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沐远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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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杜光乔装打扮成一个衣着普通,其貌不扬,下巴上还黏了一个大痦子,痦子上还长出一根毛的乡间野医,假装落难到木屋讨口水喝。

    他知道夏长玉对声音敏感,记忆力好,故意装成大舌头。杜光对自己的装扮很满意,但是叶斐玉看到的时候,整个人都风中凌乱了。

    他帮夏长玉医了医脚,开了方子,并嘱咐他少走动,不然伤口容易反复。

    夏长玉看他写字的时候,心里默默吐槽,这“民间医科大学”毕业的大夫,写字也不咋地啊,他撇到叶斐玉微拧的眉毛,心里多两分自豪感,还是自家熊孩子写得好。

    杜光走后,夏长玉开始潜心练习,他准备照猫画虎,模仿中学课本《口技》中的主线,通过一场火灾,模仿发出周围人和事物的发出的声音,不过他不打算将地点设置在深巷中,将主人公设置为一户人家。

    原文《口技》讲的是深巷中一家农户中四口夜间休息的生活场景,口技人通过各种声音将细节描写的淋漓尽致,生动逼真,以至于三百年后,人教版的语文课本还收录着这片文言文。

    夏长玉不想全套照搬,只是套用他它的框架。毕竟,口技是一种传统技艺,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即使书里的“男神”跟他不可能有任何交集,但是他不想抄袭,抄袭归一码,艺术借鉴又是一码。

    不要以为别人看不到,你就能理所当然的享用,抄袭总归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他师父沐云松从小就如此教育他。

    夏长玉每每练习的时候,叶斐玉就静静地在木屋边专心做一位书法家,时而写一首诗,时而写写夏长玉的名字,有次自己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的时候,心脏抖了一抖,怕又被发现似的,撇一眼那位认真的男子。

    夏长玉双手背后站在河边,面朝着河面,手中拿着一个树枝,将需要注意的事项逐一写在土地上。

    夕阳的余晖笼罩着他,整个人的身影有些模糊,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叶斐玉有一瞬间好像看到了那位对他有点睛之恩的故人,心里一种说不出的情愫悄悄漫延。

    这种情愫,就是他想走过去,轻轻的拥他入怀。

    意识到这种感觉的时候,叶斐玉心脏猛然一震,他看着地上的名字良久,随后坚定地用树枝将满地的夏长玉划乱。

    因为夏长玉要为一周后的首演做准备,心思都放在了口技上,对于每天吃什么,从来没有注意过,饭菜他不会做,都是叫薛近以林雪衣的名义张罗的,但是叶斐玉会品茶,多少通晓点茶道。于是每天烧茶都是他来做的。

    夏长玉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是在练习的最后一晚。

    他们青云社有个传统,就是若要第二天登台表演,前日晚上需要沐浴净身,饮食除了清淡外,一定要喝鸡蛋茶。

    这鸡蛋茶是取一枚新鲜鸡蛋,用滚水冲开,并加入白糖和香油,这样食用可以缓解嗓子不适,还可以保护嗓子。

    夏长玉有次闲聊的时候跟叶斐玉提过一次,没想到却被这个十七岁的少年记住了,当他从河边回来的时候,石桌上正好放了一碗冒着热气的鸡蛋茶。

    夏长玉微微一愣,看着叶斐玉,“你弄的?”

    叶斐玉点点头,继续从地上写字,夏长玉走过去一看,是一首诗,正是那天自己那天装蛋教育他用得《锄禾》。

    这个时代跟中华五千年是不同的,是一个平行空间,历史课本上没有的朝代。这里没有李白,没有杜甫,没有李清照,没有辛弃疾,这里有他们自己的文化,有他们自己的诗词歌赋。

    所以,当他看到叶斐玉能写出来的时候,他稍微有一点惊讶,“我好像就说过一次吧?”

    叶斐玉一愣,随后反应过来他指的是这首诗,给了他一个白眼,那意思就是,一首诗还需要你朗诵几次啊?

    夏长玉呵呵一笑,“行啊,学霸啊。”

    叶斐玉对于他听不懂的词语都见怪不怪了,以为这是口技人所用的言语。

    夏长玉端起碗喝了一口鸡蛋茶,叶斐玉表情淡淡的,但是他分明从眼神里面看出“好喝吗?”,“味道怎么样?”的期待。

    “真不错,”夏长玉眯起眼睛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别提多勾人了,“谢谢小熊,你可对俺真好。”

    叶斐玉的脸有些发烫,这是他第一次心脏跳动有些过快,别过头,语气淡淡地,“不是对你好。”他顿了顿,一幅云淡风轻,“苑主交代的,要照顾好你。”

    夏长玉闷头喝着,但笑不语。

    “你听到没?”

    “知道,知道。”夏长玉有些哭笑不得,这时看到叶斐玉的手上有些细小的伤痕,他执起他的手,问道:“怎么弄的?”

    叶斐玉收回手,“没什么。”

    木屋没有炉子什么的,烧水都用是火堆,叶斐玉这些伤都是烧火的时候不小心被树枝划到的或者被溅出来的热水烫到的,他十指不沾阳春水,第一次下厨难免有些磕磕碰碰。

    还是为一个他一直以为的男宠。

    第二天,佟墨香派人来接他俩回墨香苑。

    俩人事先沟通过,佟墨香按照夏长玉的要求,并未张灯结彩,大红大紫,而是在客厅大堂中摆放了数盆绿萝,给炎热的盛夏带去一丝丝凉意。

    厅中央,放着四扇描绘着夏日晚荷的屏风连在一起,屏风中道具极其简单,一桌一椅一抚尺。

    屏风上方挂着淡绿色的纱幔,与屏风上粉红色的荷花交相辉映,映日荷花别样红。

    有人欢喜有人忧,自从上次元兮蕊加害夏长玉不成,身上的麻烦就没断过,来的熟客少了不说,还被一个财大气粗的死胖子看不顺眼找了一顿麻烦。

    她再傻,也知道有人整她,思来想去,估计也只有林雪衣,于是明争暗斗,算是跟其杠上了,正好无暇东顾,夏长玉倒是得了时间。

    眼看今日她生意有了气色,没想到今日苑主招了长短工,开始装扮墨香苑,从那短工嘴里说,这是弄口技专场呢。

    元兮蕊恨得牙根儿痒,她到墨香苑好几年了也没如此过,今天竟被一个贱人捷足先登,真是不甘心的很。

    “哼,我倒是要看看,那个男子女相的贱人能耍出什么什么花样!”元兮蕊站在二楼,看着楼下众人忙忙碌碌,愤恨道:“什么劳什子口技,估计连乐司的眼都入不了,也就佟墨香还当跟捡了个宝儿似的。”

    “姐姐说的可真是,”涓生一副小人嘴脸,点头哈腰奸笑道:“听说苑主去找那乐司呢,但是那位大人张口就要一千门槛费,苑主没敢直接塞银子,她没见过口技,怎么会直接投这钱,我看啊,他夏长玉自己心里也没谱儿,其他人啊,也都心里嘀咕呢。”

    “哼,她佟墨香从我身上挣了多少银子,来了个林雪衣,就准备过河拆桥了,”元兮蕊眼睛眯起,发出狠毒的光,“我这次到要看看她是如何栽跟头,呸。”

    夏长玉和叶斐玉此时正在二楼休息,自然听到元兮蕊和涓生的对话,俩人互相看了一眼。

    夏长玉问到:“这佟苑主有没有请那些达官贵族啊?”

    叶斐玉道:“没有,倒是给不少公子哥下了请柬。”

    夏长玉淡淡地“哦”了一声。

    叶斐玉见他不再说话,便道:“这些公子哥中有不少趋炎附势,巴结权贵之徒,若你成功引起他们的兴趣,到时候不用佟墨香去找乐司了,到时候他们自然会来找你。”

    夏长玉笑笑,心想,可不是吗,那些纨绔子弟们最喜欢投其所好,简直就是活广告,这佟墨香可够聪明的,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利益,这赚钱的手段简直甩他这个现代人几条街啊。

    叶斐玉看着他,“你可是害怕?”

    夏长玉一愣,“怕什么?”

    叶斐玉道:“你说呢?”

    “嗨”夏长玉摆摆手,一脸无所谓,“有什么可怕的,反正横也是一刀,竖也是一刀,失败了,大不了卖身呗。”

    话是这么说,但是夏长玉自己心里也没底,但是又不想说出来,这样压力好大。

    叶斐玉沉了脸色,夏长玉浑然不觉,“一个大男人,大不了就当被狗咬了,林姑娘没事就成。”

    叶斐玉眯起双眼,流出危险的讯号,“你俩没任何交情,何故如此帮她?”

    “我喜欢她啊!”夏长玉理所当然地答道,“再说,我那时处处碰壁,是她在我最艰难的时候不顾苑里的规矩给了我一口热饭,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懂?”

    叶斐玉咬着牙,“你竟喜欢她到如此,连自己的……也不管了?”

    夏长玉一愣,转头看着叶斐玉,这才发现熊孩子脸色超级难看,那眼神都能杀人了。

    有一个念头从他脑子闪出,他恍然大悟,那天元兮蕊刁难林雪衣,这小子将自己擒住,并不是怕他受皮肉之苦,而是怕林姑娘受难……

    难道这小子喜欢林姑娘!?

    夏长玉咽口唾沫,哈哈干笑道:“我说喜欢不是那个喜欢,是顺眼的意思,你别误会啊。”

    他夏长玉怎么会自甘堕落,甘愿去卖屁股,他真是口无遮拦,好像他多么白莲花一样。

    他真的不姓雷啊!

    “你,你说句话呗!”

    “哼!”叶斐玉甩袖而去,留下夏长玉一个人。

    “哎哎,你怎么走了?”夏长玉眨眨眼,我擦,这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啊。

    不对啊!

    个熊孩子,他不是一个小厮吗?咋整的他夏长玉跟一孙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