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巫术咒语

幽幽弱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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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还是黑面包,那个难吃呀。简直就象吃硬木头,而且面包里确实也有木屑。

    幸好又给了一小杯的葡萄酒,能在噎住的时候用酒冲下去。

    程千寻一边吃一边道:“索性就在这里说吧,下面又臭又湿。让神父和法官大人呆那里,我于心不忍呀!这里多好,空气不错,还不用点油灯和火把。”

    修士听听有道理,谁不想过得舒服呀,于是派人把法官和记录官也喊了上来。

    法官索性就躺在了床上睡了,真不知道他一天可以睡多久。

    那么继续说吧,也不求连贯,只求吸引人。于是她继续开始胡编起来:“昨天那些所谓女巫做的事情,都是低级女巫的小伎俩。什么婴儿油,我才不会做呢!”

    “那你做什么?”记录官也索性不纪录了,否则这样写下去,人都能累死。

    为了吸引他们继续听下去,程千寻发扬了一千零一夜那个为了保住性命的女人,往吸引人地方说:“首先是点石成金。你们的炼金术就是将黄铜变为黄金,但我这个是石头变为黄金,如果修炼成功,点任何东西都能变成黄金。”

    “黄金!”几个人的眼睛顿时金光闪闪,果然还是贪财的。

    “三滴癞蛤蟆尿、五勺蝙蝠粪便、埋在坟墓里至少五十年的年轻女人手指骨。。。”程千寻开始乱七八糟胡说着点石成金的配方,让记录官兴致勃勃地记录下,显然打算以后自己也试试。毕竟是石头能变成金子的法术呀。

    光点石成金就说了大约半个小时,然后故意得意地道:“骑着扫把,我从来不用那东西。我可是品阶很高的女巫呀。一般我都是做飞毯的。要用纯羊毛的波斯地毯,滴上特制的魔药。地毯就会飞起来,药水的配方是,先用春夏秋冬四季的雨水和露水放在一起烧开,里面扔进去一个鸡头、一块至少吊了十年的肉干。。。”

    这药水真的煮出来,最多是个含着多种肉的肉汤。所以这样还不够的。程千寻加了点料:“要画上符咒,贴在地毯头上,坐在地毯上后,滴上魔药后,咬破自己的手指将血滴在符咒上。最后念一句咒语。。。”

    “一定要满怀激情地、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的、这样魔力才能进入到飞毯上。”她还示范地盘腿坐在地上,仿佛就坐在地毯上一般。双手象捧月般的举起,用影视作品里巫婆巫师的故意压低的嗓音低吟着:“菠萝菠萝蜜。。。”

    “会飞的地毯。。。”修士激动地催促着记录官:“记下来了没有。记下来了没有?”

    “好了,好了,我的好神父,都记下来了。菠萝菠萝蜜!”记录官这次不敢偷懒了,全都一个字一个字全都写下来。

    如果不是牵扯到生死存亡的大事,她差点没笑喷出来。

    写完后。记录官觉得写了已经好几页的纸了,好似没有审判必须要的,于是道:“还要问一下。她如何把灵魂出卖给魔鬼的。”

    “哦,这话说来就长了。”程千寻当然要利用那么好的话题,主动交代了起来:“不是普通人就能将灵魂出卖给魔鬼的,也要看魔鬼需要不需要。比如说神父大人的灵魂,如此的纯洁和正直,魔鬼一定非常感兴趣,而那些愚蠢的平民,魔鬼就随便收收算了,就算他们再做坏事,魔鬼也不会多给他们一些财富。和魔鬼缔结联盟,往往要在晚上。。。”

    说呀说呀,又一次的说得口干舌燥,记录官不得不放下手中的笔:“我的好神父,我们还有另外两个巫婆还没有审。”

    “那个女人还关着,明天才放出来。”修士不耐烦地道。

    记录官提醒道:“今天那个老太婆还要去河边神判呢!”

    修士只能叹气:“那么把她押到河边吧。顺便问一下,她到底肯不肯认罪,认罪就明天烧了;不认罪也只能神判了。”

    好象人就象柴火一样,可以随便烧烧。

    “那么今天就到这里吧,希望这个穷老婆子认罪算了。瘦得一把骨头,一定能浮起来。”修士有点气鼓鼓地带着所有人出去了。包括睡在床上的那个法官,硬是将他扶起,要一起去河边看神判。

    当所有人出去,门又被锁上后,程千寻微微地松了口气。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了下来,她坐在了床沿边,肚子又饿了。

    “不,求求你们,上帝啊~”一声声哭嚎声响起,是那老妇的声音。

    程千寻从床沿边站了起来,走到了窗口,从木板中间的空隙往下看去。

    而已有农民看到了,还有孩子一边跑一边报信:“要淹死女巫了,要淹死女巫了。。。”

    那个老妇终于不光着了,身上套着一件普通农民睡觉时穿的长到脚面的宽大粗布长袍,显然这衣服只是临时遮羞。到了河边,要去除所有“俗物”,俗物当然也包括衣服。然后光着手脚绑起来,塞进笼子扔进河。到时绑的时候,身上任何地方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怪不的那些农民一听到有女巫要淹了,赶紧地扔下手中的活,出来看热闹了。

    老妇手脚、脸上的伤口已经结疤,血迹已干、清晰可见。她哭着,光着个脚,一瘸一拐地往河边走去。老妇不可能逃跑,她的身体经过三番五次的折腾早就虚弱异常,披头散发、满脸血污的脸,显得如此的可怕,哪怕再哭,也让人相信她是个女巫。

    胖修士、记录官、刽子手,加起来又七八个,还有个弯腰驼背需要有人扶的老朽法官。

    等到这一干人走远了,程千寻暗暗为这个老妇感到遗憾,也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庆幸。半支蜡烛烧完,不淹死,也会被烧死。如果篮子有幸沉下去。而人也没淹死,才可能有幸逃过一劫。可受到的耻辱足以让人痛不欲生,余生都无法忘怀。

    抬起头,看看已经是中午了。她试着用手拉了拉窗上的木板,钉得还真是牢。

    那么门试试,她走到门口。门是外面有锁。想出去只能靠蛮力撞开了,可教堂里还有人,就算她逃出教堂,那些愚昧、已没有任何道德观念的农民一定会为了五十个铜币去追捕她。

    在这个教堂还有大约十多个修士,以及七八个专门审讯巫婆的刽子手。他们都能用剑,押着巫婆的时候。每个人都带着剑,就象雇佣兵或者打手。

    既然逃不了。就睡觉。肚子又饿了,也不指望他们送午饭来,有很多农民一天也只吃两顿。睡觉能养精神,还能闭着眼睛想想接下来再编造一些什么“忏悔”的话来。睡着了还不觉得饿,一举多得。

    这床被那个法官睡过后越发难闻了,一辈子最多洗三次。。。噢。那个老妇看来今天终于要泡干净了。

    迷迷糊糊睡着,舒服不如躺着,总比跪在地窖密室女人强。躺着等着开饭,简直是老爷的待遇呀。而那个女人还要饿到明天晚上才会放出来,到时人都可以傻掉了。

    过了大约二个小时,太阳西斜、天色有点暗沉时,那些人才回来;而此时老妇已经不在了。还能怎么样?当然是淹死后,尸体立即烧了,防止女巫再复活。

    过了会儿,门打开了,一盘食物放在了地上,随后门又被关上。

    她赶紧地起来,肚子早就饿扁了。看着盘子里的东西,简直都要叹气了,一块黑面包,黑面包、黑面包。。。但显然对她今天的表现很满意,黄油、肉之外还有一个煮熟的土豆。

    她赶紧地土豆沾着黄油吃了,肉和黑面包慢慢地啃。不光是面包不怎么样,肉都很难吃。想想可以挂几十年的肉干,吃的时候放在河里浸二三天后刮去表面的氧化物烧出来的,不用尝,想想就知道味道是什么样的。有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腐尸味道,肉嚼在嘴里的感觉,就象在嚼豆腐渣,一嘴的碎屑,根本没有肉的香味。

    肉还不如面包,先将肉消灭后,再躺在床上慢慢地啃面包。必须全部吃下去,否则肚子很快地又会饿了。

    这些人还真是勤快,天刚亮又来了。

    程千寻只能用各国神话传说大杂烩,套上这个教派的外衣,继续忽悠。

    说到中午时,记录官首先不耐烦了:“可以宣判了吗?”

    他拍着桌面厚厚一叠的羊皮纸:“这些足够十个女巫用的了!难道我还要写下去吗?”

    还没等修士回复,那个在床上张着嘴打呼噜的法官象诈尸一般的坐了起来,在胸口画十字:“我以上帝名义。。。”

    “慢着,慢着,我还有很多没有忏悔呢!”程千寻急了,一旦被宣判,就是等死了,她赶紧地道:“点石成金其实不算最厉害的,最厉害的是长生不老药丸。将各种需要的药材放在丹炉里,烧制整整七七四十九天后,如果药丸不裂就是炼成了,服用下去延年益寿。如果是九九八十一天炼成的,那么吃了之后,永远年轻、永生不死!”

    看着这些教会的人都瞪起了眼睛,就连一直迷糊的法官也不睡了,支撑着老迈的身体,手指着用激动而颤抖的声音问:“真,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程千寻很有自信的样子道:“我活了那么久,你看我的样子老吗?就是炼丹比较麻烦,如果你想要,哦,当然是掌握有真实的罪证,我可以炼制出来。”

    “炼,炼。。。咳咳咳。。。”看上去就即将入土的法官激动地剧烈咳嗽起来。

    “好了,你这个女巫!”记录官可不想再写下去了,这两天他写的东西大约都可以出一本书了:“快点宣判她是女巫,明天先吊死后烧死,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