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怀胎鸭2

三无斋主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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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下午间,店里的客人渐渐少了些。四郎拿着毛笔写一会儿字,就觉得累,而后便自己搬一个小凳子坐在店门口,脚边放了盆还带着雨水的豌豆嫩荚。门外是一帘子雨幕。有些雨丝飘到了屋檐下,把青石板的台阶都润湿了。

    这时节用嫩豌豆炒腊肉粒,拿小勺子挖着吃,咸淡适中,风味别致,是极下饭的一道家常菜。鲜嫩的豌豆苗也是当季的时蔬,用来做汤,拌馅以及荤素炒,味道尤好。或者加些酱油,白糖,辣椒油拌食,也十分可口。四郎每次做酸辣粉,都最爱放一大把豌豆苗下去烫了吃,增添鲜味的同时还有清热去火的作用。

    正在剥豌豆,外面忽然扑簌簌想起树叶摩擦的声音。四郎抬头一看,见半空中掉下来一只嫩黄色的团状物。

    有味斋门口枝繁叶茂的大李树上有个李大做的木头小窝,那里面最近新搬来的两只躲雨云雀,唱歌特别好听,。若是早上在他们的叫声中醒过来,那一天都会有好心情。

    虽然不住高屋广厦,家里也没有斥巨资养着一个戏班子,可四郎却颇会自得其乐,便把这两只云雀当做是自己家养的这一对儿乐师夫妇。

    两只云雀呢,也都十分配合,每次吃完四郎手里的小黄米,总会千回百转的给主人家唱一段才肯飞走。而且,自从夫妇两个有了小宝宝之后,歌声也变得更加富有元气起来,叫人听了打心眼里高兴。

    四郎对两位天才乐师特别满意,已经自顾自把小云雀们当成自家未来的戏班子成员了。四郎对自己人还是非常照顾的,因此,一见刚出壳的小云雀掉了下来,便赶忙一挥袖子,手中的竹剑激射而出,一下子托住了那只孱弱的幼鸟,然后嗖的一声飞转回来。

    刚把湿漉漉的小云雀攥在手心,两只大云雀就衔着虫子,在细雨中轻盈地落到大李树干上。

    这回他们没有先喂嗷嗷待哺的养子,而是四处寻找自己新出壳的亲子,在树屋里找了一圈没找见,就发出了急促的叫声。

    这些大自然里的优雅乐师就连悲痛和发火,都动听的仿佛一首诗。

    “喀咕-喀咕”

    四郎侧耳倾听,发现云雀着急的叫声中又夹杂一两声粗噶的鸟鸣。

    是杜鹃又来借窝孵蛋了吧?

    四郎眯着眼睛抬头看去。

    不过其然,他看见那只雄云雀飞着追咬一只暗灰色,胸腹长了些黑褐色横斑的杜鹃。

    杜鹃鸟不大,看着也就才出身十几日的样子,但是体型上已经和他的养父一般大了。不过,到底年岁小,杜鹃鸟的翅膀还有些不听使唤,一边飞一边发出喀咕-喀咕的叫声,听上去像是在求饶。

    可两只失去孩子的大云雀压根不理会他,左右夹攻之下,将其啄得鲜血直流,最后啪一声摔到树下,成了一团血糊糊。

    “觉得这两只云雀残忍吗?”陆天机从雅间里走出来,站到四郎身边,和他一起朝外看。“不依不饶,非要杀死自己的养子。”

    长的像个滥好人的四郎却大力摇头,用非常理所当然的口吻说道:“不,这种事和残忍没有关系吧?云雀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生存下去。杜鹃这种鸟自己不做窝,也不会孵雏,而是把自己的卵偷偷产在别人家的窝里,让其他鸟儿代为孵化和养育。更可恶的是,小杜鹃出身之后,就会依循本能,用头和屁股把养母的亲生子女一个个拱出巢外摔死,最后只剩下它这个‘独生子’,独享养父母的所有资源。所以,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活着长大,我家的乐师夫妇必须赶走这只小杜鹃。若是它不肯走,反而要想要雀占鸠巢,养父母便只有彻底杀死他吧。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陆爹点点头。

    虽然没有挑明,可两个人互相都明白了对方在说什么——毁灭神族就相当于将后代产在别的鸟窝里的杜鹃鸟,他的后裔就相当于那只小杜鹃。陆爹担心四郎会对妖族离去人族独占此界有什么想法,四郎便很明确的表示妖族是养子,说起来已经占了很大便宜,被撵出去独自生活也是说得通。

    随着两人的对话,雨点忽然大了起来,又细又密的在天地间交织成一幕雨帘。两只大云雀停在门外的李树上,没有半点胜利的喜悦,反而越发凄惶的啼叫。那只嫩黄色的云雀雏鸟趴在竹剑上,也跟着发出有气无力的叫声,似乎在呼唤自己的父母。

    听着鸟叫沉默一阵,陆天机忽然说:“今日我就要动身去鱼腹浦了,现在是来和你道别的。我走之后,还让你崔师兄继续留在小盘山。让他就近监视临济宗的动静是一点,再者,玄微出生时我给他算过,原是命里还该有一劫。那劫数是个桃花劫,恐怕就该在今年,你虽然是师弟,也多看顾着他些。对了,为了让你们师兄弟能互相照应,我昨日已经让玄微搬来有味斋了。”

    “楼上的房间都还空着。师兄身边带的人也不多,尽住得。”师兄能过来住是好事,可是一听老爹要走,四郎来不及高兴,赶忙把竹剑放到旁边,一把扯住陆天机的衣袖,焦急地问他:“去鱼腹浦?是要破八卦阵吗?我也一起去1”

    不知道什么缘由,四郎就是觉得这次不能让陆爹走,有种一别成永诀的不详预感。

    若不是因为年纪太大,他几乎想要像隔壁家不到两岁的鼻涕奶娃一样,抱住老爹的大腿,坠在他脚上,不许他外出上工。可惜四郎已经不是两岁的孩子了,陆爹也不是隔壁打铁的王大哥。

    陆天机被儿子一把坠住袖子,也不生气,只笑道:“都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和师父撒娇?再说了,你机关算数也不好,跟去那里做什么?”

    四郎此时顾不得面子,只死死攥着陆爹的衣袖,说道:“多个人多份力量,我机关算数虽然不好,但是我有力气,嗯,会望气,对了,我还会做饭……”四郎绞尽脑汁想自己的优势。最后灵光一闪,忽然记起自己还有一个传说中的先天神器,就将在自己丹田里玩狐珠玩的正欢的混沌钟一把抓了出来,塞到陆天机手里。

    混沌钟性情霸道,仗着自己出身高贵,成天一副谁都看不上眼的模样,天天在四郎丹田里和狐珠玩虐恋情深。今日刚翻身扣住狐珠,吓得人家唧唧直叫,就忽然被主人抓出来强行送人,顿时就不干了,要造反。可还没等他飞起来呢,定神一看,就看见那位至高无上的大人居高临下地对他微微一笑,混沌钟顿时吓懵了,再不敢乱动,乖乖躺回了陆爹手心里。

    感觉到儿子单纯而真挚的依恋和不舍,陆爹的心纵然是千年寒冰铸就的,此时也被自家蠢儿子萌化了。有那么一刻,陆天机几乎想要放弃计划,一直陪在儿子身边,可是动摇只有一瞬,陆天机最终还是硬下心肠。

    他轻轻挣脱儿子的手,不太熟练地劝哄道:“好了好了,不要撒娇。你大师兄陷在阵中,我必须去救他。再说……我和皇甫和女娲,都还有一笔旧账要算。混沌钟是山河社稷图的克星,你一片孝心,我便收下了。再有,你昨日不也闭着眼睛帮师父破阵了吗?其实已经帮上大忙了。四郎在安全的地方待着,好好吃饭,不要生病,每天都认真修炼,我就放心了。跟在我身边,反而叫人分心。”陆爹的语气沉着自信,叫人听着不由自主愿意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

    四郎一听,也觉得是这么一回事儿,他历来不会做自不量力的事情,此时便只能不情不愿地松开了爪子。因为刚才抓的太过用力,爪子都通红一片。

    联想到那天迎着落日而去的苦行僧,再回忆起上午间自己听到的消息,四郎用红彤彤的爪子摸了摸下巴,依旧止不住地担心自己老爹好汉难敌四手,被几个不要脸的圣人群殴。

    陆爹话音刚落,他赶忙道:“听说女娲也插手此事,与西边两位一起,师父要不要也找些帮手?”

    陆天机目光柔软如春水,他定定的注视着儿子,忽然笑了起来:“这个倒很不必担心。天道对圣人有限制,他们是不能直接插手凡人之间的事务,若是非要亲自出手,力量上就会受到压制。正是因着这一点,几位圣人才会扶持自己在人间的代言人。这次也一样,尽管女娲动用手里的先天神器——山河社稷图,将你大师兄困在阵中。可是你也看到了,人间界根本承受不住先天神器的威力,山河社稷图一出,凡间各处都有地动。如今南边一直下雨,却是因为女娲取回了补天石,想要以此为要挟,图谋继续留下来,做人族的母神。

    四郎有些纳闷,问道:“毁灭神族依稀的势力不是都被天道勒令离开此界了吗?巫族妖族纷纷妥协,该走的走,走不出去的也顺从了天道的安排。至于几位洪荒圣人,前几日小麒麟还派青鸟给我传话,说会跟他师尊还有两位师伯一起离开此界。既然三清已经和妖族一样,打算收拾铺盖滚蛋了。怎么女娲和西边两位就这样大胆子,居然敢和此间天道对着干?”

    小麒麟是唯二的两只先天神兽,饕餮并没有忘记它,早就派人去昆仑山问过了。小麒麟从小在昆仑长大,元始真心疼爱他,便一口回绝了饕餮,说是麒麟必须跟着自己一起。

    因为被元始扣住,不能和妖族一道走,最主要的是不能找小弟四郎玩,小麒麟在昆仑山大闹了一场。没过几日,四郎就收到一封来自昆仑的信,打开一看,原来是小麒麟来信要东西吃,说是好容易求得自家师父同意,破碎虚空到了外面之后,他就可以随意地找四郎玩。因此,特意来信嘱托四郎,多给他带一些他喜欢的糕饼果子吃。

    “麒麟真这样说?哎,这糊涂蛋以为破碎虚空,离开此界之后的生活会很容易吗?外面的世界大概和此界洪荒时期差不多。当年的洪荒战场,弱肉强食,是唯有强者才有资格存活的地方。虽然在这个世界里,圣人几乎是无敌的,享有崇高的地位,可到了外面的世界就不一定了。那里充斥着未知的风险,甚至就算是圣人,也不得不再经历一个由弱变强的过程。至于女娲和伏羲两个,当年为了摆脱弱者的身份,为了成圣,不惜背叛母族,攫取母族的气运。作为他两个识相的回报,天道赠与女娲一个无上的功德。此后,女娲便因造人有功而成圣,一下子跻身此界顶端强者之列。只是,天道无情而至公,每个人都必须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三清当年以力证道,所以有底气离开此界独自生活,而女娲却走了捷径,以功德成圣,本身实力并不如何强悍。先不说她兄妹在破碎虚空之时会不会被时空乱流撕碎,就算成功离开,在外面那个强者林立的世界,兄妹两个也根本是无法立足。尤其是伏羲,他在人界地位尊崇,天庭上玉帝昊天都要看他的脸色行事。可是若离开这个世界,却什么也不是,反而要依附着女娲生活,因此,兄妹两自然不会愿意离开。”

    所谓的女娲造人,不过是天道借女娲的手,白送他一个功德。目的是为了回报她将妖族气运偷来施与人族的功劳,从而让她成为人族之母,让伏羲带领着尚显幼小的人族前进。

    想到这里,四郎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为何世界各民族各国家都流传着神仙造人的传说,但是诸神黄昏后,人类进入科技文明时代,大部分人却又开始宣称人类是自然进化而来,并不是神造的?由猴子变人云云,说得有理有据。

    或许两种说法都没有错,只是同一个真相有两种表现形式而已。人族的确是由神孕育而成的,或者称呼其为绝对意志,或者自然,或者客观规则,或者天道。

    天道借他的不同奴仆之手,孕育了人类众生,并且看护着人族成长。

    四郎点点头:“其实也可以理解,这么说,女娲和伏羲可算是被天道算计了。本来自认为是天道的宠儿,如今才忽然知道自己也成了被舍弃的那一个。他们心有怨愤也是自然,大概谁都不能甘心退让送死吧。”

    陆爹道:“从前在幻境,你和我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不是很讨厌女娲和伏羲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两个欺负过你呢。如今怎么又替他们说话了?”

    【没欺负过我,但是欺负过我家大狗!】

    四郎回道:“是啊,我是人族和狐族的混血,站在我的立场上,难道不该厌恶女娲吗?要是喜欢这两兄妹才是怪事。况且他们两个做事本来就不甚地道。以前的事暂且不说,如今女娲和伏羲不是被尊为人类的始祖吗?既然不肯离开,就该自己去找天道理论或者求情,怎么反与一直很尊敬她兄妹的人族对着干,甚至不惜引起天灾?”

    陆天机冷笑道:“光明正大的与天道正面交锋?也只有你才会有这样天真的想法。女娲和伏羲可不像你这般傻。圣人无情,视万民为刍狗。人类虽然敬拜女娲,可是女娲伏羲兄妹当年可以为了自己的功德出卖母族,如今为了活下去,又怎么甘心退让牺牲?在圣人眼里,凡人都是祭祀的刍狗一样,若是有一天,这刍狗忽然比创造它的人地位还要高,主人的生存空间反被原先视若蝼蚁之物侵占,这主人想必也是不服气的。女娲和伏羲能在洪荒战场上笑到最后,自然都极聪明有机心,也知道不能违逆天道的意思,一直极力和天道保持统一战线。奈何这一次天道翻脸无情,他们也唯有用与人族同归于尽的方式来威胁。所以,开春以来,各地才会屡发天灾。

    四郎正在专注与用内力把木剑上的云雀雏鸟烘干,头也不抬地说:“女娲也好,巫妖二族也好,人族也好,都有自己的立场,在生存面前,并没有对错之分。就像那只小杜鹃,他被自己不负责任的母亲放在别的鸟窝里,出生没几天体型就比自己养父母还大,如果不杀死养父母的子女,独占食物,就会饿死。若是自己离开去别处谋生,相信云雀也不至于找他麻烦。可是偷偷杀死养父母的亲子,的确有些过分了吧?既然做了这种事,纵然被人家父母杀死也是活该吧。”

    说着,四郎就撮起嘴唇打了个呼哨,两只云雀猛然间飞了下来,落在木剑上,喳喳直叫,欢喜的简直有些破音了。然后鸟爸爸和鸟妈妈就衔着那只毛茸茸的小雏鸟飞回了窝里。

    陆天机最后看了看自己不知世道险恶的傻儿子,一狠心,趁儿子专心地看着云雀一家的时候。也不再告别,就那么衣衫飘飘地走入了雨帘中。

    四郎眼睁睁的瞪着陆爹看似潇洒落拓的背影,他的心不知何故紧缩称一团。忽然间,四郎忍不住轻轻喊了一声:“爹。”声音很小,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听不真切。

    雨点落在陆天机身上,衣服却半点都没有湿。可是,在雨中闲庭信步的陆天机蓦地脚下微微一顿,雨点打在了他的身上,冰凉的雨将他青色的布衫变成了深蓝色。陆天机旋即加快步伐,三两步就消失在了雨幕之中。

    料峭春风吹酒醒,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雨中的青山像是笼罩在一层薄纱里,空气中泛出一股潮润的泥土味。繁茂的高树上传出的一两声婉转鸟鸣,让这水墨青山更显寂静空灵。

    随着陆天机的离去,有味斋再一次沉默下来。一阵凉风吹过,四郎觉得自己也和冒雨赶路的渣爹一样,好像被一盆冰水缓缓浸透,心里又空又冷。

    “爹。”对着空无一人的茫茫天地,四郎又喊了一声。

    回答他的只有越来越大的雨声。

    不论多么强大的人,都有力所不能及的遗憾事。四郎茫然无措的低下头,继续剥着嫩豌豆角,一滴雨水啪的一声打在了嫩绿的豌豆上。

    殿下像个幽灵般,无声无息的出现在四郎的小板凳后面,静静看了他半晌,就抽了一个小板凳,坐在门槛处。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殿下做了一件平素绝对不会做的事情——陪着四郎剥豌豆。

    【别难过。我还在你身边。】有些话不用说出口,相爱的人自有默契在胸中。

    过了一会儿,雨点越发的大,噼噼啪啪的打在地上,风也凶猛起来,吹得雨丝直往屋檐下面飘。

    “跟我回屋里去吧,这里冷。”说着,殿下把自己的披风接下来,披在了四郎的身上。

    残留着殿□□温的披风让四郎暖和了一些,再次看了看外面无边无际的雨幕,他微微叹口气,端起一盆子豌豆,被殿下牵着回暖烘烘的厨房去了。

    ***

    第二日依旧是滂沱大雨。

    四郎在厨房里做豌豆浇头。殿下坐在靠窗的炕几上面看竹简,不时把鱼腹浦战场上的情况念给四郎听。

    陆爹脚程快,昨日就已经到了鱼腹浦,将群龙无首的陆家军有效地组织起来。与南边有过几次交锋,都是大胜而归。

    四郎一边听殿下那好似大提琴的声音报平安,一边把昨日剥的白豌豆淘洗干净。他今天看不到陆爹,也没有再郁郁寡欢,似乎有种接受现实的认命感。

    将嫩豌豆下锅煮到里外熟透、入口即烂的程度之后,转成微火慢煨。然后四郎就走去了殿下旁边坐下,随意的翻看堆成小山的竹简。

    殿下看他一眼,并不去阻止,反而指了指旁边那一摞没看过的,道:“帮我把那些都理一下吧。”

    “哦。”四郎爽快地答应下来,顺手把书信全都按照轻重缓急,分门别类放好。

    槐大提着一副血水滴答的猪肚和脑花进来,抱怨道:“小主人,你崔师兄也忒急了点。今日这样大的雨,还赶着搬家过来哩。真是一日都等不得。闹得前头大堂里全是泥水。”

    四郎把一沓竹简摞好,随口应道:“没什么,本就是昨日商议好的。师兄要搬到前面楼上二层住一段时间。”

    槐大见殿下没有说什么,便不再吱声,将猪肚和脑花去尽血丝,全放进厨房锅子里吊着的老鸡汤中。煮熟后,就挟起来切做小颗粒,制成馅子待用。

    山猪精帮忙把糯米淘洗干净,上笼蒸熟,粉条也发好。

    四郎帮着把竹简分好,就拿着跟陆爹有关的那一叠,蜷在殿□边一片片仔细看。

    看了一会儿,闻到嫩豌豆和肉汤的香气,觉得肚子饿了。四郎便起身将糯米饭、粉丝、熟豌豆全都盛入碗内,浇厚厚一层肉馅,灌上骨头鲜汤,加少量酱油、醋、油辣子,以及味精、胡椒面、葱花,很快,一碗色泽醒目,麻辣鲜香的豌豆羹就做好了。

    给殿下也盛一碗,两个人对坐着吃。

    “好香好香。这是在吃什么呢?”崔玄微的铁卫,那个叫做老莫的闻着香味,溜达进厨房。

    四郎起身给他盛一碗豌豆羹递过去。老莫也不客气,坐下来就吃。吃完抹抹嘴,言简意赅地传话说,自家主人劳烦再送几道精细好饭食往他们住的客房去。还特地不忘嘱咐一句,宇文公子爱吃鸭菜,请胡老板莫要忘了。

    “放心吧,且忘不了呢。还按这几个月的惯例,做只鸭子送过去,保管是客人没见过的新鲜菜式。”四郎答应下来,扭头见莫大挺自来熟的样子,就问他:“你家的那个,嗯,侄少爷,为什么这样喜欢吃鸭子呢?”

    侍卫老莫的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有些暧昧的低声说:“我们侄少爷复姓宇文。宇文阀被犬戎攻打时,送他去那边做质子。那些犬戎人和宇文阀互相征战多年,结下了血海深仇,如今得了一个宇文家的质子,开始还能以礼相待,等宇文阀被临济宗舍弃,家业衰败之后,便将这已经再无用处的质子送去做了军奴。总之大约吃了不少苦,很受了些非人的待遇。

    后来有一日,我陪着将军夜袭犬戎帐篷,那晚犬戎人正在举行宴会。无意之中就看到昔日的宇文阀四少爷被……被一只雄鸭子扑在屁股上,且以尾作抽叠状。”说到这里,老莫黑黄的脸上露出一点红晕,似乎很不好意思,旋即正色道:“将军一怒之下,杀光了在场的犬戎人,许多参会的犬戎贵族死的时候,孽根都还是硬的。那些犬戎人可真是会糟践人的畜生!据说是因为鸭肉性寒,所以趁其与军奴相交,臊水未出的那一瞬间杀死,吃起来肉质就会特别的鲜美。这种鸭子也因此成为犬戎贵族中风行的一道名菜。不知道是不是在军营中和鸭子结了仇,宇文少爷每年总要吃掉七八百只鸭子。不过,除了这点古怪爱好持外,侄少爷为人极好,性情也柔和,我们都很喜欢他。”

    四郎听得目瞪口呆之余,又觉得有些奇怪。这老莫似乎对宇文公子十分喜爱崇拜,可若真是如此,又怎么会将他不堪的过往如奇闻异事般讲给他们几个外人听呢?

    总觉得老莫的言行举止有自相矛盾之处。

    老莫离去之后,殿下放下手中的竹简,皱着眉看了看他的背影,忽然说道:“最近小心些。你那师兄身边的人有点不对劲。看着像是被人下过咒。”

    作者有话要说:注明:本文伪科学,对人类进化史和神话的解释全部都是自己的脑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