里都有喷火的铁管子,还有那些可以喷火的大木头桶!”有人明白了过来。

    这个年代的印第安人其实已经不是完全不知道事情的生番了,西方殖民者踏上美洲大陆,多次同印第安人交战过,印第安人已经知道火器的厉害。

    知道自己打不过,这些生番就退了下去,退回到丛林中。

    其实印第安人并不笨,他们同西方殖民者交锋一次次吃亏之后,已经懂得利用地形同西方殖民者周旋,利用丛林来消灭那些“手持喷火铁管子,有四条腿的恶魔”,甚至还有人缴获了火枪和战马。

    有少数印第安人已经懂得骑马,使用火枪。

    不肯服王化的印第安人退入丛林中后,给郑经他们的探险带来极大的麻烦。

    明军使用已经成为熟番的印第安人来当向导,用带来的倭人、罗刹人和外兴安岭土人当先锋,进入丛林探险。可是躲藏在丛林里面的印第安人用陷阱、弓箭甚至是火枪,给明军的探险队制造了不少麻烦,不少探险队员遭到埋伏被杀。

    虽然遇袭身亡的大部分是倭人、罗刹人和外兴安岭土人,但这些人也是郑经的兵力啊!王新宇给郑经的汉人(包括投降之后经过改造的满蒙八旗兵)非常少,他必须依靠这些夷人来帮自己开疆拓土。夷人都死光了,不要说对付不服王化的生番了,恐怕熟番都会趁机抢他们的。

    为了彻底解决生番的问题,郑经居然想到了热气球!

    这一次,冯锡范、洪旭和王秀奇不仅带来了不给物品,还带来了四具热气球。

    船队在洪旭城停了下来,冯锡范等人下了船。

    见到热气球,郑经激动的说道:“太好了!这次有了热气球,我们就能轻松征服那些不服王化的生番!只要热气球一升起来,他们还不都跪下来磕头!”

    拜西方殖民者所赐,火枪和火炮已经没办法让印第安人以为是神仙下凡,可是热气球一旦升空,印第安人看到了将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仅仅依靠杀戮,很难把北美那么大的地盘全部占领。西方人来到美洲,之所以可以在美洲站住脚,他们不仅仅带来了刀枪和大炮,他们还带来了天花。

    可是天花这种东西连明军自己都害怕,怎么可能用天花来对付印第安人?这时候的明军已经发明了种痘技术,可以控制天花,不过种人痘的效果远不如牛痘,所以天花这种武器还是不用为妙。

    既然不打算用天花来对付印第安人,那就用别的办法来震撼他们。

    “这东西,真的可以飞上天空?”经常同明军交换物品的熟番灰熊很好奇的问。

    灰熊是一名印第安人的名字,因为他长得人高马大,和灰熊一样强壮,是部落里面的大英雄,所以被取名为灰熊。当年印第安人的名字都是乱取的,有灰熊,野牛,龙虾,鳗鱼,勇士,猛士等名字。

    “可以!一会儿你们就看到了!”蒙古人苏日勒说道。

    灰熊带着探险队,沿着在原始森林中开辟出的一条道路走到尽头,他们就不敢再往道路纵深进入,再往里面走,就有可能遭到当地人的埋伏。

    “去把他们引出来!”苏日勒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