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长蟑螂须的帅哥(三章 合一)

凉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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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自己迷路的时候,邓廷歌第一反应是翻手机。然而手伸进兜里才想起,自己的手机在出来之前放在床头小柜子上充电。

    山里居住的条件不好,一个房间里就一个插座,和他同住的还有另外三个人。四个人商量好了各自充电的时间,邓廷歌为了不占用别人的充电用时,没拿手机就出来晃了。雪早就停下,路上覆着薄薄一层,有点滑,但不至于走不了。天气也不算特别冷,他吃饱饭便打算在路上走一会消食。只是走没多远就瞧见有个人在前面摔倒了。邓廷歌忙跑过去把人扶起来。那是个住在山里的胖子,腿脚不灵便,邓廷歌于是送佛送到西,送肥送到家。胖子的家人十分感激,他喝了点热水,借了个手电往回走,没多久就发现自己迷路了。

    没有通讯工具,也没有同伴,邓廷歌站在岔路口有点发愣。岔路口的两条道是被人踩出来的小路,他刚刚背着那胖子,全部精力都放在如何支撑自己上,没留心这个路口。邓廷歌想了一会儿,决定回头。然而走到一半,小雪花飘下来了,天也擦的一下黑了,他再找不着那胖子的家。

    站在黑乎乎的林子里,邓廷歌想起了平时吃饭时向导给大家讲的那些怪力乱神的玩意儿。什么没有脑袋的女人,从罐子里爬出来的小娃娃,还有拿着把斧头在路边不声不响砍树的大汉。还砍树,吴刚么?邓廷歌想了一会,没觉得怕,反倒越想越有趣。

    走呗,怕什么。他拧亮那小小的手电筒,折了根树枝扔出去,根据细的那头指示的方向选了一条路。

    夜里十一点多,他总算回到了住的地方。常欢蹲在门口不停地打电话,看到邓廷歌披着一身雪花从外面走回来,顿时嗷地一声大叫扑了上去。

    剧组的人都挤在小小的院子里等他。邓廷歌十分抱歉,跟大家说明情况之后不出意外地又被说了一顿。

    喝着热乎的水,邓廷歌的身体仍旧在发抖。在户外呆的时间有点久了,穿的衣服不够,那冷透过皮肉渗进骨头里,又从打颤的骨头里一点点挤出来。

    他第一次选择的路是错的,走着走着又走回了原地,消耗了很长时间。第二次走了另一条道,他说感觉比原先要远,不过好歹是走了回来。闻讯跑过来想帮忙找人的向导听他这样说,脸都白了:“你是被迷住了啊!”

    向导认识那个胖子,腿脚不灵便,常常走着走着就摔倒。但那胖子的家距离邓廷歌他们住的地方,怎么走、怎么迷路,来回最多也只需要一个小时。“你在这林子里困了四五个小时呐!”向导紧张万分,手脚乱舞,“不行不行,要驱邪要驱邪。”

    他是个信佛的人,说明日一定给邓廷歌带来些家中供奉的开光法器护佑他。邓廷歌乐颠颠地道谢。

    等人散了之后,常欢看着他欲言又止。

    邓廷歌:“咋了欢姐,我不是还很生猛么,没事。”

    常欢看了看他同住的那些人,把他拉到门外檐下,小声说:“跟你在一起的那位是,是华天传媒的罗恒秋?”

    邓廷歌:“……”

    他从没告诉过常欢这件事情,此时皱着眉头盯紧常欢,一副“既然你知道了那我也只能灭口了”的可怕表情。

    “他给我打电话了。”常欢说,“我不知道他是谁,那时候正慌着呢,嘴上就不太客气。他直接在电话里冲我吼,说我是邓廷歌家属我怎么不能问了。”

    罗恒秋气得自报家门,常欢愣了半天才意识到电话里是尊神。

    邓廷歌无语了。“谁告诉他的?哦,你跟钟幸说了?”

    “当然要说。”常欢快要跪下来求他了,“真要叫你一声祖宗了。平时拍戏就够奋不顾身身先士卒,你也不是为人民服务啊,何必这样鞠躬尽瘁。求您了啊,以后吃饱饭就呆房间里别往外跑了,你再消失一回我也不必回去了,直接从山上跳下去算了。”

    邓廷歌嘴上应着好好好,把常欢送走了。他仍旧发冷,裹在棉被里攥着手机想该怎么跟罗恒秋说自己的事情。在漆黑、寒冷的山林里迷路的时候,他也害怕过。要是有个人来找我就好了——这个念头不断鼓舞振奋着他。虽然最后没有人找到他,但他在寻路的时候还设想过如果这个时候罗恒秋出现在自己面前说“我来找你了”,自己会怎么样。

    会疯狂地拥抱他,会狠狠吻他,会抛开所有的顾虑,愿意和世界上所有的人类分享爱这个人的心情。

    罗恒秋不出意料狠狠骂了他一顿。邓廷歌知道这次是自己做得不对,连连道歉求饶,承诺回去之后任他处置。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算了,谁料邓廷歌助人为乐反而将自己困在山里的事情不知怎么被记者知道了,写成了个小报道。这段时间《久远》正红火着,几个主要演员的名字不断出现在大众视野里,“邓廷歌”的名字很快就被搜索出来,小报道不断被转发转载。

    等接到邓啸的电话,已经是三天后了。

    “滚回来!!!”邓啸吼得邓廷歌脖子一缩,觉得头顶树枝上的积雪都簌簌落了不少,“别干了!”

    “爸,爸你别气……哎对对对,是我错。但我是帮人啊。”邓廷歌好声好气地说,“这事情的原因是我先帮了人,难道你让我看到一个人倒在雪地里不闻不问吗?这种事情你和妈可没教过我。”

    邓啸完全不理会他的辩解:“废话少说!滚回来!都他妈演的什么屁玩意儿!”

    邓廷歌捏着手机在一旁看工作人员布置场地,唯唯诺诺地听邓啸骂人。等邓啸骂够了,庞巧云在一旁接过了电话,开始怀柔。

    头大如斗。邓廷歌好不容易安抚好自己父母,还得应付罗恒秋每天早中晚例行的三个电话,安慰了这边安慰那边,跟那边承认错误又和这边检讨。

    那段日子过得简直风生水起。

    在忙乱中总算结束了山里的拍摄工作,一拨人启程回城。钻进车子里的时候所有人都一副活过来的舒畅表情:“太舒服了,从来不知道小巴也那么舒服。”

    邓廷歌裹着大衣窝在车尾打瞌睡。他睡眠不足,又有点着凉,之前一直强压着,昨天收工的时候发觉自己鼻子喷出滚烫火热的气,顿时知道不妙。常欢提前两天就走了,去给他安排回城之后的《久远》宣传日程,他自己跟医生要了点退烧药吃下去,之后在车上睡了很长很长的一觉,过收费站的时候才醒过来。在飞机上也睡,落地也睡,药片效果奇佳,邓廷歌回家的时候在电梯里看到自己,觉得自己都睡肿了。

    进了家门他什么都不顾了,澡也不洗牙也没刷,先躺在床上睡了个昏天黑地。

    第二天起床后吞咽口水,喉咙像火燎过一样疼,脑袋里仿佛有一窝小人在神经线上狂奔乱跑。他把自己清洁料理干净,昏昏沉沉地从洗手间里挪出来,想起自己沉寂很久的手机。掏出手机才发现从昨晚开始罗恒秋就一直在打他电话,但手机调成了震动,他一点没听到。

    拨回去的时候立刻就被接了起来。罗恒秋的声音透过机械传来,有稍许失真,似乎带着清晨刚刚苏醒的迷糊。

    “我醒了,睡了一觉。”邓廷歌没力气给自己做饭吃,拆了包辣条叼在口里瞎嚼,又苦又淡的口里勉强尝出一点儿味,“你别过来,我感冒了,会传染你。”

    罗恒秋顿了顿说是吗。“可我就在你楼下。”

    邓廷歌:“……咦?”

    他从沙发上爬起来,拉开窗帘往下看。楼下宽敞的路边停着几辆车,他立刻认出了罗恒秋那辆四个圈。夜里下过雨,那车顶上淋淋漓漓的一大片,是彻夜停在外面被雨浇透了的模样。

    邓廷歌顿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不回家?”他扯着发疼的嗓子说,“快,快上来,你傻啊车里能睡觉么?!”

    罗恒秋:“太想你了,想见你。”

    邓廷歌给他开门,在门边就抱着他不放手。

    他病了,有软弱的理由,那么高大一条汉子就赖在罗恒秋身上不肯动弹。罗恒秋把他拖到卧室里扔在床上,让他躺着,自己随处乱翻,翻出了些药片。药片是剧组里的医生开的,他就给邓廷歌吃了下去。邓廷歌烧是退了,但人仍旧是软的,脸色发黄嘴唇发干,唯有一双眼睛盯着罗恒秋走来走去,又亮又润。

    戏里傻强很喜欢喊自己对象为“媳妇儿”,这称呼里包含各种情愫,又缠绵又蛮不讲理,喊出来了,就像是喊出天地间早几百年就默认了的某种关系。

    他其实也就心里想想,不敢喊。喊了估计会被罗恒秋揍成人泥……揍成人泥他还喜欢我吗?邓廷歌躺了一会儿,开始迷糊。即便他把我揍成人泥儿我也喜欢他的呀……不过什么是人泥儿?

    邓廷歌想起那是向导说的一个鬼故事,故事里的女人将负心汉砍成了一锅肉泥,生火熬成羹,香飘十里,十分带感。他想跟罗恒秋分享,才刚开口喊了句“师兄”,下一秒就直接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罗恒秋也睡在一旁。邓廷歌盯着他睡脸看了一会儿,伸手摸摸他下巴上新冒出来的胡茬。罗恒秋困得很,迷迷糊糊把他的手推开。邓廷歌又摸他眉毛、眼睛、鼻子,在唇上停留得久了一点。

    “师兄……”他想说我也想你,在那个黑漆漆的林子里最想你。很想念,也很害怕。那黑暗中似乎潜伏着所有阻隔他的力量,然而当他走出来,一口浊气吐尽,突然间就有了勇气。

    他掀了被子将两人裹在当中,抱着罗恒秋蹭来蹭去。罗恒秋被他蹭醒,还被他蹭硬了。

    “别滚了,再动我就直接办了你。”罗恒秋凶巴巴地说。

    邓廷歌笑了一阵,软绵绵压在他身上说办呗。

    罗恒秋踹他一脚,下床去给他煮吃的。邓廷歌在床头没找到那包刚拆开的辣条,应该是被罗恒秋收走了。

    罗恒秋好歹在外面生活过几年,一锅清粥熬得火候很足。但邓廷歌家里没别的东西,他拆了包榨菜细细切碎,撒在粥上面,邓廷歌一口气喝了两碗。

    吃饱喝足该受处置了,邓廷歌乖乖坐在饭桌边上,看他器宇轩昂的师兄拧着眉头思索怎么办了他。

    “你去拍钟幸的片吧。”罗恒秋说。

    邓廷歌没想到罗恒秋千思百虑之后冒出这么一句,愣了一会儿:“钟幸说过,我现在还不到拍他电影的时候。”

    身为钟幸工作室数量不多的演员的其中一个,邓廷歌也对钟幸提出过类似的疑问:你自己拍的片怎么不用工作室里的人?

    钟幸说是为了你好。

    邓廷歌刚刚入行,没有什么经验和拿得出手的作品,钟幸想让他想积累观众基础。选择《久远》是一次赌博,因为坐庄的人是陈一平,是手里握着巨大资源的庄家,能赢得他就等于赢得了之后发展的绝大机会。在《久远》之后,钟幸和常欢为他选择的都是电视剧。电视剧是积累观众最好的方法,比一开始就进入电影圈更为重要。

    “绝大多数的观众看电影都是冲演员和导演去的,所谓口碑就是这样。”钟幸说,“没人认识你,谈什么口碑,谈什么吸引力,哪里来票房?没有票房,谁找你拍戏?”

    他非常理解钟幸的说法和现在电影电视圈内的现状,于是跟罗恒秋分析了。

    罗恒秋扶额:“是的,他也是这样跟我说。”

    他沉默良久都不开口,一双手隔着饭桌中间空荡荡的距离,抓紧又松开。

    “可是太危险了……”罗恒秋说,“我现在特别同意你爸妈的看法,你应该安安稳稳去考个什么单位,别在外面折腾。”

    邓廷歌没说话,慢慢握住了他的手。

    “我会小心的。”他认真说,“我也怕,怕极了,怕以后都见不到你们。”

    罗恒秋很无奈:“但你不会放弃的。”

    邓廷歌明白他心里的担忧,但这工作难免危险,甚至有时候危险也成了工作之中的一种趣味。当时凶险,日后说来都能当成笑谈。罗恒秋也就是发发牢骚,他现在已经不再坚持要邓廷歌按照他的想法去走了。那天晚上看到舞台上光亮的邓廷歌他就明白,这个人是捆不住也绑不定的,他心里那么多想法扑腾着,身体里那么多才气闹嚣着,绝对不能压。

    以为会是一场争执,结果根本争不起来。邓廷歌把自己洗得清清爽爽,和罗恒秋一起蜷在沙发上聊天。

    他给罗恒秋看他手机里的照片。罗恒秋看到他满脸是冰渣雪沫,鼻子里沉沉垂下来两条冻凌似的鼻涕,吓了一跳。

    “这么丑。”他说。

    邓廷歌不服气,想给他翻出些不丑的照片,翻了半天都没找到,放弃了。“这戏的外景拍得苦,上一次苦,这一次也苦。”他的脑袋歪在罗恒秋肩上,这姿势让他也觉得平白生出许多依恋来,“这些苦都能有回报吧。”

    罗恒秋说会的。

    鼻涕都冻成了冰凌的那场戏拍了一个下午,万分艰难才过了。傻强背着自己生病的侄女翻过雪山去找医生,真雪假雪混在一起扑面而来,融化了之后顺着颈脖流进衣服里,被风一吹就冻在了一起。跟邓廷歌一起拍戏的那个姑娘也被冻得不轻。但她没有拍完全程。导演说邓廷歌演得不对,再来,再来,再来。邓廷歌把冻得发抖的小姑娘放下来,站在导演面前说:“哪儿不对,我自己先过几遍吧,她歇着。”

    邓廷歌当时这么一说,剧组里的人都静了。大家早就看出来导演有心对付他,胡慕也在背后不知跟他说过多少次。邓廷歌平时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但当时是真的生气了。背上的小姑娘和自己这种五大三粗的汉子不一样,人还在生理期中,被这样折腾确实辛苦。导演见他把话都挑开了,也不装,直接说那行,你就这样自己先过几遍吧。

    邓廷歌沿着设计好的路线来来回回地跑了几趟。剧组里的人有的像是在看笑话,有的倒是真心为他紧张。后来导演也觉得不对了:邓廷歌不是在耍脾气,他是确确实实在演。他走的每一趟都在调整自己的表情和步子,迈多大,使多少力,冻僵了的脸上要拼命露出什么表情。每一趟都是不一样的。

    最后连导演也忍不住了,毕竟不能做得太过分,于是连忙喊停。最后拍摄的时候一条过,顺利完成。邓廷歌的脸冻僵了,几乎成了面瘫,回到屋子里一张嘴口水就往下淌。

    这些事他一点都不打算跟罗恒秋说。他指着那条闪亮的鼻涕,十分得意:“这一幕特别棒,你到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我的脸都快裂了。”

    罗恒秋看着他没出声,转身又把人扑在了沙发上,摸着他粗糙了的脸,认认真真、温温柔柔地吻。

    《古道热肠》转回城里拍摄,傻强的媳妇儿终于上线。

    傻强的感情戏在剧情中只占了三分之一,邓廷歌知道自己有个媳妇儿但一直没见到面,现在总算出现了。

    罗恒秋听说有吻戏,眉毛动了动,淡淡地笑了。两人正在外面吃饭,小蜡烛噗噗地烧着,牛排滋滋地响着,很有情调。

    “有什么想法?”邓廷歌问他。

    罗恒秋说没想法。他特别安静淡然地点点头:“好好吻。”

    邓廷歌发现他在笑,好像知道他为什么而笑,又好像不知道,于是就着昏暗灯光握住了罗恒秋的手。罗恒秋也顺着搓搓他指头。两人像是交换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快吃完的时候两人遇到了个老熟人,孔郁。

    孔郁是带着一个女伴来的,看似是吃完了正将女伴送走,又折回来坐在他们桌边。邓廷歌心想你不是吧……难道又是上次那样自来熟地撑桌脚?

    孔郁看看邓廷歌,又看看罗恒秋,开口问:“你们俩是不是在一起。”

    罗恒秋没有丝毫犹豫,说是的。

    孔郁的脸上一瞬间出现了某种奇怪的表情,像是嘲讽又像是不甘。他点点头,起身走了。

    邓廷歌:“他怎么了?”

    罗恒秋:“失恋了。”

    邓廷歌叉起块牛肉吃了,说:“你看上去很得意。”

    “是啊。”罗恒秋悠然道,“毕竟除了你,我不想跟别人扯上什么关系。”

    孔郁一路乘电梯上行,心里躁得发慌。

    他是真心实意喜欢罗恒秋的,这里面固然有罗恒秋的背景因素,但除去这些乱七八糟的,他的确很喜欢罗恒秋这个人:长相就不说了,身材也是他的菜,罗恒秋本人的气质、学识、举止,没有一个不正戳准他心里那块地方的。

    追不到人的时候还能在自己心里安慰自己:是你还不够好,是你不够优秀,所以这样那样,总之追不到。但是罗恒秋居然看中了邓廷歌——他有些受刺激了。他心里觉得邓廷歌更加配不上罗恒秋,不过是仗着多认识罗恒秋几年而已……

    对了,问题就出在多的这几年上。他孔郁少的就是这几年。那情种深深嵌在时光的缝隙里,一遇到机会就疯狂抽枝发芽。他就算再好,又怎么比?

    他郁结归郁结,其实也不能做什么,也找不到人来出气,只能怨上天没让他和罗恒秋在同一个学校里念书,没给他机会喊罗恒秋为师兄。

    郁结够了,他走出电梯准备回房间休息。公寓漏水正在修理,他遵循就近原则在酒店里已经住了几天了。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劲,他往回退了两米,看到安全通道的门在抖。

    门后缩着一个年轻人,抱着头弯腰蹲在角落,衣衫不整,浑身是汗。

    “你怎么了?需要帮忙吗?”孔郁觉得情况不妙,抄出手机准备给前台打电话,“需不需要叫医生……”

    那人猛地窜起来把他的手机打落在地上:“不,不要医生,求你……不要医生……”

    孔郁:“……”

    他走近那人把他拉起来:“胡慕?你在这里做什么?”

    胡慕眼神混乱,抓着自己的衣服不停地抖,十分害怕孔郁的接触。孔郁发现这人没认出自己来。

    他和胡慕有过几面之缘,还一起参加过圈中人的婚宴,坐同一桌,聊过天也交换过手机号码,但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络。

    “你怎么了?”孔郁把他拎起来,一股浓得呛人的酒气扑过来,熏得他退了一步。

    胡慕被他抓在手里还在抖抖抖,细长的手指颤抖着伸进口里,压着舌头往里抠,另一只手捶着自己肚子。但他什么都没吐出来,反倒把自己弄得满脸都是眼泪,很凄惨。

    孔郁有点明白了。他把人扶起来带回自己房间,把他推进浴缸里坐着,洗菜似的哗啦啦给他浇了一通水。

    升高的体温稍稍下降,胡慕像是恢复了一点神智,胡乱拨开自己的头发,哑声说了句多谢。

    “你怎么玩这么疯?”孔郁怕他一会儿出什么事,干脆坐在浴缸边上盯着他,“吃了什么?”

    “我……我不知道……”胡慕喝了几口冷水又吐出来,整个人苍白地坐在冷水里,软趴趴的很虚弱,“我从不吃那些玩意儿,他……他们……他们放在酒里,我不知道……”

    他的脸又红起来,眼珠子乱晃,抓着孔郁的手不放:“我、我看到、看到好多人,这里怎么、怎么那么多人……别看我、别看我……”

    “这里就我和你两个人,你是吃药吃出幻觉了。”孔郁见他被那些乱七八糟的药弄得浑身发抖,压下心里的烦躁,轻声说,“不用怕。”

    胡慕死死攥着他的手,攥得孔郁都疼了。

    “不是、不是……还有别人……他又把别人叫、叫来了……”他又惊又怕,颤得扔在浴缸里的喷头哐哐哐撞在缸壁上,响个不停,“他们灌我……灌我酒……”

    他衣服也扯开了,胯.下顶起一块,是被那药激出来的。

    “别怕,认出我了吗?”孔郁拍拍他的脸,强迫他看自己,“我是孔郁,你不用怕我。这里没别的人,你很安全。”

    胡慕愣愣看他,眼睛眨了几下,滚出两行泪。

    孔郁心想,也是个可怜人。

    折腾到大半夜,胡慕总算冷静下来。他在浴室里洗了半天,穿着睡袍走出来,头发湿漉漉地支棱着,脸色虚得可怕。

    孔郁本来想给他再开间房间,看了下时间已经午夜,想想也就算了,直接让他在自己床上睡觉。他倒是没心情问胡慕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但胡慕一副很想跟人说话的表情,孔郁被他看得心烦,还是问了。

    事情和孔郁想的差不多。胡慕的老板约他到酒店,酒喝了几杯之后胡慕就有些不清醒了。他看见门外又走进来几个男人,脑满肠肥大腹便便,顿时明白要发生什么事。跑到走廊之后那些人顾忌着走廊上的摄像头,没敢真的追出来,胡慕顺着安全通道跑了几层,眼前出现各种怪奇幻觉,跑不下去了,只好坐在那里发抖。

    孔郁想了半天,不知道现在应该安慰他还是批评他。

    “以后小心点儿。”他说,“别把自己搭进去,不值得的。”

    “我这回可把老板得罪了。”胡慕盘腿坐在床上,水滴从头发上一颗颗坠下来,渗进被子里,“估计明天就有报应。”

    孔郁把毛巾扔到他脑袋上:“你怕什么?嗯?你那个什么老板还能一手遮天,堵死你所有的路?”

    扯了毛巾擦头发,胡慕的眼睛从毛巾里露出来,很紧张地看着孔郁:“老板能耐很大的。”

    他自始至终没敢说包嘉树的名字,没敢说是因为包嘉树要跟自己分了,说想最后好好玩一次,才将自己坑成这样。孔郁站在自己面前,他不知怎么的就自惭形秽,不敢把自己那些不堪的事情再坦白出来。

    毕竟已经够丢脸了。

    “死不了。好好活着,对得起自己。”孔郁关了房灯,只留下床头灯和台灯,转身说,“你休息吧,我这边还有活干。”

    他从行李箱里扒拉出一堆书和笔记本,全扔在桌上,然后坐好,拧开一只钢笔。孔郁还把眼镜戴上了,两片镜片一架在脸上,那股子腹黑阴险的书生气止不住地往外冒。偏偏又挺好看的。

    胡慕看了他一会儿,问他:“你要考试?”

    “看剧本。”孔郁抬头盯着他,“你睡吧。”

    “你好认真啊。”胡慕真心诚意地夸他。他现在觉得孔郁真是个好人,哪怕现在浑身毛孔都渗着凉气,也还是个比许多人都要好的善人。

    孔郁说你是不是听不懂别人说的话?“那我换个说法吧。”孔郁冷冰冰地推了推眼镜,“别吵我,睡你的。”

    这次胡慕听懂了,忙跐溜一下钻进被子里,伸手关了床头灯不敢乱动。

    这件事过后一段时间,胡慕在电视上看到了孔郁参演一部历史剧的新闻。

    屏幕上的孔郁没戴眼镜,西装革履又帅气逼人。胡慕看得呆了,筷子上夹着的面条一根根断了掉进汤水里,溅了邓廷歌一脸。

    “吃不吃啊你?”邓廷歌回头,正好看到插播的一则内衣广告,“我说你一个基佬看36d的胸有什么意思?”

    两人在没人的面店里吃午餐,吊扇嗡嗡嗡旋着,绿头苍蝇嘤嘤嘤地乱飞。胡慕吃了几口面,那电视里的娱乐新闻结束了,开始播那部历史剧的主题曲mv。胡慕看了几眼,问邓廷歌:“你觉得孔郁帅吗?”

    “我跟他合作过。”邓廷歌吃得抬不起头,“人还不错,很谦逊,没架子。”

    “挺好的吧。”胡慕说,“我,我,我也认识他。”

    他很想多说点什么,说孔郁怎么帮了自己,又怎么把那张舒服温暖安全的大床让给自己,但又怕被邓廷歌窥破自己的那点小心思,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按下倾诉*。

    “他这人眼光还挺高。”邓廷歌说,“要我师兄那样的才入得了他的眼。”

    他盯着胡慕嘿嘿地笑:“你这看得两眼发光的,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

    “没有没有。”胡慕说,“没有的事。”

    他想对啊,那样的人只有罗恒秋这种级别的才衬得起,自己这是在乱想个什么鬼。他没有怨怼也没有生气,连一点不甘都没有,很轻易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又开始琢磨怎么才能安全闪避包嘉树。孔郁对他说的话确实稍稍触动了他,入行这么久,他突然很想尝试下没有人罩着、自己闯天地的感觉。

    邓廷歌完全不知道他在琢磨什么,见胡慕汤碗里浮着几块薄如纸片的牛肉,飞快夹起来吃了。

    俩人吃完了饭,晃荡回剧组继续拍戏。《古道热肠》的拍摄进度很快很顺利,眼看两周后就要杀青了。邓廷歌天天在剧组里揪着女主角喊媳妇儿,揪着胡慕喊阿和阿和。导演现在也不怎么针对他了,他估计是包嘉树那边又有别的事情忙,顾不上他这里了。罗恒秋说他心太宽,邓廷歌跟他纠正说自己不是心宽,是觉得为这样的事情发脾气不值得。

    “师兄,这不一样的。我不跟你生气是因为不舍得。”他汗津津地吃完一碗酸辣粉,笑嘻嘻地说,“不跟那些狗犊子生气是因为不值得。”

    罗恒秋受不了酸辣粉的味道,踹他一脚:“别扯废话,吃完就回去!”

    快结束拍摄的时候,邓廷歌跟剧组请了假去试镜。常欢最后和他共同确定的那个连续剧给了邓廷歌通知。据说原本导演和制片都对邓廷歌没兴趣,男二号本来想找个更有名气的新人,但《久远》一刀未剪的事情一出来,他们的态度立刻就变了。

    和已经颇有名气的严斐、小有名气的鲁知夏相比,邓廷歌是个实实在在的圈中新人。他长相很好,倒也不会和偶像剧有出入,身上又自带话题,不选他那才真是有问题。

    偶像剧自然有个很偶像的名字,叫《第二王储》。邓廷歌以为这是个架空历史的偶像剧,结果发现是现实主义魔幻爱情赞美诗,说的是时尚圈里清纯可爱美少女和酷炫霸气帅总裁之间跨越地位和层级的爱情故事。

    “噢,好一个撕心裂肺的爱情故事。”邓廷歌说。

    常欢:“……你不识字?是痛彻心扉。”

    邓廷歌:“不管,就是撕心裂肺。”

    他虽然是男二号,却不算反面人物,而是男一号的哥哥,和男一号争夺总裁之位的大帅比。男一号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被赶出了家门,母子俩相依为命,现在他爹快死了,急吼吼地叫人把流落在外的儿子找回来,却发现那就是个野孩子。“但是他对时尚有绝对触觉!”剧里的那位忠诚大秘书说。

    邓廷歌脑补了一个长着两根蟑螂触须的帅哥,在车后座笑得难以自持,滚到脚垫上。

    常欢:“……”

    第二王储指男一号,第一王储自己就是男二号了。邓廷歌津津有味地翻看自己的角色设定。

    说实在话,他觉得挺有趣的。他没演过这样的角色:文质彬彬,温文尔雅,正直,坦诚,敢爱敢恨,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个野生的弟弟。看到这些形容词,他脑子里第一个蹦出来的就是罗恒秋。

    “你好像以前没演过这种角色,要好好揣摩。虽然是个没什么脑子的偶像剧,但这个剧一出来肯定就是吸粉的,男主角是谁你知道吗?是丘阳啊!是那个偶像剧之王丘阳啊!”常欢说到帅哥自己先激动起来,“你虽然盖不了他的风头,但你可以借势。哎哟丘阳呀,你昨天看了电影频道放的那个片儿没有,他去年拍的,里面有个裸背的镜头真是帅极了,那头发,那腰……”

    邓廷歌有一搭没一搭地应和着常欢,听她发花痴,一边在心里回忆罗恒秋平时的举动。

    试镜的现场人不多,除了他之外还有另外两个男演员。邓廷歌和常欢一看那两个人的穿着打扮心里就咯噔一下。那两人穿了套西装皮,人模人样的,头发梳得滑溜,能反射出一片灿灿然的灯光——这是全副武装的架势。

    常欢看邓廷歌,邓廷歌也看自己。不寒碜,撑死了能说句“得体”,但在气势上就输给了两套西装皮。

    “我们要变身吗欢姐?”邓廷歌问。

    常欢说你带魔法棒了吗带了就找个角落变呗可紧张死我了万一丢脸怎么办哎我还是先走了吧一会儿实在太尴尬了。

    邓廷歌听了半天没听明白,只知道常欢今天不止特别花痴,也特别激动。

    十分钟后,房间的门开了,导演和制片当先走进来,后面还跟着个戴着眼镜的高个青年。常欢噌地一下站了起来,又嗖的一声窜到了青年面前,笑得牙齿咔咔响:“谭老师,你好啊。”

    邓廷歌在心中暗暗击掌:原来是常欢提过的那位教给自己很多东西的经纪人。他记得这青年叫谭辽,此时忍不住打量起他来。

    谭辽和他剧本里说的那个男二号感觉差不多,文气,但又有种决断的力量。他鼻梁上架了副细细的眼镜,镜片下的目光温和但不热络,意识到邓廷歌在看自己,他侧头冲他笑笑。

    常欢在谭辽身边坐下了,一副花痴小女生的模样。邓廷歌心想难怪你怕尴尬,他现在也觉得好尴尬——他以为常欢花痴的是丘阳,结果是丘阳的经纪人。

    丘阳的经纪人团队目前无法抽身,谭辽作为一手将丘阳带出来的领路人,被临时安排来跟导演方面沟通。正好碰上男二号试镜,他是带着来看看的想法过来的。一圈人各自都介绍完了,导演却不急着让三个年轻人表演,倒是让他们先开口说说自己对这个剧和角色的理解。

    常欢盯着邓廷歌,意思是让他注意点措辞。她转回去之后愣了一下,又扭头看了一眼邓廷歌。

    邓廷歌的坐姿和刚刚已经不一样了。

    他十分悠闲地坐在椅中,一半背脊贴着椅背,左手手肘撑在扶手上,手指松松地搭在下巴和唇上,右手手指则轻快且有节奏地无声敲击着扶手。

    虽然坐姿和之前没什么区别,但整个人的气场已经完全不同了。

    他仍旧穿着简单的休闲服,头发虽然经过打理但远远不到能反光的程度。可他坐在那里,就仿佛真的是一个胸中有乾坤万里的决策者:认真地聆听,冷静地忖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