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回国,偶遇“黑社会”

橙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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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前的黑夜,Z国西南边陲国境,一道道身影趁着夜色快速穿梭在草丛中。为首一人,满是油彩的脸庞冷漠无情,对生死的冷漠,坚毅的目光搜索着什么,只见他一打手势,整支小队瞬间摆出战斗阵型,相互掩护,彼此呼应,交错前进。

    半沙漠化的山岭,一处相对平缓的山脚下建有一片低矮的砖房——Z国废弃的边陲村庄,村庄在古代是方圆百里唯一的补给站,是毒贩子的必经之路;在现代由于居住环境太差,已经废弃30多年,四周杳无人烟。

    “马上就要下雨了,这该死的天气,蜘蛛,叫外围的兄弟们都撤回来吧,准备出境了。还有,一会吃冷食不许加热,吃完后马上离开,Z国可是雇佣兵的禁区,不过只要出境,Z国的特种兵就不敢随意追击了。”一名身穿迷彩作战服,端着M16A4的黑人大汉吩咐着。

    不一会儿,六名同样全副武装的人带着一个大概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进来,中年人一身得体的西装满是灰尘,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透着一股学者气息,他有些献媚的对黑人大汉笑道:“不愧是世界佣兵排行第六的黑熊佣兵团,前两天那支边防小队都栽在你们手上,Z国的士兵哪能跟上你们的步伐,看来我能够顺利出境了。”

    “当然,贾教授。”黑人大汉傲然说道,“不过我很想知道出卖自己国家的你,到底研究出了什么东西,惹得Z国派出最精锐的特种兵来追你。我们也按照约定让你好好休息了一整晚,现在必须马上离开这里。另外,把你的衣服脱下来,找套迷彩服换上,暴露只是迟早的问题了,动作快点。”

    贾教授默默的脱掉外衣,从旁边随便拿起一套军服穿起来,佣兵们也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吃凉罐头,突然,一个圆柱形小铁罐被扔进了屋子,并从中冒出了大量烟雾。“不好,蜘蛛你照看好教授,其他人……”脸色大变的黑人大汉还没来得及喊完,就响起了一阵QBZ03式5.8mm自动步枪的枪声与佣兵的惨叫声。

    “都退出去,否则我杀了他!”蜘蛛拿枪指着贾教授,看着队员们的尸体,有些疯狂的喊道。

    “阎王,人质国家还有用,救下来。”Z国特种兵队长的耳麦中传来上级的指示。“阎王”向副队“判官”打了一个眼色,便见特种兵们慢慢的退了出去,只剩下队长还跟佣兵对峙着。

    “你怎么还在这?把枪放下,然后退出去。”蜘蛛满脸慌张的大喊。

    “好好,我这就放下,你别紧张,小心人质,他可是你唯一的护身符。”只见“阎王”左手举在胸前,慢慢下蹲的同时,右手将枪缓缓放向自己的左前方,并在枪距离地面30公分的时候突然将枪扔在地上。

    “嗖,啊!!!”只见一道白光闪过,蜘蛛捂着喉咙倒地身亡。原来“阎王”在扔枪的同时摸出左靴上的匕首,并将匕首钉在佣兵的喉咙上,一击必杀。“‘判官’带两个人过来看好教授,其他人四周警戒。”特种兵队长冷漠的吩咐道。

    “干得好‘阎王’,你们又立大功了!”耳麦中传来上级的夸奖。

    “赶紧准备飞机,我们还得赶回A市吃早餐呢。”队长嘴角微翘,颇为幽默的打趣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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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国A市机场,一个身着白色宽松休闲衫,紧身牛仔裤的妙龄少女出现在了人们的视线里,只见她利落的将垂在胸前的长发向后挽起,左手拖起一个大行李箱,右手轻松地一甩稳稳的将旅行包斜跨到肩上,身后的马尾辫伴随着步履的节奏一晃一晃,好不潇洒。

    就快出安检口时,她被身后的人狠狠的挤到了一旁,还好她及时稳住了身体的重心,才没有摔倒。

    待林筱筱想搞清楚发生什么的时候,就看见过安检的人自动让出一条路,一群黑衣人就这样很有气势地从她身边走过。

    “不是吧,现在混黑社会的都这么的猖狂了?!”林筱筱不屑的小声嘟囔着。

    但对于长期在野外作战,耳力过人,在部队上人称代号“阎王”的闫朗来说,林筱筱的这点声音还是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什么时候我成混黑社会的?”闫朗顿感好笑,嘴角微微上扬,此时这张俊逸的脸怎么看怎么都有些邪肆,他向发出这声音的主人锁定。

    林筱筱此时就看到在一群黑衣人的中央有一个戴着墨镜的人在盯着她,好似她是他的猎物一般,一想到这里林筱筱就觉得浑身不自在。为了尽快甩去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她加快了出安检口的步伐。

    “筱筱……”刚走出闸口,洛梓钰一个箭步冲上来,狠狠抱住了林筱筱,“我好想你啊,筱筱……”

    “我也是……”林筱筱回抱住洛梓钰,这是她在澳洲念书的闺中密友,也是在A市唯一一个朋友。

    洛梓钰不是那种一看就是大美女的女孩,但她身材娇小、匀称,五官精致、漂亮,长相柔和,却非常符合中国人的审美,就是那种一看就知道她很温柔,会是个贤妻良母的类型。

    A市对于林筱筱来说,是陌生的,虽然她出生在这里,但是她在之后的26年的成长岁月里却是和于妈一直在澳洲相依为命的生活,也因为这样她遇见了前往澳洲国立大学留学的洛梓钰,对于第一次被撵出家门远道求学的洛梓钰来说,林筱筱的出现无疑是给她苦闷的心里照射进了一缕阳光,忘记了离家的苦闷,并且她们很快的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你这个死人,都三年没见啦!如果不是我要结婚,恐怕你一辈子都不会来A市看看我……,”洛梓钰的眼泪忍不住地掉了下来。

    是的,如果不是她要结婚,依照林筱筱挣钱不要命的个性,肯定是不会舍弃大好的工作以及放弃赚取大把钞票的机会而选择来A市的,只是,这次她有不得不回来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