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酒多伤身

逆天手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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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杉矶圣塔莫妮卡海滩边有着一间着名的餐厅——akhouse。

    这是一间西餐厅、牛扒房,餐厅内部的设计非常前卫,充满了现代感,很多年轻人都喜欢来这里用餐。

    叶彬他们来到餐厅,因为人数较多的缘故,等了好一会儿才凑齐位子。

    当下,众人各自坐定,点完菜后便兴致勃勃的聊起了今天的所见所闻。

    叶彬、周闰发、元逵、林正瑛、元桦五个人凑了一桌。

    看到叶彬旁边大包小包的一大堆东西,众人皆是感觉有些无语。

    “叶先生这礼物也买的太夸张了吧!”元逵笑着说道。

    周闰发插言道:“何止是夸张!你们不知道,阿彬今天可是一郑千金,短短几个小时就花了好几百万,而且还是美元。”

    元逵三人听了,瞳孔皆是微微一缩,几百万美元,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果然是一郑千金。

    “叶先生真是豪气!”元逵竖起大拇指向叶彬比划了一下。

    叶彬淡淡道:“难得出来一次,所以就多买了点儿。”

    元逵听了这番话,嘴角抽搐几下,心中暗暗嘀咕道:“说的还真轻巧,那可是几百万美元啊!”

    聊了一会儿后,服务生将菜端了上来。

    众人纷纷收声,开始用餐。

    叶彬吃了几口,无意中发现林正瑛似乎有些心不在焉,老是四处张望,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

    “瑛叔!怎么了?菜不合口味吗?”

    林正瑛摇了摇头,说道:“没有。挺好的。”

    这时,只听一旁的元桦突然说道:“他肯定是在找酒!”

    “酒?”叶彬微微一愣,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元逵笑道:“叶先生!你可能不知道,阿瑛是无酒不欢,几乎每天都要喝上几口。要不然睡都睡不好。”

    林正瑛难得露出了尴尬的表情,说道:“我也就喝那么几口,很少多喝。”

    “酒!”叶彬眯了眯眼睛,他突然想到一件事,在另一个时空中,林正瑛好像就是因为喜欢喝酒加上工作过度劳累才引致肝癌。最终英年早逝,令人甚是惋惜。

    “这一世我可不会让你‘如愿’,想死先给我工作几十年再说!”叶彬眼中闪过一道莫名的光芒。

    “酒多伤身,瑛叔你最好注意一下。”

    “嗯!”林正瑛答应一声,然后默默的低头吃饭。类似的话他听多了,一般都是左耳进右耳出,过后依旧我行我素。

    叶彬一看林正瑛的表情,就知道他根本没听进去,于是再次说道:“瑛叔!你可不要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在影坛谋生,最重要的就是身体,如果你的身体出现了问题。可能就彻底废了,难道你想看到这样的情况发生?”

    这番话说的不可谓不重。

    林正瑛手中一顿,脸上闪过一丝疑惑之色。他不明白叶彬为什么会突然这么紧张他的身体,刚才的话明显已经超出了老板关心下属的程度,即便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应该也不会如此,只有真正的至亲之人才会说那样的话。

    周闰发、元逵、元桦三人面面相觑,他们同样对叶彬的态度有些疑惑。

    叶彬看到众人表情,微微一笑。道:“你可是和我的公司签了十年的合约,如果你在这期间报废了。那我不就损失大了?”

    众人听了,心中皆是暗骂了一句:“黑心资本家。诅咒你破产!”

    林正瑛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以后会注意的。”

    “这样还不够,我会找一个人监督你!”

    说到这里,叶彬转头看向元桦,说道:“容先生!你帮我看着瑛叔,一个月只准喝半瓶酒,如果超标了立刻给我汇报,看我怎么收拾他。”

    “呃!”元桦微微一愣,摸了摸胡子,尴尬道:“没想到我加盟公司的第一项工作竟然是监督人。”

    “呵呵!”叶彬笑了笑,元桦果然具有一定的喜剧天赋,难怪能演好包租公那样的角色。

    周闰发和元逵也是笑了起来,只有林正瑛一脸苦相,一个月只喝半瓶酒,这是要他的命啊!可叶彬是他的老板,这样做也是为他好,他根本没理由拒绝。

    “好吧!这个任务我接了!”

    元桦对叶彬点了点头,然后转向林正瑛,不怀好意的说道:“阿瑛!真是不好意思,以后可能要给你添麻烦了。”

    林正瑛苦着一张脸,无奈的看着元桦,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非常后悔刚才四处张望找酒,让叶彬看出了破绽,以至于现在弄成了现在这幅场景。

    叶彬三人见此,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呵呵呵……”

    ……

    这顿午餐,众人都吃的非常开心,只有林正瑛郁闷不已。

    走出餐厅,叶彬对众人道:“好了!大家也都吃饱喝足了,那么现在立刻赶回比弗利山庄,继续扫货。”

    “叶导演说的好!继续扫货!”

    “好耶!出发吧。”

    “……”

    三三两两的坐上汽车,浩浩荡荡的向比弗利山庄开去。

    到达目的地后,和早晨一样,分成三队各自逛了起来。

    叶彬依旧和周闰发一道,不过这一次他们两个都没买什么东西,只是四处游玩儿、观光,拍照留念。

    待到下午3点多钟的时候,叶彬再也忍耐不住,拉着周闰发走进了一间咖啡厅,然后就再也不肯出来了。

    “真的很难领会那些女人到底是怎么逛一天街的!”叶彬吐槽道。

    周闰发也累得够呛,听了叶彬的话,不由得附和道:“是啊!有人说女人的体力比男人好,我以前不信,现在是信了。”

    “嗯!”叶彬想了一下,说道:“女人的爆发力不如男人,可说到体力,还真的很难说男人就比女人强。”

    “……”

    闲聊一阵,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叶彬突然发现远处一个身影非常熟悉,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过。

    “是她!”

    ps:第二更,有点儿晚了,也没来得及修改,实在非常抱歉,因为要感时间,所以我一会儿再修改一下,大家见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