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城主原来是皇裔

木海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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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明笑着摘下了围裙,递给身边一个小太监,慢条斯理地说:“我怎么不能在这儿啊,这自由之城里没有比我再会做菜的了,怎么样,这些日子我做的菜没有重样的吧。”一边说着,一边还坐了下来。

    长风竟然也坐下来,坐在郑明的对面,直直地盯着郑明,冷笑道:“慕天,这回我们都看走了眼,你面前的可是自由之城至高长官,我们的城主大人啊。”

    我呆了一呆,一时间没有回过神来。等等,我的思维有点乱,郑明,他不是监丞吗,最后判断他是城主的眼线,这,怎么又成了城主呢?城主不是三百多岁了吗?这郑明也就四十多岁的样子,难道他带了面具?人皮面具吗?不然我怎么没看出来?

    长风看我一直怔怔地,便拉了我一把,我这才坐到了他旁边。郑明,不,现在得称呼他为城主了。城主笑眯眯地指着这一桌子菜:“先尝尝吧,这可是我从中午忙到现在的成果啊。”

    看着这一桌子的菜,忽然之间没了食欲。长风倒是不客气,伸筷子就夹了一块排骨,扔嘴里吃了起来,一边嚼着一边还品味:“真有大厨的风范,这么常见的一道菜,居然做得这么好吃,外酥里嫩,香软适中,酸甜可口,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糖醋排骨。”

    城主看着长风的很享受地品尝着,满脸堆了笑,好像在国际大厨比赛上获了金奖似的,把那个蒸熊掌推到长风面前,柔声道:“你再尝尝这个。”声音充满了期待,又有着十足的自信。

    长风用筷子小心地扎了进去,有些犹豫,不过还是夹起了一块,放到口中。只见他眯细了双眼,腮肉鼓动,又在口中慢慢盘旋了几回,这才喉间一动,咽了下去,他的表情却定在了那里。我再也忍不住了,拿起筷子,伸手夹了一筷子,扔进嘴里嚼了嚼,滑润鲜嫩,又有些许筋道,是熊掌的感觉,又比我吃过的熊掌味道更鲜美。这时长风似乎才从回味中醒来,竟鼓起掌来。一边鼓掌一边叹道:“城主就是城主,做的熊掌能以假乱真,实在令人佩服。”

    以假乱真?难道这个不是真的熊掌,而是用别的东西代替做出来的吗?哇塞,品了品口中残留的美味,太让人不可思议了,这可真绝了呀。我不相信地问道:“这不是真的熊掌吗?我怎么没吃出来,是怎么做的?”

    城主哈哈大笑:“萧老弟真是我的知音啊,竟然一下子就能把其中的奥妙品味出来。这个以假乱真的熊掌做法不难,首先要把生面筋取出一点儿擀成薄片,放入熊掌模具里。再弄少许面筋上屉蒸熟,取出切成条。把豆腐用刀压成细泥状,猪肉、鸡脯肉、鲜贝用刀剁成细泥,放入同一盆内,加入我密制的味料、绍酒、盐、淀粉、蛋清和葱姜汁、花椒水调搅均匀,再搅至上劲,倒入熊掌模具内的面筋皮上压实,再把蒸熟的面筋条按入熊掌模具的合适位置,用其做熊掌的筋,修成熊掌形,上屉用中小火蒸熟,扣入汤盆内,加酱油、绍酒、葱段、姜片上屉用小火慢蒸20分钟,移入盘中央;起锅加油炸锅,入鲜汤、加蚝油、鲍鱼汁、酱油、白糖调好味,打芡淋油,将汁浇在蒸熟的熊掌上,成了!哈哈哈哈……”

    我瞪着眼睛听城主一番讲解,亏他想得出来,不过听他讲解得这么详细,这东西还真是他做的。只听城主又吩咐身边的小太监拿酒,并特意叮嘱要那坛老酒。很快小太监就抱来一大坛酒,打开泥封的酒盖,远远地就闻到了扑鼻的酒香,长这么大,我就没闻到过这么醇香的酒,顿时就觉得口水快溢出来了,慌忙咽了回去。竟然听到了“咕噜”一声,真丢人!

    很快,一杯醇香的美酒就端到了我面前,这到了鼻子低下的美酒,如果不喝进肚中,只怕肚子里的酒虫子要爬出来自己讨酒喝了,但是不会有毒吧?长风端起来,轻轻抿了一小口,这才说道:“这应该是百年陈酿了吧,我还没喝过这么醇香的酒,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啊。”

    既然长风都喝了,我还客气什么,也轻轻地抿了一口,果然如闻到的那样,味道芳香,入口甘绵醇和,虽已下肚,但口中已是齿颊留芳了。

    城主见我们都已经喝了酒,高兴地说:“这可是我珍藏了二百多年的美酒啊,我这人小气,从不轻易拿出来,不过今天和二位贤弟在一起,这一坛都要喝个干干净净才行,来,咱们哥仨干一杯。”说着,举起了酒杯。

    长风并没有响应,而是淡淡地说:“干杯要有个由头才是,不知道为什么事干杯。”

    城主怔了一怔,笑道:“这第一杯自然是为我们三兄弟的友情,莫不如我们效仿刘关张桃园结义吧。”

    长风说:“我们三兄弟的友情?和城主大人只是喝过几次酒,高攀不上兄弟,更不敢放肆到要和城主桃园结义。”说这话时,还是那副淡淡的表情,似乎刚才的赞美、欣赏都不是由他口中说出来的。

    城主脸上有了愠意,挥手让立在一旁侍候的太监们下去。待他们下去后,城主才开口道:“萧老弟,之前为了接近二位兄弟,难免会以普通人的身份出现,但这并不影响你我兄弟的感情。在我是郑明的时候,我们兄弟三人无话不谈且能相谈甚欢,如果觉得我的身份影响了我们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还把我当做郑明,你们的郑大哥,如何?”

    长风冷冷地说:“不可能,郑明在我的心中已经死去,现在,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卑鄙、无情、凶残、虚伪的小人,你说,我会和这样的人谈兄弟感情吗?”

    听了长风这般评价,城主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哈哈哈哈,我竟然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的美名。那么你说说,我怎么卑鄙、无情、凶残、虚伪了?”

    长风毫不畏惧:“你以一已之私,觊觎不属于自己的宝藏,枉害我父亲性命,这是你卑鄙之处;你抓来众多无辜百姓做为你实验的对象,令多少人妻离子散,这是你无情之处;你以不可告人之目的,残忍地将这些人致残、致死,这是你凶残之处;你以假仁义示人,以假身份来接近我兄弟二人,这是你虚伪之处。哪一条我说错了,哪一条你不符合?”

    城主听了,微微一笑:“萧老弟这么一解释,我倒还真是一个卑鄙、无情、凶残、虚伪的小人。只是做为一城之主,要想的、要做的总要考量大局,牺牲小我,成全大我。别说是你父亲和那些平民,就算是要我去赴死,我也毫无怨言。”

    长风冷冷地道:“你所说的大局又是什么?”

    城主的眼中有一种挺幽远的晶亮:“让这个地球只有一个国家,那就是大明朝,只有大明朝才是天下,让大明朝成为不朽!”

    大明朝?就是朱元璋建立的明朝吗?我不解:“那又怎么样,明朝已经亡了几百年,就算它能复辟,也只能是历史的退步,这在进化论中根本就不成立。你苦心孤诣,只是想完成一个不成立的结果吗?”

    城主忽然目光冷峻:“进化论?那只是无知小儿愚弄世人的伎俩,也就是你们这群习惯被愚弄的人才容易相信。我已经掌握了长生不老的技巧,已经练就了不死之身。这又是你们哪种论调中能解释得通的?”

    长风怒道:“那就要制造病毒来消灭外面世界的人吗?这几十亿的生命就要牺牲在你这无稽之谈的野心里吗?”

    城主轻描淡写地道:“如果我不这么做,那么我永远要龟缩在这地下,如果我不这么做,我将会被做为异己而被排斥、追杀,我当然要先发制人了,既然外面的人不会容我,我也不会容他们。”

    长风嘲笑他道:“真是井底之蛙,你以为世界是什么,只是原来的大明朝那么大吗?”

    城主很不以为然:“当然不是,地球表面积是5.1亿平方公里,我们大明朝,也就是现在中国所处的位置,只不过有约960万平方公里,世界有224个国家和地区,但我只需要在几个大的国家和有实力的国家投放病毒,世界就将是我的了。地球虽然看起来很大,但它只是茫茫宇宙中一颗小小的行星,和宇宙比起来,它又是多么渺小!我统治地球,又算得了什么呢!”

    看不出来,这还是一个知识渊博,富有理想的城主呢,而且还拥有宏远的目光,在他看来,统治地球,只不过是像拥有一只足球那样简单而无可厚非。是什么让他有这么大的理想?难道他真的是不死之身了吗?

    长风似乎明了地道:“你应该不是孤军作战吧,只是你的合作伙伴呢,如果他在,你应该不会这么费心费力。”

    城主饶有兴趣地问长风:“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孤军作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