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进翁家

禾千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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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浴室里的动静被哗哗的水声掩盖了一部分,可还是能听到隐隐的喘息声和达到极致的美感时情不自禁的喟叹。

    当翁杭之和文筝从里边出来的时候,文筝这一张脸都红成了柿子,浑身无力,靠在他身上,而他就精神抖擞的样子活像是刚充电完似的。

    两人依偎在沙发上,一大一小身影在灯光下映衬得那么和谐温馨,你侬我侬的画面充满甜蜜的味道。

    可是,有个不安分的小东西见不得主人被翁杭之抱着,跳到文筝腿上不肯走开。

    这小东西当然就是团子猫咪了。

    团子平时都很乖的,可今晚因为有陌生人在,团子睡觉都不安稳,才一会儿又从窝里跑出来了,霸占着文筝的怀抱,就像晴晴那样戒备地盯着翁杭之。

    翁杭之这心里是无奈的,他跟女朋友亲热,旁边还有电灯泡呢,时不时发出喵喵喵的叫声,冲他呲牙咧嘴的,好像他是外人。

    “文筝,这猫是哪来的?”

    “你说团子吗?它本来是养在乡下的,是我姨奶奶家那只布偶猫生的崽……布偶猫是我以前在路边捡到的。团子来了也好跟我作伴啊。”文筝偷瞄着他的脸色,没有说团子是跟晴晴一起来的。

    翁杭之一听,有点气恼地说:“要作伴,有我就行了,干嘛非要一只猫。”

    “怎么你讨厌猫?”文筝亮亮的美眸带着几分憋屈看着他。

    翁杭之就受不了文筝这眼神,忍不住心里一软,低头轻轻在她眼皮上亲了亲。

    “我不是讨厌猫,只是它这样,有点妨碍我们,你不觉得吗?”

    文筝不由得莞尔一笑,两只眼睛都弯成月牙:“那是因为团子跟你不熟悉,才第一次见到你,它还有戒心。等熟悉了之后,它就会跟你亲热啦,不会对你这么戒备。”

    话是这么说,可翁杭之皱着眉头瞅瞅团子,这猫确实长得很漂亮,尤其是眼睛,跟蓝宝石一样的而又带着变幻的光泽。但是……最重要的问题是,他有洁癖啊!

    文筝突然也想到了,恍然大悟地说:“我差点忘了你有洁癖,团子可是打过疫苗的,平时给它的护理都很周到,它身上没有寄生虫没有跳蚤,洗澡也很勤,它还会自己到卫生间呢……除了今天顽皮把崔卓的裤子弄脏了,其他时候,团子都是傲娇小公主,可爱干净了。”

    文筝说起团子的时候就是母爱泛滥,像是对着自己的另一个孩子。

    这越发让翁杭之感到威胁了,有了晴晴还不够,还有只猫也来争*?

    翁杭之心想,难道在文筝心里,他的地位只剩下三分之一了?

    “睡觉吧,很晚了。”翁杭之最后只能叹息着说。

    他才不会说自己会感觉发酸呢,那多没面子。

    文筝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才走开,将团子放回窝里,然后进了卧房。

    这侦探社即是做生意的地方也是文筝的家,一间卧室就是安身之所了。

    可文筝从来也不认为这样的环境很艰苦,能养家糊口,能跟孩子在一起,就是她的小幸福了。

    翁杭之睡沙发,这么高大的男人,算是委屈他了,谁让他败给了晴晴呢。

    文筝睡在卧房里,心是难以平静的,翁杭之今晚来找她,那明晚呢?后天晚上呢?

    他如果天天来,而每次晴晴都在,那他怎会不发觉异常?

    他若是知道晴晴是她的孩子,他会怎么样?

    这是文筝目前最大的难题,是一道很难跨过去的坎儿。

    谁不想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呢,文筝对翁杭之的感情越来越深,想要维持这段感情,这是人的本能,可她有孩子,这是她不能长久隐瞒下去的,她必须找机会告诉翁杭之。

    这事儿不能拖!文筝越想越感觉不踏实,就在这两三天,她找个合适的时机跟他谈谈吧,不管结果如何,都是她需要面对的。

    第二天一早,翁杭之已经离开了,他是有洁癖的,一晚上没换衣服他浑身不舒服,得赶紧回家去换才行,否则这一天的心情都会不好。

    文筝这一整天都陪着晴晴,去古巷转转,在公园里走走,还带着可爱的团子一起。

    很久没有这么轻松惬意了,最要紧的是孩子在身边,她感觉踏实。

    这本该是文筝最悠闲快乐的时光,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总有那些人和事会不请自来。

    文筝接到这个陌生电话时,听出了对方的声音,竟然是翁杭之的母亲杭庭玉。

    杭庭玉提出要文筝去见面,地点是在翁杭之父亲那个别墅。说得好听是吃个便饭,但谁都知道这是鸿门宴啊!

    文筝不是傻的,杭庭玉提出要见面,必定是来者不善,可是如果避而不见的话,始终不是解决的办法,该来的迟早要来。但她不放心将晴晴带去,总得找个地方安顿一下晴晴。

    现在距离晚饭时间还早,文筝想来想去,只有麻烦姨奶奶一趟了。

    文筝找了个熟悉的私车司机,去乡下将姨奶奶接来,这样她才能放心去见杭庭玉。

    一个人带孩子确实太费心了,半点马虎不得,离开一会儿都怕孩子一个人在家不安全。

    文筝知道杭庭玉的邀请意味着什么,那不是过去说几句话就走的,兴许耽搁几个小时都有可能,她只有请姨奶奶出马帮忙照顾一下晴晴。

    好在葛家坝村距离这城里并不是很远,在不堵车的情况下,一来一回还是挺迅速的。

    姨奶奶可高兴了,见到晴晴就抱着不松手,这才两天没见孩子,就跟过了两年似的。

    有姨奶奶在,文筝很放心,稍事收拾一下就出门去。

    就是吃个饭,文筝穿得也很随意,跟平常的穿着一样的,橘粉色纯棉体恤,袖口有刺绣花纹,简单清爽又不俗气,配上她俏丽的短发,显得青春朝气,富有灵气的大眼睛根本不用假睫毛的衬托也相当有神。齐膝的牛仔裙露出她匀称健美的小腿,小巧的双脚蹬着一双35码的休闲鞋,精致的脚趾头就像是白葡萄那么可爱……

    太过华丽的衣服和高跟鞋,那都不是文筝所爱,她就喜欢自然简单的打扮,穿着舒适就行,至于是否为名牌,她也不在意,料子质地好就行。

    可是,这到了翁家之后,有的人就看不起文筝的穿着了。

    翁锦良在厨房,杭庭玉亲自来开的门,将文筝迎进去。嘴上虽然勉强客套了一下,但杭庭玉看文筝那眼神分明是轻蔑的。

    文筝礼貌地打招呼,被杭庭玉带着去了花园,那里还有一桌子的人在打麻将。

    文筝见状,不由得一愣……怎么还有其他人在?

    杭庭玉早就准备好怎么说了,一指前边说:“那四个都是我们家的亲戚,过去给你介绍一下。”

    文筝不知杭庭玉到底意欲为何,只好耐着性子跟上。

    一桌麻将四个女人,年纪大约是在三十到五十不等,一个个都是珠光宝气的阔太太,见着文筝这么素净的人,她们全都停下来,像看怪物似的看着文筝。

    其中一个眉上有痣的女人是杭庭玉的三妹,翁杭之的三姨妈。

    “大姐,这个就是杭之的女朋友吗?”

    另外一个穿黑裙子的女人稍微年轻一点,是杭庭玉四弟的老婆,一手摸着麻将一边阴阳怪气地说:“杭之最近在胡闹什么,随随便便找个女朋友,太不符合他的身份了。”

    闻言,一个夹着烟的女人却说:“你们别挤兑人家了,好歹也是第一次见到,给点面子呗,有什么不满的,跟杭之说去。”

    这女人是翁杭之的二舅妈,说话听似是在帮文筝,实际上也是看不起她的。

    最后一个看上去最年轻的女人,她只是冷冷地瞅瞅文筝,很不耐烦地说:“来了就随便坐呗,我们还要再打两盘呢。”

    “……”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里现在一共是五个女人……

    文筝的脸色已经凝固,她总算知道杭庭玉为什么会叫上自家亲戚来了,原来就是为了给她难堪!

    杭庭玉真是够花心思的,知道从儿子那边下手没指望,只能把文筝叫过来,奚落她,刺激她,羞辱她,让她知道这个家里的人不欢迎她,让她知难而退。

    可文筝难道就是玻璃心么?难道就此打退堂鼓了么?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题外话:

    下一章还在写,亲们睡得早的就明天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