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美人在怀

九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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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仲文用力咳了两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句话,太挑战他的智商了,要如何用官腔来避重就轻呢?

    “抱歉,我们家不收留人。”兰仲文斟酌片刻,只有这句话最适合了。

    九九闻言立刻把安全戴扣上,身子抵在车门上,挡住了她身后的门把,笑容明净无害,“别那么无情嘛,咱们好歹是一家人嘛。”

    姻缘绳没了就没了吧,没必要难过,大不了以后恩爱了,再去上海求两条,反正她的也断过了。

    “谁和你是一家人?”声音已是寒极。

    “讨厌,婚都订了,还耍赖。”九九眼神暧昧,还把无名指伸到他眼前,黑暗中,钻戒璀璨,“你看,这就是你当初给我的订婚钻戒呢,是不是很闪?”

    兰仲文淡淡瞥去一眼,无名指上的光芒仿佛是活的,闪痛了他的眼睛,要不是夜色遮住了他的神情,他当真要露出破绽了。

    “你之前说,你不喜欢短发,高挑,大眼睛,五月出生,喜欢穿五四服,还有带着银镯。所以我决定把头发留长,以后不穿高跟鞋和五四服了,眼睛嘛,我以后每次看见你就眯着眼好了,至于银镯,我也没带了,珍藏起来了,然后还有五月出生的……”

    九九唔了一声,抬头问他,“宝贝儿,要不我叫个大师把我的生辰八字改改,你喜欢哪个月?我改你喜欢的。”

    节操呢?

    兰仲文满头黑线,想问问她的节操哪里去了。

    “对了,既然说到这个问题了,我们就来谈谈我的缺点吧,宝贝儿,我身上还有哪些你不喜欢的?我一次改了,听说男人都喜欢胸大的,要不我也去隆……”

    九九话还没说完,兰仲文已经猛踩油门,车像离弦的箭冲进夜色里,九九还在掰手指头,被突如其来的冲击力吓了一跳,撞进椅垫深处,适时消了音。

    她嘴角一翘,计划成功。

    就知道他受不了她毫无节操的叨念,她萧九九要是真的改了,那还是兰仲文喜欢的萧九九吗?她早看出来了,兰仲文所说的讨厌的女孩,就是喜欢的女孩,不过是口是心非而已。

    她离开六年,可是访谈中,他讨厌的女孩跟自己的外形一字不差,证明这么多年,她在他心里的形象已经深根固蒂了,没有一刻搁浅过。

    他讨厌的女孩,每一个形容,每一个细节,拼凑起来就是她萧九九啊,讨厌她,那是因为她离开了,要是她回来了,他肯定喜欢得不得了。

    “我送你到你住的地方,地址?”他的面容冷凝,已生出些许不快来。

    隆胸,她还真说得出口,那隆了的能自然吗?小点就小点呗,他又不介意。

    “不要!”九九拉住安全带,“我不回去,我要去你家。”

    兰仲文没扭头,拒绝看她可怜巴巴的眼睛,盯着前方,眼珠淡漠,“二选一,报地址,不然就下车。”

    “下车!”九九心里堵着一口气,妈蛋的她都没节操了这小子还不给点面子,不去拉倒。

    此时车已经开上高速了,除了川流不息的车流外,两旁空无一人。

    “行,满足你。”兰仲文把车停好,一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

    像极了九九第一次到尖子班的时候,他对她的冷漠。

    九九拧着小脸,泪意慢慢侵染她的眼眶,兰仲文,你够狠。

    她解开安全带,手握在门把上,用力拧开。

    咦——

    车门怎么被锁死了?

    她疑惑扭头,黑暗的轿车内,兰仲文的侧脸绷得紧紧的,微叹口气,踩住油门,“安全带带好了。”

    九九噘着嘴,声音闷闷地,“兰花儿。”

    他下意识回头,又暗恼自己的心软,这样下去,他很快就沦为妻奴了。

    “你很讨厌我吗?”她的声音很低,很沉,没有一丝波动。

    狭小的空间里,兰仲文甚至可以闻到她发上的蔷薇香。

    他想,她换洗发水了。

    嘴角的笑容有些发苦,六年了,若是可以忘记,也就不必苦苦等待了。

    记得他曾对她说过,成年人说话都是要算数的,他说了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那么这辈子,他都不会移情别恋。

    他的坚定,从不曾被岁月更改。

    不去法国找她,是他不够自信吧,尽管他手头上有九九的下落,可染上毒品那段时光,他就像一条落水狗一样,每天浑浑噩噩,过得不知所云。

    这段回忆,就像少女失去贞洁一样,来自于灵魂深处的屈辱,不敢让自己心爱的人发现。

    睿智如兰仲文,一样害怕九九知道他这段不堪的回忆,过去,他在她心中是那么完美,如果她知道自己吸过毒,她又会怎么想呢?怜悯他?愧疚他?亦或是嫌弃他?

    一个明星吸毒能引起全名公愤,一个路人吸毒能引来所有歧视,那么发现自己爱的人吸过毒,那是怎么样的打击?

    兰仲文生来富贵风光,一辈子,没受过这样的屈辱,他的骄傲不容许他示弱,他这辈子,最痛恨别人对他做两样事,一是欺骗,二是怜悯。

    六年前,他被杜心毓打进毒针,染上毒瘾,躺在昏暗的房子里,最终,等来了九九要跟他分手的消息,一开始,他不信的,可是没多久,他就听到了她出国的消息,他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只知道在他最黑暗的时刻,她消失了。

    他就像是被人扔进一个万丈深渊里,一直坠一直坠,没有尽头,看不见任何希望,也抓不住任何救命的东西,就那样在漫无尽头的岁月中放纵自己堕落着。

    什么原因,他不知道,只觉得心被人活生生从体内剥离出来,鲜血淋漓,痛得他哭不出声音,那种五脏六腑都痛的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无法体会的,好像脑中有一根叫萧九九的弦,那弦一动,他就全身都痛,可是哭不出声音,压抑得自己精神恍惚。

    有段时间,他不止吸毒,还天天喝得烂醉,酒驾追尾轿车进了警署,安岑给了他两个耳光,怒骂他要什么女人没有?何必要为萧九九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作践自己,他没有理她,继续天天喝酒,喝到胃出血,安岑跪在地上求他,放下了所有尊严,把头嗑得全是血,求他清醒过来。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条落水狗。

    所以除了恨她,他找不到任何可以振作起来的理由,恨意,就像是他生命中最后一棵救命稻草,他必须紧紧抓住,否则,他就会被生命所吞噬。

    后来,他靠着自己的意志力掰断了手中的毒针,忍过了千万蚂蚁啃噬般的蚀骨之瘾,渐渐振作了起来,没日没夜的工作,换回了今天的成就与社会地位。

    杜心毓,其实他早就可以收拾她了,但是她害自己染上了毒瘾,又逼得九九跟他分手,让他差点丧命于毒品中,他不叫杜心毓全家陪葬,不罢休。

    杜心毓现在已经得到了萧亦娄的全部财产,在香港上流社会中活得有滋有味,但只要他想,随时可以毁灭她的一切,只是这样太便宜她了。

    让她破产太便宜她了,他要杜心毓失去全部,再全家陪葬。

    罪证虽然全收集完毕,但是有一件事他很奇怪,他之所以一直留着萧爸的验尸报告不公布,是因为有件事还没调查清楚,六年了,萧妈的尸首一直没有找到,他有预感,她还活着。

    如果她还活着,相信不用多久,他派出的特搜队一定能找到萧妈的下落,等找到萧妈后,加上萧爸的验尸报告,杜心毓在劫难逃。

    不管是权,钱,命,杜心毓,萧陌寒,萧老太太,三人通通要付出代价。

    见兰仲文不答话,九九放低声音,试探性追问:“兰花儿,你不喜欢我追你?”

    回忆在长,也不过几秒。

    兰仲文收回心神,并不说话,玛莎拉蒂重新启动,往半山的方向绝尘而去。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九九觉得兰仲文的脸色比之前阴沉了很多,骇得她不敢说话。

    四十分钟后,兰仲文将车停在一幢别墅前,按住手中的灰色小遥控,黑色铁门在眼前缓缓打开,他驱车驶进,路过一个人马型喷泉,直达别墅门口。

    “少爷,你回来了。”身穿白衣金纽扣的司机上前替兰仲文打开了车门。

    他淡淡应了一声,长腿跨下车门,面容俊逸高贵。

    管家陆叔已经在一旁等待,见他下车,吩咐马姐可以准备开饭了。

    “少爷,再过十分钟就可以开饭了,你且在客厅里坐一会。”虽然10点多了,但陆叔知道,少爷一定还没吃饭,他向来忙得不知上顿下顿,这几年,他也习惯了少爷的忙碌,少爷从来没给自己放过假,经常回来了还把自己关在书房中加班。

    兰仲文颔首,“我晚上还有点上要忙,陆叔,你把晚饭送到书房来吧。”

    “好的。”陆叔恭敬应下。

    九九被这尊卑有别的阵仗吓了一跳,别墅门口,还站了八个黑衣黑超的保镖,他是怕别人绑架他吗?搞得这么洋气。

    几年不见,他过得越来越高端洋气上档次了哈。

    九九本来还瞧着有趣,想多看几眼,冷不防兰仲文淡淡开口,“还不进来?”

    她噢了一声,赶紧拉过包像一条小尾巴一样粘上去。

    陆叔见一个面容秀毓的女孩子从车内钻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粘在少爷背上,微微吃惊,“少爷,这位小姐是?”

    他当管家这几年,何时见过少爷带陌生女孩回来?还是粘得这么紧的。

    记忆中,他没见过少爷跟谁挨得这么近,少爷天生有一种王者风范,不消言语,也能造就一种压迫人心的威仪。

    这种威仪,使人不敢抬头直视少爷,也使人不敢靠近他,而这个女孩子,直接就粘上去了,默契得就像与生俱来,而少爷,竟然也不抗拒,他知道少爷是不喜欢别人靠近的,不是怪癖洁癖,而是习惯了与人保持距离。

    “我啊?”九九指着自己,笑眯眯的,“我叫九九,是你们家少爷的亲爱的,你是陆叔吧?我们亲爱的经常提起你,说你又精明又能干,他特别敬重您。”

    这些年,九九成长了,嘴巴也甜了,懂得怎么与人打交道了,不在像过去那样,一副愣头青的孩子样。

    前头的兰仲文脚步一顿,并不是因为她那句亲爱的,而是因为她与人打交道的方式,也许现在的九九,真的可以独当一面了吧。

    他嘴角弯起一抹浅笑,走进别墅里。

    陆叔早已被震惊得长大嘴巴,活了几十年,何时听过这么骇人的新闻?少爷出了趟国,回来就带了个亲爱的?

    见陆叔一脸狐疑,九九拍了拍他的肩膀,意味深长,“陆叔,你别不信我,用不了几天,我就会住在这里的,到时候我会跟你们少爷举杯邀明月,把酒问青天的,还请多多关照哈。”

    说完跟着兰仲文走进别墅里。

    这女孩子,说话也真是大胆,一来就向全世界宣布自己是未来的女主人,惹得身后一片年轻女佣手绞围裙,眼含泪花。

    九九往后看了一眼,很好,所有情敌已败。

    眼前的别墅门打开,九九走进去,一下像穿越到了民国时期,整个兰宅,透着1930年旧上海的古典韵味,壁雕繁复,吊灯暖黄,摆设高端,瑰丽磅礴。

    九九来不及惊叹,兰仲文已经转上了旋梯,她只好放弃欣赏,跟在兰仲文身后走上二楼。

    要说这房子的品味,极对九九的胃口,她喜欢一切复古的东西,尤其是这种巨细无遗,考究到位的老宅建筑,简直让她想写一首诗来赞美它的美丽,但由于肚子里的墨水不够,她放弃了。

    二楼走廊尽头是兰仲文的书房,他站在门口,站定脚步,“我要做事了,你跟过来干什么?”

    “宝贝儿,是你带我回来的,你当然要负责我的无聊啦,你们家的我都不熟,跟他们没话题。”

    不知何时,萧九九讲话这么油腔滑调。

    兰仲文微微凝眉,“是吗?我看你刚才跟陆叔不是聊得挺开心的吗?还对佣人们宣布你是女主人,害不害臊?”

    九九摇手,一脸的高深莫测,“你不懂,近水楼台先得月,那些女人是你的女佣,又年轻貌美,为了我的幸福,我有必要防范。”

    “别在嘴贫了,我要忙了,你自便吧,客房去问陆叔,他会给你安排的。”

    “宝贝儿,你这样就不对了,刚才你又不吩咐陆叔,现在让我去说,他肯定会以为我勾搭你失败,灰溜溜地去睡客房了。”

    “所以?”

    “所以,我决定今晚和你一起睡。”

    兰仲文身子一个趔趄,把门甩上,差点撞歪了九九翘挺的靓鼻。

    门内,兰仲文扶额,这呆头鹅出国历练6年,现在是什么都敢做敢说了,胆子不是一般的大。

    门外,九九噘着嘴,出声跟他商量,“喂,亲爱的,在倒贴一瓶可乐怎么样?我这人很好说话的。”

    靠在门上的兰仲文捂着自己的胃,他知道九九要干嘛,不想他加班吧,跟他回家,也是想来盯着自己吃饭。

    说真的,胃还真的有点痛了。

    刚才半路上,他的胃就抽痛得难受,为了不让九九发现,他只好不跟她说话,以免说多了,被看出破绽。

    他走到书桌前,脱下外套,里内的衬衣都汗湿了,他微微叹了口气,翻出抽屉里的胃药,就着桌上的冷水把胃药吃了下去。

    几分钟后,他感到胃痛沉静了下去,这胃痛也是越来越严重了,搅得都没胃口吃饭了。

    一切平静后,他脱下西装,套上舒适的毛衣,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始终喜欢穿毛衣,一个人长情与否,也许跟自己的脾性有关系,正装可以使人更有魅力,但他爱的始终是毛衣,不曾改变。

    门外好像没有动静了,兰仲文靠在椅背上凝思,眼珠有点淡。

    她现在在干嘛?

    “少爷,晚饭送来了。”良久,门外一句话惊醒了他的沉思。

    兰仲文回过神,声音冷淡,“不用了,你拿下去吧,我不饿。”

    翻开眼前的文件,他垂下眼帘,仔细浏览。

    突然门被拍得啪啪作响,“亲爱的,吃饭了,快点开门,我拿得手好酸了。”

    兰仲文呆了一下,并没有回话。

    门外忽然发出一声惨叫。

    是九九的声音。

    兰仲文一怔,倏地起身,开门,眼神担忧。

    九九端着托盘站在门外,完好无损。

    见兰仲文开了门,她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往他左手旁的隙缝间挤进书房里,滑如泥鳅,让兰仲文想抓住她都难。

    既然拦不住她,兰仲文唯有认命了,关了书房的门。

    九九已经坐在他书桌前,把晚饭搁在桌上,冲他招手,“亲爱的,我记得你今天午饭和晚饭都还没吃吧?过来吃点吧,这样饿下去可不太好噢。”

    兰仲文微微皱了眉,从前都是他管她,岂料今天,他们的位置互换了。

    “你就那么没事干么?”说这话的时候,兰仲文已有些不耐。

    “我不是正在跟你培养感情吗?”九九笑容调皮,也学着他的样子,比出中指和食指,“亲爱的,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把饭吃了我离开,二是我们来聊天吧。”

    经过六年的岁月,她真的变了,不会在那么意气用事,也不会因为被他说两句不中听的话就生气。

    刚才她在楼下跟陆叔聊天的时候,旁敲侧击,问出了所有兰仲文的生活作息,这丫的经常只吃一顿,有时候还不吃,就像今天。

    “你以为我会听你的?”

    “我并没有命令你,我就是给了你两个选择,把饭吃了,我离开,不然,咱们就来聊天吧。”

    兰仲文面色冷峻。

    对于这个选择,兰仲文选了前者,他现在有很重要的工作要忙,没时间跟她斗缠。

    吃个饭只要几分钟,他吃东西向来不慢,在这期间,九九的注意力又被房中的水晶支架吸走了,她出神的看着,有些晃神。

    水晶支架内,是一颗异常夺目的蓝钻石,肉眼呈蓝色,但在强光的折射下,微微透出红色的光。

    璀璨程度堪比大厅的水晶吊灯。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价值二十二亿的希望之星?

    她突然想起六年前,她对他说,要他拿一百克拉的钻戒来求婚。

    她一愣。

    难道……

    九九走过去,隔着水晶屏障,她眼露神往,“这就是传说的希望之星?”

    没有哪个女人不爱钻石,尤其是她迷恋着一切美丽的东西,它们总有诱惑人心的魔力,让人一睹在难忘记。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低迷的声音自远处传来,“希望之星目前还在华盛顿博物馆里,这颗,是希望之星的姐妹钻而已。”

    个头比希望之星还要更大,达到了120克拉,宝石爱好者,是不会轻易向国家展示自己的珍藏品的,否则,随时就被充公了。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希望之星其实有两颗,个头小的那颗在博物馆里,个头大的这一颗,在这里。”

    九九讶然,据说希望之星只有50克拉,已市值22亿,那么这颗看起来100克拉以上的希望之星,得值多少钱啊?

    她突然有种望尘莫及的感觉,这些年,他真的不一样了,离她越来越远,样貌,财富,地位,权利,他通通拥有,其雄厚实力无法预估,九九甚至可以想象到,香港已无几人可以超越他,那么,他为什么选择那么低调?怕绑架?

    九九感慨,“这颗钻石真漂亮,可以给我看看吗?”

    兰仲文沉吟片刻,走过来,将手指放在水晶支架上的指纹识别处。

    指纹吻合,随着水晶支架无声打开,那钻石的光芒仿佛是活的,闪得九九眼前一阵发花。

    这支架,也太高科技了吧?

    兰仲文将那条蓝钻放在九九洁白的掌心里,浓烈的蓝光与洁白的手指相得益彰,竟是要命的好看。

    反正迟早是要给她的,现在给看看也无所谓。

    九九凝神看着,100克拉的蓝钻,个头其实不大,光却极具璀璨诡异,蓝中射红,美得令人心醉神池。

    她笑着说:“真漂亮。”

    兰仲文没说话,视线落在她手里的蓝钻上,那么白皙的纤指,带上这么重的钻石,不怕被累断吗?。

    九九又看了一会,把钻石放回兰仲文手里,“那么贵重的钻石,你放在书房适合吗?”

    估计整栋房子都没这颗钻石值钱呢。

    “放心吧,就算被盗走了,我也有办法拿回来。”男人看着手中的熠熠生辉的蓝钻,合掌,指间透出幽幽蓝光,镶嵌于戒指之上,还需要一切时日。

    到时候,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你收藏这颗钻石,是要干嘛?”不会真的是要送她吧?几十亿的钻石,在95年代,富可敌国了。

    “镇店之宝。”兰仲文慢慢吐息,声音清冷,略淡,“饭也吃完了,你可以走了,我要忙了。”

    这并不是搪塞她的,而是真得忙了。

    “事情呢,永远都是忙不完的啦,我们要懂得劳逸结合好吗?宝贝,你现在该洗洗睡了。”

    “要你管。”

    最终,九九还是被他赶出书房。

    但没一会,她又带着冰淇淋席卷而来,他家里居然有芒果口味的冰淇淋,哼哼,有嫌疑。

    九九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比牛皮糖还牛皮糖,兰仲文无奈,也就不搭理她了,让她自个叽叽喳喳。

    “真好吃啊。”九九吃了几口芒果冰淇淋,美滋滋的,一扫一整天郁闷的心情,果然甜食都有治愈效果,心中清凉清凉的,好不舒坦。

    兰仲文从文件中抬起眼皮,略有责备之意,都快12月了,还吃冰淇淋,天寒雾重的,怎么就不懂得爱惜自己?

    过了6年,她的生活习性还是一团糟,兰仲文微微皱眉,想开口说她几句,但话到嘴边,又吞下去了,化作一声轻喟。

    自己还不是一样么?过得一团糟。

    兰仲文终于抬起头了,九九不能错过这个机会,于是捏着嗓子唱京腔,“哎,美人在怀,还不懂怜香惜玉,宝贝儿,你真是寒透了我滴心啊~”

    兰仲文动作一顿,脸蹦了蹦,蹦不住,笑了。

    这笑容宛如阳春三月,暖得九九精神一振,她赶紧乘胜追击,眯起黑白分明的大眼,尽量让自己的眼睛显得小一点,“宝贝儿,我眼睛这样看是不是很小,是不是特别有魅力?”