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毫无礼数

偏分少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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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对于晴朗每次都不回答自己的问题,只挑自己想说的行为,叶晓瑜已经习惯,但每次他这样,叶晓瑜还是觉得别扭。

    “额……你竟然从那么多肉麻的话中提炼出了荷包?”

    叶晓瑜满脸黑线,果然晴朗刚才一动不动的蹲在窗户下是在认真的听屋内的谈话,那么多限制级的对话,也亏得他能够专心的辨别。荷包只是那个女的随口谈起来的而已,虽然叶晓瑜也听到了,但由于注意力全部被打情骂俏所吸引,也就没有细想。

    “可是怎么就能肯定那荷包里装的就是石棂?”

    即使是听到了老五送那女人荷包的对话,也不能确认那荷包里包的就是石棂吧?刚才那两人的对话中关于石棂可是只字未提。

    “下午我在老五的屋子里发现好几个已经破掉的荷包,里面留有石棂的粉末。石棂粉末含有剧毒,单就布荷包装着,过一段时间就会被腐化。”

    晴朗没有停下脚步,眼睛看着前方说道,语气里听不出情绪。

    叶晓瑜都怀疑眼前这个晴朗到底有没有情绪,从自己见他第一面开始到现在,除了漠然以外,还从来没见过他有表露过其他的情感,既不会生气,也不会高兴。也不知道以后谁家的姑娘会嫁给他,跟这种毫无情趣的人生活在一起,肯定很无聊。

    这样想着,叶晓瑜在心里默默的提前给那个姑娘点了一根蜡烛。

    “石棂研磨成粉末后,存留时间并不长,但吸附力强,只要贴着牲畜的表面,便可以依靠吸取牲畜身上的养分而保存很长的时间不会坏。”

    也不管叶晓瑜有没有在听。晴朗继续说道。

    吸取养分?

    那不和寄生虫一样吗?

    寄生杂宿主上,靠吸取其身上的养分存活。寄生虫不奇怪,但这石棂只是一种植物而已,竟然也会有这样高超的本领,叶晓瑜着实吓了一跳。

    等等,那如果真如晴朗所说,石棂粉末靠吸取人畜身上的养分保存的话。那老五把装有石棂的荷包送给他人。那那个人不就成了宿主?

    “那对被它吸附的人畜会有危险吗?”

    叶晓瑜赶紧问道,自从她刚才联想了一下,整个人都不好了。

    “短时间没有。长期会有。”

    叶晓瑜发现虽然平时晴朗很少说话,几乎像个哑巴,但只要涉及到“专业领域”,比如今晚的事。又比如上回刘半仙的那件事,他就会讲很多话。即使大部分都是不含任何个人情感的“专家意见”。

    这样的晴朗,又让叶晓瑜想到那种前世的“科学怪人”,那些人在日常生活中各有缺陷,有些甚至像个智障。但只有一涉及到自己的研究,所有的才能都会显露出来,完全的天才。独有的天赋。加上又如此英俊,晴朗如果在叶晓瑜所生活过前世肯定十分吃香。专业领域的卓越与日常生活的傻缺,这样的“反差萌”绝对会引发很多女孩子的迷恋。

    可现在他们所处的时代,是个完完全全男耕女织的小农社会,在这里,晴朗特有的天赋并不能得到最大发挥,最多就像这样帮帮庄户人家处理地里的事情,而且如此怪异的秉性,以后很难会有人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他,不用说现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重要,就算是不重要,眼前这个面瘫男估计也绝对不可能主动去追求女孩子吧?

    唉,想起晴朗以后有可能会孤独终老,叶晓瑜突然有些同情他。

    “这简直是慢性毒药啊,老五也太狠毒了一点吧,对自己的女人也……诶?晴朗??”

    想到路家庄竟然存在一个如此狠毒的人,而自己却和他结下如此深的梁子,叶晓瑜就一阵心寒。本来想听听晴朗的见解,但转过头一看,身后早已空空如也,哪里还有晴朗的影子?

    !!我勒个去,这就走了?

    大晚上的走了也不和自己打声招呼,果然死性难改,亏得自己刚才还那么同情他,这种人,就是自找的,根本不值得同情!!!

    四周黑漆漆的,叶晓瑜气愤的朝南苑走去,即使她习惯了晴朗的冷漠做派,但这种在大晚上把她一个人丢在花园里,也不说一声就独自走开的行为,简直可恨到极致,简直丧心病狂,简直……

    本来现在这个点都是叶晓瑜和红儿吃点心的时间,但晚上被晴朗这么一弄,叶晓瑜突然间觉得肚子很撑,一点都吃不下。

    叶晓瑜郁闷的缩在竹椅上,可红儿这不懂眼色的丫头,看叶晓瑜坐在那里,竟贼兮兮的过去问她关于晴朗的问题。

    “小姐,晚上和晴少爷去哪儿乘凉呢?”

    红儿搬了一把小板凳,坐在叶晓瑜的旁边。即使已经深夜,但因为中午的午觉,她一点困意也没有。

    “我观察了很久,晴少爷其实就话少了点,其他都还不错,而且单论起相貌的话,不会比凌少爷差呢……”

    看叶晓瑜呆着没有答话,红儿又接着说。

    她是真的希望叶晓瑜能够嫁个好人家,从很早以前就开始希望。但最近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估计村里很难有人愿意给她介绍,即使有媒婆介绍,如果差的,凭着叶晓瑜这样倔的性子,肯定也是不要的。晴朗个性虽然比较怪异,比不上凌煜,但从晚上他主动来家里来看,他对叶晓瑜还是比较特别的。

    不过晴朗还有个缺陷,就是她娘路美娇有些奇怪。不过凭着叶晓瑜这样的性格,肯定是会招路美娇喜欢的。

    “相貌好有个屁用,性格那么奇怪!……”

    这种人就该注定孤独终老。

    叶晓瑜本来想脱口而出的,但突然意识到有些不对,便默默在心里补了这一句。

    夏天衣服穿的少,放在身上怕丢,叶晓瑜便编了一条红绳,将玉佩挂在胸前。玉佩并不大块,搭配上红绳,作为挂在胸前的挂饰,竟然莫名的合适。

    躺在卧房的竹席上,叶晓瑜睡意全无。

    伸手将胸前的玉佩拿到眼前,温热的烛光里,玉佩依旧如此好看。盯着玉佩,脑中浮现起白衣少年干净的笑容,生活在同一时期,为何有人能够温暖的如此好看,有人却冷漠的像块冰霜。

    虽然老五那边的事情没有解决,但地里的事情也大意不得。

    第二天一大早,叶晓瑜就跑到地里去查看。围墙和大门都已经完工,掏出新配的钥匙打开大门,呈现在眼前的,依旧是一垄垄齐整的地头,就像几个月前还没栽种时一样。

    在这场“灾难”中,侥幸存活下来的,除了温室里的蒜苗外,还有那一小片当时刚刚开花还未结果的丝瓜。这些丝瓜的种子是路一守去年从南方带回来的,泉秀村没有人种丝瓜,越京市面上也少,路一守当时瞧着稀奇,便用了一袋的面粉和人交换了一小包的种子。

    为了避免种的东西太过于单一,叶晓瑜刚开始的时候就随便向路一守要了这一些种下,没想到,生长周期长再加上外形奇怪,竟然让丝瓜苗在老五的手下逃过一劫。

    晴朗已经把架子搭好,这个时节正是丝瓜的成熟期,物以稀为贵,看着爬满木架子的瓜藤,叶晓瑜觉得下回交货时应该可以赚一笔小钱。根据上回拿到市场上卖的蒜苗情况来看,即使是自己单卖,也能赚上一笔。

    想到今天晴朗会带着新雇来的人到地里干活,因为懒得看到晴朗,叶晓瑜便提前回了路家庄。

    那张脸,虽然长得好看,但冷冰冰的,不但不吸引人,反而让人看了莫名的火大。

    “你到底有没有长脑子啊?我都跟你说了衣服要好好收拾,现在你又跟我说没找到。好好的衣服,怎么会说没就没了呢??!!肯定是你给我乱丢乱放!!!”

    叶晓瑜打算将地里的情况跟路一守说一下,回到路家庄后便直接去了北苑,可还没走到主屋,就听到路芊那大嗓门的声音。

    “诶?路芊,夫人和路伯伯呢?”

    路芊正在厅堂上大声训斥,莺儿站在对面低着头,沉默不语。

    走进后,看到这样的情况,猜想路一守夫妇可能不在,叶晓瑜便问了一句。

    “和刘胖子一起去牛头村了。”

    看是叶晓瑜,路芊只是稍微的歪了一下头,便又转过去恶狠狠的盯着莺儿。

    刘胖子?

    路家庄好像没有特别胖的人吧?不会是刘瑜吧?

    想到这里,叶晓瑜忍不住有些想笑,路芊这外号取得也太走心了一点,果然,人一旦有了黑历史后,是很难从中摆脱出来的。

    “你说,你弄丢了我多少件衣服?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蠢就算了,但至少要有心,你不仅蠢,而且连心都没有!!”

    无视叶晓瑜,路芊又对着莺儿大声说道。

    不知是害怕还是不想说话,莺儿一直沉默着低着头,无论路芊说了什么,她头一点都不抬。

    也许正在气头上的路芊没有看到,在莺儿低垂的眼睑里,分明凝聚着异常愤怒的神色,那神色,应该可以杀人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