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信使

国服第一机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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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安靠在窗口叹了一口气,中秋节,应该是回不去了。

    想了想,沈安觉着该给李明珠写一封书信才行,于是他召过来伙计,要了笔墨纸砚,便开始写起来。

    这个时候,李明珠还在酒楼里忙着吧。嗯,生意上的事情可不要太操心,书信写了两页有余,报了平安,便是抒发自己的思念之情了,也不知道李明珠看见了会不会脸红,又或者是哭鼻子。

    呼,一气呵成,沈安满意地点了点头。

    离开了茶楼,沈安便一路往着府衙住处那边赶去,得尽快差个人把书信送回去才行。这些天倒是自己疏忽了,此前到达台州也只是向临安那边报了个平安,后来却只是光顾着思念,反而忘记了时常联络。

    一路埋头往回赶,却是没怎么注意身边的情况,忽然,沈安撞在了似乎是一个人的后背上。那人像是几天没有洗澡了一样,身上传着一股淡淡的汗臭气息,偏偏除了汗臭之外还有另外一股浓烈的香味,让人闻之欲呕。

    “呃,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虽然对方传来的气味令人作呕,不过这毕竟是沈安没有注意看路,大街之上,撞到别人,自然还是要道歉的。

    “呵呵,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值几个钱?”对方不怀好意的声音传来。

    沈安微微一皱眉,这是要找茬?他抬头望向那人,这一望之下,巧了,这人沈安还见过。

    却正是那日被茶铺伙计畏惧的王金,手下有着数十个混混打手,南城一霸。

    沈安摇了摇头,这世界还真是小,这个王金,看得出来不是什么好鸟,今天竟然撞在了这档子上,晦气啊。

    王金面色不善,他旁边跟着的几个打手小弟模样的汉子也是慢慢地凑了过来。

    “呵,这位兄台,在下的无心之过,无心之过,兄台切莫见怪。今日权当是一场误会了,改天有时间再请兄台喝酒吃饭。”沈安面色不惧,轻松随意地说道。

    王金拦下准备进一步靠近的几个打手,仔细打量了一下沈安,露出迟疑之色。

    “我瞧着你面生得紧呐。”王金混迹在这南城,摸爬滚打若干年,南城这边有些家世的公子哥,有些才气的读书人,他也都认得个马马虎虎。

    虽然他平时无法无天,可真要是遇见了那几个有些家世的公子哥,也得掂量掂量这些人的分量。沈安的这副打扮,和这份沉着,让他心里狐疑不已。

    “呃,我啊,我是从金华那边过来的,和南城的李公子有些交清,呵呵。”微微一想,沈安大概猜到了王金的忌惮,便想着拉个靠山来用用。

    南城有个李家,沈安近来略有耳闻,便扯了李家的虎皮来打掩护。没想到随口胡乱编出来的李公子,倒是让王金面色一变,沈安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正打算找个借口离开,王金却是不让了。

    “我就说嘛,这位公子生得英武不凡,气宇轩昂,必定是有些门道之人,原来是李公子的好友。”王金忽然一笑,显得颇为热情。

    “哈哈,兄台过奖了,过奖了,我和李公子乃是忘年之交,那是极好极好的朋友,呵呵,没有之一。”沈安摆了摆手。十分和气。

    “哦?”王金忽然怪笑了一下,然后阴测测地说道,“可是我可是听说,李公子早在去年就死在了醉香楼头牌花魁的肚皮上……”

    尼玛啊,这个李公子也不多活年把,沈安心中叫苦不迭。

    王金看着沈安:“一千两,今日你冲撞的事情,便就此作罢。”王金示意沈安此事可以用银两解决,在他这里,没有什么是用银两不能解决的。

    沈安讪讪地笑了笑。

    王金看着沈安无奈的笑容,便觉着是沈安妥协了,他原本还以为沈安会讨价还价一番,如今看来。一千两,唾手可得啊。

    “一千两,****去吧!”沈安猛地爆发,毕竟是从未停下对心法的修炼,瞬间的爆发力丝毫不弱。

    一拳,快如闪电,直勾勾地打向王金的左脸。

    王金这厮也就是一个普通的混混头头,打架斗殴的功夫有两下,可此刻他完全没有对沈安这个书生模样的人防备,沈安这一拳打开,他也来不及反应。

    砰地一声沉闷响声,王金直接被一拳打得退了几步,被身后的几个小弟扶住。

    懵逼地摇了摇头,王金才恢复过来,他嘴里止不住地冒出鲜血。刚才那一拳,让王金嘴里的肌肉和他的牙齿产生了剧烈的撞击,口腔里的一些肌肉被牙齿割破,鲜血直冒。

    “扶老子干什么,给老子打,往死里打,打死那个书呆子!”

    王金历声咆哮,抬头望了一望,又立马急火攻心:“人呢?人呢?一群饭桶,人呢?”

    大街上早就有人远远围观着,指指点点,沈安却是打完人一拳之后。趁人还没反应过来,施展出生平最快的速度,一溜烟跑了个没影。

    一对一和王金打他还不怕,可是那狗曰的王金身后有一帮小弟。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大街上,王金撕心裂肺地叫喊着。

    “打人了!打人了!”

    ……

    终于跑回到了府衙附近,沈安也松了一口气,谁敢在这附近弄他?

    看我丫的不弄死你!

    回到住处,沈安又急着把写好的书信拿出来,去找了一个信封将两页书纸装好。

    出了屋门,却看见刘秃子气定神闲地在院子里的树荫下盘膝坐着。

    “二当家的,这是要去哪里啊。”刘秃子冷不丁地说了这么一句,近来监督鲁大元训练,倒是不曾出去好好逛一逛了。

    “哦,军师啊,我写了一封书信,打算寄回临安那边去,正准备去找送信的人。”沈安眨了眨眼睛。

    “送信?”刘秃子眉头一挑,“那二当家的去驿站啊,驿站那边的人天天没事了喜欢到处溜达。”

    “呵呵,驿站那边就算了,我准备花点银两请个信使顺带着捎过去。”沈安笑了笑,驿站那边一般情况下除非是朝廷的公文,否则送信的速度很慢。

    而民间的一些信使就不同了,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信使,这个人必须得是大家公认的诚信可靠的实诚人才行。而且只要有足够的银两的话,信使也会尽最快的速度把信送到,信使,在大姜是一个辛苦而又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