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64许笙番外:我爱的那个人(求首订)

灼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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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遇到他那年,十六岁。

    他长的很帅气,是一种偏向运动型的俊美。微微一笑,很是动人心魄,是个小白脸的存在。但谈起打架的话,我的小弟中竟然没有一个胜的过他。于是这厮就心安理得地挑战我这“霸南之虎许笙”的威名,还公然在我小弟脸上踩鞋印。

    这样嚣张的行径使得我勃然大怒,沈欢拉住我,她皱眉,有些担忧,“你再打架,可要被劝退学了。”

    怯,不过是我刚认识的朋友,还来劝我?

    我耸耸肩,嬉皮笑脸地回答,“怕什么,等老子揍完那混蛋再说。”母亲好赌,父亲惧内,这样糟糕的家庭我还有什么好怕的?早就养成了我无法无天的坏性子。

    她却不依不挠,规劝我别去。我不受其烦,险些说出“你一妇道人家,懂什么!”这样的话。最后我忍无可忍,也不率小弟,直接一人前去会会那混蛋雠。

    对的,那家伙在我心中——至少在那时候,是个混蛋。

    却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人,害的我此生错乱。

    而且是整整一辈子。

    ·

    “你就是‘霸南之虎’?“那穿着黑衣服的少年疑惑地瞅着我,摇了摇头,叹气,“不像啊,竟然是个女人!”

    我气的浑身发颤,厉声道,“姑奶奶就是!女人怎么了,你歧视啊?”

    我本是反击回去,却没想到这厮还真点了点头,认真地道,“我歧视啊。”我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现在就把他那张漂亮的脸揍烂。

    然而这毕竟是在大街上,他把我约到这里,估计就是想让我不好下手。但我许笙何等聪明,脑子一转,便立刻拉住了他,惨凄凄地放声大哭,“你怎么能找那个女人?我、我都怀了你的孩子了!”

    说完我挺了挺略为平坦的肚子,又抹了抹泪,大声嚎哭,直到吸引了一大群人前来围观。我见事情已成,奸笑了几声,又上前狠狠地揍了他的下巴几下,哽咽着说,“你这样对我,是要遭报应的!”

    说实在的,看起来还真像是那么一回事儿。

    紧接着一溜烟的跑了,只留下目瞪口呆的他。

    活该,谁让你歧视女人的!我在心里暗暗地呸了他一口,真是瞎了那副好相貌!

    这当是我最快活的一天。

    ·

    “大姐,那人又来找你了!”在我悠闲地啃着苹果的时候,小弟慌张来报。

    我拿着签字剔剔牙,白了他一眼,很是不满地别人打扰我吃东西,“慌什么,临危不乱懂不懂?”觉得小弟这样子有点煞威风,我就低下头去专心地啃苹果,再也不理会旁人。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双熟悉的黑色跑鞋出现在我的眼睛里。

    第一反应,挠挠头,想想。

    第二反应,想不到算了,继续吃。

    第三反应——老子被揍了!

    我暴跳如雷,瞪着眼前的人:“我是谁你知道吗?”

    他眯了眯眸,“你是谁小爷为何要知道?”

    我不回答,直接拿着苹果砸了过去,正中他额头。只听得“碰”的一声,那苹果便四分五裂了。

    “因为老子要揍你!”我呲牙咧嘴,补充了句,“第二次!”

    ·

    我这个人吧,什么都行,就是脑子不大好使。

    就像现在我很不明白,这个被我揍了两次的男人为什么还要来找我。鉴于之前的经历,我很果断地再给了他几拳。之后的每天,这混蛋都死皮赖脸地过来挨揍。

    小弟说这是受虐症,很无聊。其实接受每天揍他的那个人,对,就是我,更无聊。

    生活中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人还真是蛮惊奇的。他明明有张好面孔,却不惜挨我揍,我逐渐觉得不忍,于是我改踹他屁股。他总是笑眯眯的,像是很快乐的样子,就这么陪了我一个学期。

    沈欢听说了这种状况,担忧地说,“快赶他走,否则……后果难料啊!”

    我笑她妇人之见,严肃地说,有个人每天让我练拳,这不是提高我霸南之虎的威力吗?她一言不发,紧紧地盯着我。

    我说,你又没见到他,怎么知道他危险啊?这时候的沈欢还年轻,负气,也不肯再管我了。

    我无人监管,逐渐落入了他的手中。

    ……

    明白自己喜欢上他,是十七岁的事情。

    十七岁,本就是青春恋爱的时期。这么一个人呆在身旁,他任由你揍,但他却比你会打人,这样的温柔让人无法拒绝。

    我毫无顾虑地喜欢上了他,而这个混蛋的回应是:“既然你喜欢了我这么久,虽然很凶,还很丑,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吧。”

    勉为其难……

    我一个忍不住揍了他,看着他委屈地看着我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

    ·

    恋爱该做的事是什么?无非是吃饭,逛街,看电影,和

    男友撒撒娇之类的事情。

    然而我并非常人,直接拉了他去练武。说是练武,还不如是打架。看着一群又一群的人在我面前趴下,我感到畅快淋漓。

    我是霸南之虎,可是个威风凛凛的大姐大!

    意气风发的时候,我会转过头看身边男人的脸。

    他是与我并肩的人,那张脸上毫无惊慌。我以为那是包容,实际上不是。

    也许在那一刻,他就开始厌倦了我,所以自此之后,了无音讯。

    我寻他,哭哑了嗓子,他怎么会抛弃我呢?他是与我并肩作战的人啊!

    然而他一闪身,入了茫茫人海,便寻不到一丝踪迹。

    小弟说,他之前知道我是女的,来找我,不过是尝尝鲜,换个口味。

    刹那我的心尖儿很疼。

    也许是今晚的辣子鸡太够味儿了。

    ·

    知道他真正的身份,是在报纸上。

    他和一美艳女郎的亲密照被刊登在上面,标题写的是“赵家公子夜间私会”,我看不下去,揉碎了报纸,脸色不大好看。

    现在我二十,寻了他三年。这三年本该是我青春正好的时期,我却为他伤心了三年。

    而且还敢给老娘戴绿帽子!不想活了!

    内心的愤怒几乎将我吞噬,然而转身看见沈欢那担忧的神色,我咽下了这口气。我不再那么年轻了,意气用事只会害了自己,我想,算了吧,就当自己瞎了眼,别再见他了。

    前二十年我未曾求过谁,但我现在对天祈祷:希望我能与他再不相见,守护好身边的人。

    日久见人心,身旁的沈欢,才是我最好的朋友。

    ·

    所谓事发突然。

    我和他相处一年,只唤他十二。这是个很有江湖味道的名字,我欣然接受,他再怎么挣扎也不能逃脱这个名字。

    我以为他会在我手心里,就像孙悟空斗不过如来佛。

    然而这算什么?

    我找了整整三年的人,正悠然地坐在雕花木椅上,眉目不偏不倚,恰好是我心间最爱的模样。

    他是来和沈欢相亲的……

    我闷声一口灌下了沈和熙倒的酒,眼角干涩,笑着对沈欢说,“来,干了!”

    事实证明,我霸南之虎一向倒霉的很,连借酒消愁都会误中chunyao……

    他将我抱在怀中,那怀抱有着该死的温暖。我哭叫着,理不清自己在说什么,隐隐约约听到自己低声喃喃,我爱你啊,十二。

    爱的发狂,够卑贱。

    他抱着我,一路奔走,有泪水滴落在我的脸庞上。许是半路上有什么问题,他耽搁了会儿,将我放在一旁。

    就是这么致命的一会儿,我被一群流氓拖进角落,受了天大的侮辱。

    听着这些男人的调笑声,还有在自己身上游走的手,我不止一次的想到去死。

    于是我在二江大桥上,纵身一跃,满心轻松。

    风吹过啊,云儿飘。

    死对我来说也许是另一种重生,至少在那一刻,所有该放下的都放下了。

    欢欢……好好活着吧,我挂念着的除了你和许幼,也就应该没其他了。

    只是,临死的时候——

    为什么还会记起十二的脸呢……这是为什么?

    我微笑着将手放置在左心上,再也没了其他的言语。因为什么都抵不过这几个字——

    我爱你。

    哦,这个对象的名字叫做赵默。赵家的赵,沉默的默。

    赵默。

    如果下一世还能遇见你……哪怕靠近你荆棘丛生,我也想,大胆而放肆地拥抱你。

    你愿意吗?

    可惜……我听不到了。

    ---题外话---我爱的那个人,是埋葬在二江大桥下永不熄灭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