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胡慕

凉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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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出之前罗恒秋问他可不可以送花。邓廷歌无语片刻,告诉他不可以。

    罗恒秋连连叹气,很失望的样子,邓廷歌差一点就心软了。

    他主动开车去载邓廷歌的父母,三人一起来到了邓廷歌的学校。邓啸一副不太乐意的神情。他下车的时候扯了扯身上的衣服,抬头挺胸,像个领导似的检阅着自己儿子的学校。

    庞巧云不好意思地向罗恒秋解释,邓啸因为不高兴邓廷歌学表演,除了送他来报到时进过学校,其余四年间竟然一次也没来过。

    罗恒秋来的次数总比两夫妇多,眼看时间还早,就带着他们俩在学校里闲逛。临近毕业,学校里的气氛总是有些不一样,邓啸和庞巧云看到穿着学士服的学生从身边走过,会回头注意地盯上几眼。

    “这衣服不太好看呀。”庞巧云说,“那么宽,怎么还有个大帽子?”

    “中国人,毕业就该穿中山装。”邓啸哼了一声,“假洋鬼子。”

    罗恒秋在脑内想了想邓廷歌穿学士服的样子,又想了想他穿中山装的模样。都很好看,他都喜欢。想罢他很愉悦地笑了。

    邓廷歌在后台一边跟人闲聊一边化妆。大家都十分轻松。刘昊君虽然没有演出任务,但也跑到后台来帮忙和捣乱。

    “这是我演的最轻松的一场戏。”有人说。

    “是啊,没有返场,一次就结束的戏。”有人接话,“一辈子就这么一次……”

    说了大实话的那家伙被众人按在地上揍。邓廷歌拿着手机蹦来蹦去地拍照,没提防身后撞上了一个人。

    胡慕捂着自己鼻子,疼得弯腰:“我的天……邓廷歌你的背怎么那么硬!”

    邓廷歌把胡慕介绍给自己的同学。胡慕小有名气,走一圈下来连续签了好几个名。

    “你什么时候出场?”胡慕问他。

    ‘邓廷歌就跟他简单讲了讲这次演出的剧情和自己的角色。胡慕听得心不在焉,眼睛一直在后台里扫来扫去。

    邓廷歌:“你看什么?”

    胡慕:“你不是说你的那位要来?是哪一个?”

    半天等不到回答,他转头看邓廷歌,发现邓廷歌眯眼盯着自己,无声地笑。

    “你想做什么?”邓廷歌问。

    胡慕很坦然:“认识认识呗。多个朋友好走路。我听包嘉树说,你那位年轻有为,又帅又有钱,但是不怎么露脸。介绍介绍?”

    邓廷歌把他拉出了后台:“不介绍。你别动这些脑筋,没用的。”

    他和胡慕拍戏一段时间,知道这个人心地不坏,但花花肠子特别多,所以也就直接讲了。

    胡慕笑笑,并不在意,朝他挥挥手让他好好演。

    邓廷歌不太高兴地回了后台,正往脑袋上套假发,突然想起自己的那几张票都是连在一起的,胡慕和师兄还有自己爹妈,正要排排坐。

    “第三排啊。”庞巧云很惊讶,“这票要不要钱的到底?位置那么好。”

    “不要的,这是学生的赠票,位置是专门留给家长的。”罗恒秋说。

    邓啸已经坐下了,见自己老婆和罗恒秋还站着说话,拉扯着两人:“坐坐坐,小罗也坐,站着说话不累?”

    庞巧云于是坐了下来,左右看看,冲罗恒秋说:“你是邓廷歌师兄,今天就升个级,做家长了啊。”

    罗恒秋笑得差点破功:“好啊。”

    这时他身旁坐下个人,笑嘻嘻地开口:“这么巧啊?你们都是邓廷歌家里人?”

    罗恒秋转头,看到身边是一个年轻英俊的青年。青年很有礼貌地冲他伸出手:“你好,我是胡慕,小邓常常跟我提起你。”

    他笑得极有技巧,眼角眉梢都是隐约的情意,嘴角有点歪,但更显出脸颊上那个若隐若现的酒窝极其可爱。

    罗恒秋打量他几眼,伸手握了握。胡慕的手指很有分寸地捏了捏他的手心。

    舞台是个特别有趣的地方,灯光就是魔术师。有它没它,舞台是两副不同的样子。

    平时它是潦草简陋的。没有灯光的加成,即便上面放了道具、站着盛装的演出者,它都还是个灰不溜秋的场子。然而灯光一来,立刻就不一样了。

    混合光和白光交替将舞台点亮。少女坐在镜前,母亲一边为她梳头一边问她是否有意中人。巨大的屏风反射着柔和的暖光,将两人笼在温柔宁静的氛围之中。

    邓廷歌走上舞台的时候,虽然前一刻仍很想看看观众席上注视着自己的那几个人,但下一瞬就立刻投入在演出里。

    彩排的时候并没有这么完善的舞美,他在舞台上激情四溢地说话,台下几百个位置都空空如也,像无表情的观众,冷淡地注视着他。然而当他站在被灯光充盈的舞台上,台下的观众就变得不再重要了。

    他看不到他们,这种被灯光和舞台庇佑的感觉令邓廷歌生出一种安全感。

    同伴们跪在地上,他却挺直脊背,与面前人互相不客气地瞪着。冷冽的灯光打在屏风上,落在地面上,舞台气氛也随之一变。

    “那是……邓廷歌吗?”庞巧云很吃惊,迟疑地问。

    罗恒秋看到邓啸显然也竖起耳朵,装作不经意地听。他侧过身,小声为两人解释剧情和邓廷歌的角色,说完了还不忘加上一句:“小邓演得非常好,你看他把男主角的风头都盖过去了。”

    前排坐着男主角的家里人,有人立刻转头瞪着罗恒秋。罗恒秋浑不在意地笑笑。

    他还可以不重样地用各种句子夸邓廷歌至少一百遍。罗恒秋冷静地想,罢了,今天就不炫技了,等回去和他面对面可以再慢慢说。

    舞台上演出正酣,立场不同的两方正在争执。罗恒秋看得入迷,但全程都只盯着邓廷歌,连剧情都不太在意。

    他的手突然一动,有水滴在了上面。

    罗恒秋扭头看胡慕。

    在娱乐圈里混的人,有些成熟得很晚。他们知道世界上有些不会落在纸上但存在于任何地方的规则,也熟悉这些规则的运作方式,但心里还存着一点天真的希望,因而被改造得很缓慢。有些人则被改造得很迅速:他们熟谙并利用规则,为了目标可以降低自己的底线,甚至主动献媚。

    罗恒秋知道邓廷歌是前者,而前者往往混得很糟糕。后者会获得更多的机会和资源,然后这些机会和资源全都进入了潜规则的世界,不断循环。

    胡慕肯定是后者。

    他意识到罗恒秋的目光之后,带点歉意笑了笑:“不好意思,我太投入了没注意。”说着掏出块手帕覆在罗恒秋手上。

    罗恒秋顿时一阵恶寒。他想是不是邓廷歌跟胡慕说过什么,或者胡慕从包嘉树那里听过了什么,总之他必定误会了。

    他把手帕还给胡慕,自己抽了纸巾擦水。

    “没关系。”

    看演出时也仍旧能感受到胡慕热切的目光投在自己身上。罗恒秋见过许多这样的目光,他甚至还在心里比较了下,孔郁和胡慕,谁的眼神更热烈一些。

    但胡慕确实让他不舒服了。

    “放开。”在胡慕把手搁到他膝盖上的时候,罗恒秋终于忍不住出声了,“别做得太过了。”

    胡慕也不恼,悠悠然收回手,嘴角带着点笑意说:“你怎么称呼?我跟邓廷歌关系挺好的,改天大家一起出去吃个饭?”

    “……你最好小心一点。”罗恒秋低声说,“包嘉树心眼小脾气不好,小心整死你。”

    “我和他快结束了。”胡慕说,“不用担心。”

    罗恒秋:“……”

    他不擅长对付脸皮厚的人,于是不说话了。

    舞台上的剧情终于到了高.潮部分。

    即便是第一次观看这种演出的庞巧云和邓啸也被感染。邓廷歌并不是主角,一开始两人在看到邓廷歌出场的时候会比较认真,后来随着故事的进行,渐渐也投入进去了。

    邓廷歌事实上并没有掩盖男主角的风头。男主角的表演大开大合,虽然还带点脱不去的稚气,但情感充沛热烈,和角色非常契合。年轻热情的人,演澎湃汪洋的戏,一切都那么自然和合适。

    主角有主角的派头,配角也个个出彩。邓廷歌演得适合得体,和其余人一样,是融在这个舞台和故事里的人。

    罗恒秋突然觉得自己确实弄错了一件事。

    邓廷歌是熬得起的。他确实不需要一夜成名,他可以厚积薄发。

    这样的人热爱舞台和表演,热爱他正在为之奋斗的一切。自己若是再强行要他适应别处的规则,反倒很不合适了。他所喜爱的人并非不懂规则,反而是因为很明白深流的可怕,才苦苦地保存自己的一点初心。

    要是毁掉了,也就完了。

    胡慕眼看演出快结束了,又一次转头跟罗恒秋搭话。

    “听包老板说,罗总最近在投资……”

    “不是不知道我怎么称呼么?”罗恒秋烦得不行,冷冷瞥他一眼。

    胡慕顿时语塞,半天说不出话,好看的笑容凝在脸上,有些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