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风花雪月

羽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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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家的掌门虞刑,他的母亲是巫家的圣女,保护着整个家族的安宁,他十岁开始正式接手巫家。这位也是一个极其聪明极其优秀的人,跟过去的历任执掌不同的是,他没有被封闭在故乡的大山里,而是从小就被母亲放在繁华的大都市,在家仆的照顾下长大,接受的是正统的教育,其间甚至还出国留学,据说闲来无事考了好几个学位回来,职业也是随便换着玩儿;学习之余他就研究家族的古书,到现在他的法术在巫家已经无人能及。现在他是春风得意,他手下的青、玄、赤、烛四大堂主也被他调教得服服帖帖,丝毫不敢有二心,所以现在巫家的势头也今非昔比了。至于兵家,他们和刑家算是一脉同源,不过是现实的身份让他们不能高调而已。佛家的永行大师算是得道高僧,但是基本上也是不问红尘事,这一点佛家跟我们很像:群众基础广泛,教众甚多,有高人但是都各自云游四方,除了佛教研究所和道教协会的,我们这些闲云野鹤基本上不上朝堂。至于其他的异能人士,能力够的基本上都被我们这几家收编了,其他小打小闹的也成不了什么气候。”

    阳光沉吟半晌,总结了一下:“所以其实我们道家和佛家基本上就是去看热闹的?”

    “也不尽然。没有大事的时候,我们就是一打酱油的,有大事的时候,各家还是以我们为尊。”李云峰顿了一下,又若有所思地说道:“天命之人,上天赋予的责任还是要担的。”

    “也就是说小事他们说了算,大事我们说了算?”阳光调侃着笑道:“不过我们从来都遇不到大事对吧?!”

    李云峰看着她。微微笑了:如果永远都没有大事发生多好,那么他们兄弟五个就可以安然的度过一生了。哪怕是光阴虚度呢,也比腥风血雨生离死别要好得多。

    阳光也不过开一句玩笑而已,只是她今天看着方方总感觉哪里不对头——她好像比以前矮了点儿,瘦了点儿,娇俏了点儿,坐在李云峰旁边。有种小鸟依人的感觉了。

    “方方。你怎么好像变模样了?”她顺口问了一句。

    “云峰说他不喜欢我以前的那个身体了,所以我就变了个样儿,好看吧。”毕方弯起眼睛笑道。

    阳光嘴里咬着面包。目瞪口呆——如果她没有记错,毕方以前的身体是按照她的模样变的!好嘛,什么叫做现在不喜欢她以前那个身体了?那么不喜欢之前他都干了什么不是人的事儿了!?

    李云峰看着一脸天真无辜的小鸟和脑门上噌噌冒火的阳光,刚想解释他只是那天听了公孙景的话。觉得方方用着和她一样的身体在他面前晃啊晃的确实怪怪的,才让方方变了个模样的。

    结果还没等他张口。阳光扬起手里的牛奶照着他的面门就泼过来了:“李云峰,你这个禽兽!”

    李云峰顺手掐了个转字诀,泼过来的牛奶全都落到他的杯子里,阳光气呼呼地瞪着他。他不满地瞟了她一眼,抬手给了她一个爆栗,“真是越惯越不像样了!不让她变吧你们说我变态。让她变了你又不高兴,什么理都是你们的!赶紧吃饭。吃完了饭换衣服!”

    “啊?还要换衣服啊?”

    ……

    吃过了早饭,李云峰找出了绣着金丝龙纹的道袍给阳光换上,阳光换上了道袍,对着镜子伸展开双臂,道袍的袖口宽大垂地,两袖和衣身都绣着金丝龙纹,这身道袍一上身,再配上高底云靴,长袖一挥,顿时气场全开。

    果然是人靠衣装,这身衣服太抬人了。

    她回头看到李云峰也换上了同样的装束:她从来没有看到过他穿道家的正装,穿上这身衣服,他好像换了一个人,风姿超群气度非凡。好帅好帅的!她都要看呆了。

    “哥,我们就这样出去吗?会不会太夸张了?”她扯着自己的袖子,抬头问他。

    “我们直接过去,不夸张。”

    两个人用空间瞬移直接到了酒店的三楼宴会厅。今天宴会厅的布置和昨天截然不同:撤掉了那些西式的桌椅摆设,完全是中式的布局,

    大厅正中央的主位上坐在刑家的执掌申之茂,他的下首分别坐着邓家的邓世安和公孙家的公孙景。三人俱是一身黑色的劲装。他们的身后,站在刑家的精英,一个个目光如炬英姿飒爽。

    阳光跟着李云峰身旁缓缓步入大厅,以武当为首的道家弟子身穿绣着太极两仪图案的道袍分立两侧在门口迎接他们,为首的元一和元真紧走两步,带着师弟师妹们躬身行了个大礼:“道家弟子恭迎李师伯、阳师叔!”

    弟子们声音响亮,中气十足,一个个意气风发的,李云峰微微点点头,在主位左侧的太师椅上落座,阳光隔着条几坐在了他的下首,道家的弟子们整齐地排成了几列,站在他们身后。

    而主位的右侧,坐着兵家的统领,他同样是着一身正装,因为身份的关系,他只带了两个警卫过来,正气凛然的气势却丝毫不减。

    之后,儒家、佛家、阴阳家的陆续赶到,纷纷落座,气氛也开始热闹起来。

    巫家的那几位是最后到的,巫家的冰山男换了一身民族服饰,带上了头巾,进门的时候一双利眸扫视了一圈儿,然后双目微沉神情慵懒地斜靠在椅子上,把玩着手上的红宝石戒指;他身后的几名女子穿着清凉艳丽,身上的环佩叮当作响,倒是别有一番异域风情。

    申之茂看了看时间,转头吩咐公孙景开席。公孙景上前两步,一拍手,从大厅的正中缓缓的降下一个红色的彩球,有侍者端着托盘过来,托盘上放着一把古香古色的酒壶和几枚精致的白玉杯。

    李云峰转过头悄悄跟阳光解释着:“今天公孙景是令官。一会儿令官行令,会首先射中中间那个彩球,吟一句诗,诗句中或带数字、或带着花鸟之类的字眼,然后大家争抢彩球,彩球到谁手里,谁就要接下前一位的诗句,饮一杯酒。你呢,悠着点儿来,只要球不落地,酒不洒就没有关系。”

    阳光的脸上挂着矜持的微笑,咬牙切齿地说:“你不是说今天我只要坐在这里就可以,其他的都由我们后面杵着的那帮家伙搞定吗?怎么又要亲自去抢那个球?”

    李云峰一脸轻松地笑笑:“酒席宴前的开胃菜而已,不会比捉鬼更难。”

    阳光简直想对他翻白眼了!抢那个球她还是很乐意的,喝酒她也不怕!可是还要吟诗好吗?!小时候学的唐诗三百首早还给老师了好吗?!谁知道出来吃顿饭还有这个破规矩!还不如直接拿着片儿刀砍砍砍来得痛快呢!这帮矫情的货!一个个都不是善茬,还附庸风雅装什么文艺呢?

    还没等她在心里吐槽完毕,公孙景已经拿起酒壶给托盘上的酒杯满上了酒,拿起其中的一杯环视了一圈儿,微微一笑,朗声说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仰起头把手中的美酒一饮而尽,然后右手一抖,手中的飞刀破空而去,悄无声息地割断了吊着彩球的丝线,彩球刚一下落,离彩球最近的和尚已经抢先接到了彩球,高声接道:“二水中分白鹭洲。”

    公孙景展颜一笑,拿起白玉杯,斟了一杯清茶,隔着四五米的距离便把杯子掷出去了,轻巧的小杯子仿佛没有空气重力和阻力似的直直的飞向和尚,和尚呵呵笑着稳稳的接住,一杯清茶居然滴水不漏。

    和尚以茶代酒,一饮而尽,回手把彩球再次抛回中央,兵家的那位一跃而起稳稳接住,“三千越甲可吞吴!”话音未落,公孙景手中的酒杯破空而来,他一手持球一手持杯,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阳光算是看明白了,诗句里面是要带数字的!

    所以当兵家彩球刚离手的时候,她便飞身而起,在半空中就接住了彩球,长袖一挥,酷酷地接下了下面的诗句:“四张机,鸳鸯织就欲双飞。”言罢,微微一笑。

    公孙景见她这副风流倜傥的轻浮样儿,心里一颤,酒杯差点儿没拿稳:他刚才看她苦着脸的表情就知道她可能在犯愁酒令。往往四肢发达的人头脑都简单,他猜她是断不会在风花雪月这些比较文艺的事儿上下功夫的。所以他特意选了个难度小点儿的,心里估摸着她就算别的记不住,‘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这类幼儿园级别的总该是会的。

    没想到她这么急切地抢这个球,就是为了和上这一句。哪有一大早就这么勾引人的?!还让不让人淡定了?

    巫家的红衣女子笑出了声:“道家这位小爷怎么一大早的就春情荡漾了?”

    他们哪里知道阳光的难处啊?要不是前几天刚看过神雕侠侣,她连这句诗都想不出来,好不容易想出个四字头的,不赶紧抢,到五六七八,她就更傻眼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